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村裡面臨的主要問題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目前金融機構對村民的幫助不大,相關手續繁瑣,過去小額貸款和貼息政策基本沒有了;二是村民缺少金融教育,投資意識有待提高,有時陷入高息吸儲的騙局;三是村集體對於金融工具使用缺乏經驗,沒有專業人才支持,投資渠道狹窄;四是土地被徵佔後的村民沒有專長,就業起點低,後續生存保障需要解決。
推進城鎮化是當前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的抓手和突破口。金融作為經濟發展的紐帶,在支持和推進城鎮化建設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日前,鴻儒金融教育基金會針對京郊農村城鎮化進程中涉及的農轉非、土地流轉、就業安置、農村集體資產和家庭財產管理、農村金融服務等關鍵問題,組織專家深入北京郊縣農村,開展系列調研,旨在探索金融部門如何更好地支持城鎮化建設,推動實現城鎮化和金融業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雙贏目標。
京郊樣本的基本情況
本輪調研的首個樣本是京郊的賈各莊村。姜愛娜是平谷區王辛莊鎮原副鎮長,她與該鎮下轄的賈各莊黨支部書記徐春清共同介紹了相關情況:賈各莊村位於平谷區城區西北,規劃為城中村,正在繼續整體拆遷改造。現村域面積630畝,人口2300多人,其中農業人口50人。賈各莊村於2010年被區政府規劃為二號地項目,現三期地塊已部分上市,二期正在補辦立項,準備徵地拆遷。賈各莊村於2007年完成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是平谷區第一個完成的試點村。該村集體經濟組織註冊資本5138萬元,現有股東1600人,至2016年年底累計為股東分紅5717.98萬元。
賈各莊村現有居民大都是1993-2003年佔地轉非及衍生人口。當時的土地徵用價格較低,且沒有人員安置費用,只是在2005年才每人補發了1.5萬元,村民轉非後基本都是自謀職業,醫療等均是自理,當時村徵地費用沒有全部分給村民,餘下的部分由集體統一進行管理,利用年利潤為股東分紅及解決各項福利。
賈各莊村民委員會主任徐春清認為,目前賈各莊村面臨的主要問題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目前金融機構對村民的幫助不大,相關手續繁瑣,過去小額貸款和貼息政策基本沒有了;二是村民缺少金融教育,投資意識有待提高,有時陷入高息吸儲的騙局;三是村集體對於金融工具使用缺乏經驗,沒有專業人才支持,投資渠道狹窄;四是土地被徵佔後的村民沒有專長,就業起點低,後續生存保障需要解決。
政策層面如何有效引導
鴻儒金融教育基金會理事長、中關村發展集團首席金融戰略專家許均華博士認為,農民有創業和擴大經營的融資需求,之前農村信用社在村內設立的信用站可以滿足農民的融資需求,但在信用社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後農民反而得不到信貸支持了。國家鼓勵農村信用社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的出發點是為了增加農村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的能力,而現實的情況卻偏離了初衷,這種傾向必須糾正。為此,一是建議監管機構明確農村信用社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的前提條件必須是金融服務必須覆蓋原來農村信用社覆蓋的所有村鎮;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在國家金融業監管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設立互助金融組織和合作金融組織;重整農村小額貸款機構和村鎮銀行,引導這些機構真正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家庭和農民個人提供金融服務。二是建議允許商業銀行以發放給農村各組織或個人的貸款作質押,從中央銀行獲得資金支持,或者扣減相同金額的存款需繳納的準備金,調動商業銀行支持「三農」的積極性。
《當代金融家》雜誌社執行社長兼主編李哲平認為,如何讓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三農」的好政策轉變為農民的實惠,轉變為農民的財富,真正實現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繁榮,是各級政府部門以及其他涉農的所有部門需要認真落實解決的問題。一方面,金融機構要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絕大部分資產屬於集體所有制財產的實際創新金融產品,比如,轉變傳統的現有資產作為貸款抵押擔保的方式,嘗試用集體經濟組織未來的收入或某個項目未來的收入作為貸款償還保證;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對於有需求擴大生產經營的農民,要創新提供資金支持。當前的困難在於商業銀行難以判斷農民的信用和資產狀況,金融機構應該從鼓勵、引導農民在銀行開立帳戶,儘量使用非現金方式進行支付結算,這有利於農民更多地積累信用的機會。銀行要充分利用農村手機普及率高的實際,與移動通信機構進行合作,鼓勵、引導農民用移動終端享受金融服務。
中關村國際孵化園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姜愛娜建議,各金融監管機構、各金融機構以及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農民的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增強農民識別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行為的能力;當地公安機關要加大對農村非法金融行為的打擊力度,築牢籬笆,防止各種金融詐騙機構進入農村,保護好農民的錢袋子。現在一些不法分子盯住了城郊獲得了徵地補償款的農民,或是以高利引誘、或是引誘農民參與賭博。正規金融機構要幫助農民加強財富管理,幫助農村勤儉持家,防止揮霍,保證農民家庭財富的保值增值。
金融機構如何主動支持
