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專欄作家 陳永偉)上一次課我們已經介紹了微觀經濟學研究的一種方法(或者在法學院叫「進路」會更好)——價格理論,今天我們接著介紹另一種方法——博弈論。和價格理論中所有人只對價格信號作出反映不同,在博弈論中,每個人都要針對對手的行動做出反應,這種處理方式的不同是兩套理論的根本區別。
目前,博弈論對整個社會科學的影響是非常大的,無論是經濟學、政治學,還是社會學,都大量使用了博弈論作為工具。在法律經濟學中,博弈論的應用也非常頻繁。我們在後面介紹財產法、侵權法、合同法、刑法,以及規制、反壟斷等各類問題時,都會涉及到博弈論。事實上,在很多研究中應用博弈論也成了一種風潮。曾經有一個博士找我吐槽說「陳老師,我寫不出論文怎麼辦?」我瞥了他一眼說「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這位博士大惑不解,沉吟片刻後說:「陳老師,說人話!」我解釋說:「用人話講就是『你個吃貨,整天吃飽了撐著沒事幹,讀書不用心,想要畢業找到工作,真是很困難啊。你不是學過博弈論嗎?沒事用一點,不也能讓你顯得高端大氣上檔次嗎?』」這個例子當然是用來搞笑的,但我想用它來說明博弈論的應用,恐怕也是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