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農村的老房子沒有房產證,算違建嗎?我應該怎麼辦?
到底什麼是無證房屋呢?無證房屋,一般是指沒有經過登記的房屋。為什麼會有無證房屋的出現呢?我們知道法律的完善健全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頒布之前,尤其是在農村,並沒有對農村房屋進行統一的審批手續,大部分都是跟村委會打聲招呼,就把房屋建起來了。
農民觀念是,你不過問,我就不申請。過去我見到很多農民就是,不主動審批宅基地手續,建成就住,你來查問我就辦證,你不查問就沒那回事。農村很多住戶都是單獨建房,四不沾鄰,發生宅基地糾紛的事情幾乎為零。在他們眼裡有證無證沒啥區別,用不著。但實際上,政府下發的宅基證,房產證,是對你房屋所有權的一種法律認可,也是一種保護憑證。一旦生糾紛或者徵地時,這就是合法訴求的憑證。
在全國開展不動產確權登記之前,筆者遇到當事人通過各種辦法如拿著《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證》《宅基地使用權證》,或《房屋產權證》(鄉鎮政府頒發),有的甚至會拿出道光年間的地契或民國政府的房產證(祖業產),以證明自己房屋來源合法。眾所周知,這些並不是真正的房產證。
按正常理說,農村房子和城裡房子一樣,都應該有房產證的。我國《物權法》規定:房屋這類財產只有辦理了登記領取了房產證,才能證明你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房產證也叫房屋權證,是國家依據法律來保護房屋權的一個合法證明!這樣看來,只有辦理了房產證才能保護你的房屋財產不收到侵害!
農村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多數是祖上遺留下來的。擁有此類房屋者,如果家庭子女分家達不到一戶一宅,可申請過戶辦理產權證。如果達到一戶一宅相關規定,那只能儘量護使用,房屋存續期間正常使用,房屋倒塌宅基地收回集體。
在農村要要辦理房產證,是需要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村建設房屋所需要的宅基地,需要村級單位依照申請人的條件(比如戶籍、是否有建房需求等等),通過合法的審批手續確定申請人的宅基地所有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由農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確權是土地確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宅基地確權後,將會統一給農民頒發宅基地確權證書,也就是所謂的不動產證書,只要你家的宅基地符合確權條件的話,基本上都能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