廣發銀行北京分行工體支行行長次德樺認為,針對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融資需求,商業銀行一般將抵押擔保作為主要的風險控制手段,但同時也面臨著集體所有制擔保能力不足的困境。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資產,一般包含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荒地、灘涂等資源性資產;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等經營性資產以及用於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非經營性資產。這三類資產由於產權屬性的限制,無法設置抵、質押,即便可以抵、質押也面臨最終處置變現難度大的情況,無法形成有效擔保。金融機構傳統的風險控制模式不能給予集體所有制企業所需的融資服務。為此,一是建議加快推進集體資產的清產核算,儘快摸清家底、確權到位。2016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對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明確集體資產的所有權,這為商業銀行基於資產的融資安排提供了便利條件。二是積極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組織形式,培育多種形式的承債主體。
次德樺同時認為,商業銀行要將支持實體經濟落到實處,將金融服務延伸到廣大農村中去。商業銀行服務於「三農」,首先要有情懷,要與黨中央、國務院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將服務延伸到農村,要服務到農民、農戶家庭、各種經濟組織,讓他們體面地獲得便捷、低成本、公平的各類金融服務。這需要商業銀行在多個方面作出創新舉措:一是針對農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融資需求,單獨設計符合其特點的風險評判模型和風險識別技術,要更多地體現現金流價值,而非抵、質押物的變現。集體所有制企業持有的物業租金收入、投資收益,農民擁有的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的分紅、經營收入,都是較為穩定的現金流,商業銀行可效仿資產證券化對擁有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的認定方法,為融資的風險管理提供決策依據。二是針對農業金融「點多、面廣、金額小」,商業銀行提供服務成本高的現實困難,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和已經較為發達的通信技術,實現遠程操作,運用行動裝置進行開戶(開卡)、網上簽約、移動收付款等服務。在此環節,特別要向農民宣傳「帳戶」等於「信用」的理念,把我國廣大農民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具體化到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上。基於銀行帳戶的借款、還款、支付、投資、理財都是企業和個人信用的記錄,帳戶信用是新時代環境下誠信的表現形式,是帳戶的所有者獲得金融服務的依據。三是在農業服務方面,商業銀行可突破現有限制,嘗試建立與小貸公司、村鎮銀行、農信社或農業互助組織的合作,各取所長、優勢互補。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創新針對農民的產品設計和流程再造,將普惠金融落到實處。
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戰略研究部總經理王玉國博士針對賈各莊村集體資產運營和保值增值問題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從存量資產看,集體資產包括歷史積累形成的、新增徵地拆遷補償形成的現金資產以及數萬平方米的商業物業資產,其中商業物業資產所處區位優勢明顯,是未來村集體資產運營要考慮的重點問題。商業地產與住宅有很大不同,它需要長期持有、長期運行,更要不斷地更新和創新以適應新的市場。一個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客群的消費水平以及零售等商業市場以及商圈等決定了商業物業的總體前景,商業地產的精準定位、高效經營是地產增值和投資回報的根本保證。為此建議:一是藉助專業機構力量,通過細緻的環境、市場、競爭、成長空間等分析,科學確定商業地產的功能定位、服務品位、業態規劃、運營方式等,加強與政府、土地二級開發機構的協調,儘可能早期參與到項目的規劃、設計,做好商業策劃、運營等準備工作。二是與甄選的物業運營管理公司合資設立商業物業運營公司,通過合資、合作等提升自主的物業管理水平,同時在物業的輔助管理和服務等領域可適當解決本村適齡人員的就業問題。三是建立專業化的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平臺,做好村民回遷安置房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以高品質的物業服務促進小區、村民房產的保值增值。總體來看,未來村集體資產要堅持規範的公司化、市場化方式運營,對於物業裝修、改造、更新、運營等過程中產生的金融需求以及現金資產的投資配置需求等,可加強與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溝通和對接。
王玉國同時對賈各莊村居民家庭財產的有效管理問題提出了建議。在目前商品房價格高企的市場環境下,村民能夠獲得較為可觀的實物(回遷房)及現金補償,必須意識到這些資產是村民未來幾十年甚至更長遠生存、生活的重要依靠,因此需做好資產的長期性保值增值,平穩實現財產在代際間的繼承、轉移、分割等。一是加強金融、理財、法律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村民合理投資理財產品,避免盲目追求高回報,給不法分子、非法金融等可乘之機,保護財產安全。二是學會利用信託、保險等金融工具,進行家庭財產的長期性管理規劃,妥善解決家庭財產的傳承安排等問題。三是在尊重歷史延續性、村情習慣等前提下,對一定比例的拆遷補償現金歸集到村集體資產運營管理平臺,進行規模化、集中化投資運作,提高資金在市場中的溢價,獲得更好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