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濱江地塊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未依法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強行毀牆破壞長河街道江三社區居民菜地,違章搭建臨時宿舍,甲方浙江省機關事務局同人集團和施工方龍元建設集團至今未給農戶經濟賠償。
圖為未依法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強行搭建的臨時宿舍。
居民舉報:建設項目違法用地
近日,記者來到位於杭州濱江區聞濤路信誠路口的浙江省直屬專項用房項目建設地塊,看到了居民們所說的違章建築。據了解,2015年12月28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了關於省直濱江地塊專用房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批覆的函,批覆函稱,該項目總用地面積為286112.7平方米,建設單位是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記者現場看到,該建築地塊屬江三社區居民菜地,四周砌起圍牆,用鋼架結構建成了8間臨時宿舍房,建築分上下兩層,佔地近5000平方米,目前已經全部完工。
據悉,11月30日上午,浙江省同人集團和龍元建設集團在建設省專項用房項目施工過程中,在沒有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和江三社區居委會協商的情況下,強行破牆進入當地農戶的菜地,進行違章搭建臨時員工宿舍,給農戶種在土地上的農作物造成嚴重損壞,未做任何經濟賠償。
江三社區居民認為,浙江省直屬專項用房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未依法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就進行野蠻施工,其行為嚴重違法。近日,長河街道江三社區居委會要求濱江區相關職能部門督促施工方整改並提出三點要求。記者調查發現,該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尚未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確屬違建。
圖為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濱江分局的回覆。
規劃部門:未辦臨時用地手續違法
9月29日,杭州市規劃局向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濱江分局提出了《關於徵求借地搭設臨時施工用房意見》,意見稱,我局收悉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因省直濱江地塊專用房建用房(詳見上圖),是否同意以上單位借用該地?特徵求貴局意見,請儘快回復。
9月26日,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濱江分局在給濱江區規劃分局(詳見上圖)回覆中稱,經查,該地段屬於道路用地,建議貴局徵求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總公司的相關意見,並在用地單位與高新總公司籤訂借地協議後,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在取得臨時用地紅線並籤訂借地協議後方可實施。用地期間,如遇規劃建設需要或期限屆滿,應無條件拆除臨時設施以恢復土地原狀,且不作補償。
12月15日,杭州市規劃局稱(詳見下圖),根據國土部門回函,建設單位在取得規劃手續後,未向相關部門繼續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臨時用地紅線中「在向相關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後方可建設」的要求。
協調會:立即停止違法用地行為
在長河街道江三社區居民上訪和濱江區有關職能部門關注下,12月7日下午,濱江區住建局召集國土、規劃、城管、街道、社區、甲方和施工方聯合召開協調會。江三社區居委會代表社區居民提了三條意見:一是施工單位必須立即停止違規、違法用地行為;二是在野蠻施工中對社區農戶損壞的農作物必須立即賠償;三是未交土地必須恢復原狀。
協調會還決定,立即停止違法施工,辦理好用地手續後方可建設,否則以違章建築進行拆除,賠償農戶青苗損失費。甲方和施工方會後也表示,會準照會議精神操作,自行拆除違章建築。但是第二天,甲方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團和施工方龍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非但不停止施工,反而加快速度建造違章建築,土地手續也未辦理,農戶損失也未賠償,造成越來越多農戶上訪,江三社區民心不穩。
12月7日,長河街道江三社區居民再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浙江省直濱江地塊專用房建設工程違法用地事實經過》的報告,該報告中認為,本社區居民向規劃和國土部門反映該企業的違法用地情況,當地有關部門一直沒有採取行政手段制止其違法用地的行為,現在已經有佔地近5000平方層高兩層六棟違章建築已經全部完工,老百姓已經向濱江區紀委舉報國土部門的行政不作為行為,正在等待濱江區紀委的回覆。
律師:臨時用房未批屬違法
記者就浙江省直濱江地塊專用房建設工程未依法辦理臨時用地手續一事,採訪了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沈小玲律師。沈小玲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因工程施工、堆料、運輸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以及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需要搭建臨時建築的,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籤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臨時使用土地二公頃以下,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圖為杭州市規劃局的回覆函。
沈小玲律師說,從上面報導所反映的問題來分析,浙江省濱江地塊專用房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在未依法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情況下,進行違章搭建臨時宿舍房,施工方浙江省同人集團和龍元建設集團還強行破牆毀壞長河街道江三社區居民菜地,未給農戶經濟賠償。很明顯,屬於違法行為,居民可以依法提出賠償。也希望有關職能部門能依法行政,履行法律職責。」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王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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