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十年寒窗苦,他人身上衣。人生了無望,無處訴衷腸。
最近一段時間可稱得上是「教育界的中世紀」。各種高考成績被頂替、高考成績造假的新聞層出不窮。讓我們諷刺的覺得:成績太好了,也不是什麼好事!
最初是因為仝卓得意洋洋的自曝自己高考造假,成為現代「坑爹」的典型代表;之後又出現了農家女陳春秀高考檔案被人冒領,學籍註銷,上學無望,被迫交換人生;再後來是苟晶兩次高考成績被人頂替,其中一次是自己班主任為自己女兒鋪路,多年後懺悔。
這一系列的高考造假行為讓人刷新了三觀,也對「惡」有了新的認識。以往這樣的消息一出,隨之而來的是:撤職、查辦,沒有證據,不了了之。
木墩兒講法
高考最為我們國家引以為傲選拔人才的途徑,是普通人家晉升的最有效、最便捷的途徑。即使被很多人批判,也改變不這項事實。而這些新聞讓我們了解到:我們唯一的晉升通道正在面臨著被人封鎖的風險。
1、這樣的行為無疑是正在一點點毀滅我們的國家。
這麼做破壞了國家選舉人才的制度,阻礙了國家的發展。正所謂:少年強則國強。人才是國家的基礎,這些人冒名頂替的行為,堵住了向國家輸入人才的途徑,長此以往無疑會減少社會的活力,限制人們的思想和發展。
2、摧毀了他人的夢想和人生。
頂替她人成績、上大學是在從根本上摧毀別人的前途、斷送他人的希望、磨滅了變得更好的可能性。就像是站在懸崖上的人拿走了唯一的梯子,讓懸崖下的人再也沒有上來的可能性。
3、頂替者將一生活在他人的陰影中
頂替她人上學的人在決定頂替的時候,就不能再以自己的名義生活,她將成為另一個人,帶著他人的人皮面具生活。為了不會被發現,需要一直帶著,這一生都將活在他人的陰影之中。同時,還要害怕那個「正主」的出現。
木墩兒講法
違法成本低廉,助長了這些人的囂張氣焰。懲罰了力度低,利益巨大,滋生了野心便像野草一樣無法收住,從販賣學籍到大學入學生成了一套系統。而參與其中的人是違法還是構成犯罪。
頂替者冒用她人的身份信息,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權,其中包括受教育權、姓名權、個人信息等重要權利。被頂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請頂替者註銷冒名身份、恢復真正身份,賠償損失等。同時,頂替者所獲得各種國家許可,譬如公務員資格、教師等,是欺詐取得,應予以撤銷。
頂替者盜用他人身份名義,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涉及被頂替者的整個身份信息。雖然現在還沒有「頂替身份罪」這個罪名,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偽造戶籍、身份證的,則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其中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為他人非法辦事的,應當根據具體案件的具體行為進行定罪處罰。
木墩兒講法
最後,希望國家能嚴厲打擊學籍造假之事,還給受害者一個公平的對待,同時給加害者嚴厲的處罰。規範入學的審查,讓頂替學籍的「中世紀」趕緊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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