公務員這個名詞早已深入人心,大多數人都知道公務員是一份體面、穩定的工作,但是對於事業單位卻知之甚少,更不知道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之間有什麼樣的區別?很多人把兩者混為一談,為了避免把兩者混淆,特總結了4個區別分享給大家。
一、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編制不同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都是編制類,但是兩者是不同的。公務員編制又叫行政編制,只有行政機關的正式人員才能是這個編制。國家行政機構的正式員工實行公務員管理。而事業編制是輔助編制,如公立醫院、公辦學校、日報社等。
公務員編制需要中央審批,名額都是固定的。當行政機關業務量增加,公務員編制名額不夠時,就只能招聘事業編制人員,是不在國家人事部備案的,工資是由所在單位或者地方財政發的。事業單位是服務性質的單位,一般情況下不具備行政權力,這是事業單位與公務員之間最大的區別。
二、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不同
公務員是國家公職人員,經費是國家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要比公務員廣泛,除了國家財政全額撥款外,還有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因此公務員的工資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不具有比較性,它們都有各自的收支體系,有高有低。
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是根據市場情況而定的,不具備穩定性。而公務員工資是按照國家的財政情況來調整的,具有相對穩定性。
三、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晉升空間不同
公務員的晉升空間較大,如果你在機關很有能力,能把所有的事情處理好,就會受領導重用,得到晉升,職位上升的空間也大。而事業單位是行政機關下的二級單位,給出的職位有限,因此升遷的機會要比公務員少得多,資歷老的都還沒升上去,那沒資歷的就更別說了。因此現在的應屆畢業生在報考公職時,會把公務員當成首選。
四、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工作方式不同
公務員的工作方式其實就是處理事情,需要與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比如公檢法,大都是在處理與法律相關的事情,看看有沒有誰違反了法律,對於需要制裁的提起訴訟,還有解決各種糾紛,工作很廣泛。而事業單位的工作比較單一,比如老師面對的是學生,醫生面對的是患者,更需要專業技能,這點與公務員有所區別。
關於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之間的區別就介紹到這裡,相信大家對兩者應該有了更深的了解了。如今我國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相繼進行改革,需要很多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因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都有很好的發展前景。對於想從事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的考生,應該抓住機遇,奮力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