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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影晞
原標題:有人申請「中國病毒」「武漢病毒」商標?@美國專利商標局:請駁回!
近日,美國連續3天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破萬。疫情當前,本應是治病救人方為第一要務,美國卻是出了申請「中國病毒」等相關商標的事情,這是怎麼回事?
據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實時監測系統統計,截至美東時間3月25日下午6點02分,美國已至少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65285例,其中包括死亡病例926例。與不到24小時前相比,新增確診病例11625例,新增死亡223例。至此,美國連續3天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破萬。
疫情當前,本應是治病救人方為第一要務,美國卻是出了申請「中國病毒」等相關商標的事情,這與之前申請「李文亮」商標之流有何區別呢?
美國申請人申請「中國病毒」「武漢病毒」
當地時間3月16日,美國總統川普在推特上發布言論稱,將對航空及其他受「中國病毒」影響行業給予有力支持。隨後川普這一言論遭到各國強烈反對。
當地時間3月18號,世衛組織衛生緊急項目負責人麥可·瑞安在新冠肺炎例行發布會上針對媒體關注的美國總統川普稱新冠病毒為「中國病毒」做出回應。「病毒沒有國界,不區分種族膚色和財富。」「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是始於北美,我們也沒把它稱作北美流感。」近日,中國疫情形勢大好,而美國疫情愈加嚴重的情況下,當地時間3月24日,川普表示,他決定不再將新冠病毒的名稱與中國聯繫在一起。
美國官方似乎不再針對中國發表歧視性言論了,但「中國病毒」倒是被有心人註冊了商標。
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查詢可知,美國一名叫Tiedeman的公民個人於2020年3月20日申請了「I SURVIVED THE CHINESE VIRUS OF 2020」這一商標,該商品服務類別為IC025,主要用於運動衫;棒球帽;圖形T恤;帽子;夾克等商品上。
除了「中國病毒」外,作為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的重災區武漢,也成為了某些美國政客攻擊中國的工具。
在川普發表了不再將新冠病毒的名稱與中國聯繫在一起的言論後,3月25日的七國集團(G7)外長會上,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試圖將新冠病毒妄稱為「武漢病毒」寫入聯合聲明,但遭到了其他國家外長的反對,導致聯合聲明最終流產。
政客們想在病毒稱呼上污衊中國似乎是行不通了,倒是有家美國公司不知是為了蹭熱度還是「順從」政府心意,申請了「武漢病毒」的相關商標。
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查詢可知,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共有4個武漢病毒相關的商標申請分別是「WUHAN CORONA MVAX」、「WUHAN CORONA VAX」、「WUHAN MVAX」、「WUHAN VAX」。
新冠病毒命名「COVID-19」,其中CO代表的是corona。據了解,VAX是一些疫苗名稱使用的前綴或後綴。即商標Wuhan Vax、Wuhan Corona Vax的含義是,武漢疫苗、武漢冠狀疫苗,直接把此次新冠病毒和武漢關聯。
「WUHAN VAX」、「WUHAN CORONA MVAX」、「WUHAN CORONA VAX」、「WUHAN MVAX」商標申請均於2020年1月27日,申請的商標有三大類:1)疫苗和治療傳染病的藥物;2)研發疫苗服務;3)智慧財產權許可服務。
觀察發現,這四項商標均由美國公司Moderna申請。
美國公司Moderna
看到這個公司名是不是有些熟悉?
3月16日美國Moderna公司宣布開始新冠病毒疫苗mRNA-1273的臨床試驗。
當地時間3月23日,生物技術公司Moderna透露:雖然市售疫苗(commercially-available vaccine)可能至少12至18個月才能提供,但有可能在緊急使用的情況下,於今年秋季為包括醫護人員在內的部分群體提供疫苗。
如此看來,這家申請「武漢病毒」相關商標的公司倒是來頭不小。按公司公開披露,Moderna由哈佛團隊(團隊核心為加拿大細胞生物學家Derrick Rossi )創辦於2010年,為全球三大mRNA巨頭之一。在2018年IPO,包括希望人人都用得起新冠疫苗的比爾蓋茨先生,其名下的蓋茨基金會以及來自中國的紅杉資本中國基金(Sequoia Capital China)。公司致力於通過mRNA藥物治療傳染病、腫瘤、罕見疾病、心血管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症。
對於所有為新冠疫情肺炎作出貢獻的個人及機構,我們都抱有最大的謝意表示感恩,但這並不是某些個人及公司對武漢乃至中國所有受害者進行歧視並進行汙名化的理由。
COVID-19被註冊商標
前不久,在國內出現了大批疫情相關商標的註冊申請,IPRdaily曾發表了《可以註冊「新冠肺炎」商標嗎?》(點擊連結查看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yYbxb795u3m0jPb1XKwu5A)一文,文中提到了國內有關「新冠」一名的相關商標註冊情況。
如今,同樣的情況正在美國上演。
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查詢可知,在疫情爆發以來,申請「COVID」相關商標達21個。其中,商標中包含「COVID-19」的商標達16個。
其中最早申請的是第88792612號商標「COVID-19 VAX」,申請於2020年2月11日,主要用於疫苗。
2月11日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宣布,世界衛生組織將新冠病毒命名為「COVID-19」。當天就申請了相關商標,看來沒點新聞敏感性做不了這搶註之人啊。
總結
美國商標法沒有和中國關於不良社會影響駁回的對等條款。而大多數人所提及的美國商標法1052(a)條款:以「包含不道德、欺騙或誹謗性內容;含有對生者或死者、機構、信仰或國家象徵有貶損或引起錯誤聯想的內容,或包含使之蒙受鄙視或破壞其名譽的內容」,是不允許註冊登記的。在2017和2019年的商標案子裡有關「不道德」或者商標具有貶損性的原由被美國最高院認定為違憲,侵犯了美國第一修正案裡言論自由的權利。
這樣看來,似乎想要無效這些商標倒是有些難度。不過由於筆者並不十分了解美國商標法,也歡迎各位大佬在評論區就這些商標能否駁回指點一二。
在國內,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信息顯示,截至3月16日,在管控的累計1580餘件涉及疫情的商標申請中,依法駁回328件,準予申請人主動撤回866件,並及時組織地方執法部門對相關申請人和代理機構進行約談、整改和處理。目前已經有上海、北京、廣東,浙江等近十個省市對代理這些商標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查處,尤以北京市朝陽市市場監管局對惡意搶註「火神山」等涉疫情商標的行為頂格處罰10萬元引發智慧財產權界震動。
最後老生常談但至關重要的一點,疫情從來不應成為某些國家的政客或個人進行個人私利甚至汙名化其他國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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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影晞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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