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絕不能貪財、絕不能貪杯、絕不能玩槍……"的誓言到懺悔書上 的"管不住貪慾心、管不住手中權、管不住身邊人……"短短兩行字,卻道盡了35年裡一位警界精英的墮落史。
11月11日,據澎湃新聞報導, 2020年6月,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金京日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4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
金京日是誰?
1962年生人的金京日,22歲從警,28歲入黨,30歲當上了派出所所長,39歲就一躍成為了和龍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44歲就坐到了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長的位子。
翻開他的簡歷,一等功2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獲得過"全國優秀人民警察""吉林省十大傑出青年"稱號……密密麻麻的榮譽和稱號更是讓他成為了當之無愧的警界精英。
2019年5月,這位大名鼎鼎的警界明星脫下警服,主動交代了在過去的幾年裡違法違紀收受賄賂的事實,而隨著調查的進行,金京日過去的所作所為再難隱藏:私設金庫、受賄500多萬、幹部內部搞起"一言堂"……一時間掀起軒然大波。
2006年,才過不惑之年的金京日剛剛坐上了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公安局局長的座位,意氣風發。手中權力大了,管的事多了,找上門來請他幫幫忙的人也越來越多,而他們帶來的"心意"也越來越多。起初只是些小忙,送來的也都不過是些名煙名酒,禮金價格也才幾千元,嘗過了權力甜頭的金京日胃口也越來越大,忙越幫越大、越幫越多,而心意的價格也攀升至轎車房產、幾萬幾十萬元了。
而金京日也從起初的忐忑不安,變得習以為常、毫不客氣。他甚至放出話來,"我手裡有權、你手裡有錢,你給我錢,我就可以為你擺平'麻煩'。"而他擺平的麻煩,小到企業車輛超載無事、大到娛樂場所不被檢查。
2007年,昔日的警校校友孫某找到了他,彼時的孫某已經是延邊某商業銀行的董事長,他主動將該商業銀行價值45萬元的股份送給了老朋友金局長。收下了這份禮物的金京日也立馬心領神會,對該銀行可謂是"有求必應":"我們純粹是互相利用的關係,他看到了我手中的權力,送給我股份就是想讓我照顧他的企業。"
"他們送錢送物都是由少到多,我收著收著就收不住手了。"沒能管住心和手的金京日,也一步步滑向了違法亂紀的深淵。
局長一職位高權重,嘗到了權力美妙滋味的金京日日漸膨脹,公安局也成了他的"官帽批發地。
"我看中的人,想提拔誰就提拔誰。"利用職務之便,金京日大肆提拔自己的"心腹",僅在任職的幾年間,他就提拔調任了十多名幹部。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在這裡,從派出所所長到教導員、大隊長,走馬上任後的第一件事都成了"拜會"金局長,當然也少不了"一點心意。"無論何時何地,金局長對下屬們的心意都來者不拒。就連在以權謀私上,金局長也要奪取主動權——很快,他就從被動地接受禮金變成了直接讓下屬為他買單。
權力、金錢、名聲、吹捧……這些蜂擁而至的浮華已經徹底蒙蔽了這位人民幹部的心,也讓他徹底喪失了理智。為了用錢方便,他不僅私設了一個"小金庫",還和下屬從延吉市公安局裝修改造資金和派出所維修費、改造工程中套取270萬元,用於不能入帳的花銷。
至於那些名酒,金京日喝不完,就由熟悉的餐廳和酒吧老闆代為銷售。經查,金京日委託代賣的名酒達800多瓶,賣酒款累計85萬餘元。
讓金京日沒有想到的是,在他迷醉於權財之中時,他的妻子也沒能守住本分。其實早在金京日赴任局長時,他就交代過妻子吳某不要給他"惹事",口頭上答應了他的吳某背後卻有了自己的心思。
2008年春節期間,吳某私自收下了金京日下屬韓某送來的10萬元,在偷偷花光後韓某又送來了20萬。可能是這一次的禮金超出了吳某的想像,在收下這筆錢後,吳某還是告訴了丈夫這兩次收錢的經歷。
然而此時的金局長早已不是當初的那個"小金",見慣了大風大浪哪裡還會在意這點錢。他把吳某還沒來得及花完的19萬送回給了韓某後,什麼也沒有說。而這也成了他日後最後悔的一件事:"我最後悔的就是沒有管好妻子,沒有把她的所作所為放在眼裡當回事。"
沒能拉住金京日的吳某,也成了他滑向萬劫不復的一隻推手,在金京日的通報文件上,吳某為他增添了一條"家風不正,放任配偶從事非法教會活動"的罪狀。
和吳某不同,說著不許家人給他惹事的金京日,卻一手將弟弟妹妹拉下了水。儘管在目睹好友孫某遭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後,他決定向組織主動交代,但過慣了"好日子"的金京日哪裡捨得徹底端了自己的老窩?
他與弟弟、妹妹等人訂立攻守同盟,將自己自2006年以來收受的523萬元非法所得交給了妹妹,並交代他們如果組織來調查,就說其中200萬是金京日的,其餘都是弟弟的;還將孫某送給他的45萬股偽裝成是弟弟妹妹購買的。
金京日沒有想到,在審查面前,他們的攻守同盟脆弱得不堪一擊,一切都沒了。
是啊,一切都沒了。早已忘記了當初誓言的金京日,沒了理想、沒了堅持、沒了本分,沒了權力、沒了金錢、沒了地位,如今只剩下了無盡的悔恨。2020年6月,吉林省安圖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金京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4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留給這位昔日警界精英的,只有6年零四個月的坐牢生涯,和持續一生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