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網銀轉錯帳戶,對方不還怎麼辦?近日,甌海區人民法院三溪人民法庭審理了一起不當得利案件,潘先生的妻子將十幾萬元錯匯到他人銀行帳戶,法院一審判決返還。
潘先生經營一家代理進出口業務的公司,今年5月27日,因業務需要,客戶通過潘先生向兩家供應商支付貨款244476元。在轉帳給潘先生後,客戶通過微信發送圖片告知他兩家供應商的名稱以及帳戶。
潘先生叮囑妻子向兩家供應商轉帳支付貨款。由於微信圖片比較模糊,加上潘先生妻子轉帳時有些大意,通過網銀支付其中124436元給供應商時,錯誤輸入供應商名稱關鍵字,網銀系統跳出預存的其他公司的名稱,潘先生妻子沒有細心核實便將應匯給指定供應商的貨款錯誤匯入其他公司的銀行帳戶。
潘先生夫婦發現錯匯後,馬上報警及聯繫款項實際匯入公司要求返還,對方公司沒有返還款項。潘先生隨即到法院起訴,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法院立即裁定凍結對方公司帳戶存款。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對方公司返還潘先生公司款項124436元。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的依據,自己獲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損失。根據我國《民法總則》規定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法官提示,伴隨著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大多數交易均通過支付寶和手機網銀支付,在進行匯款時,請務必仔細核對收款人帳戶名和帳號,以免錯匯款項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來源:溫州都市報
記者 李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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