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紅兵
9月23日,ST撫鋼公告稱,公司於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21日收到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法院」)發來的關於民事訴訟的《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根據《應訴通知書》顯示,法院已受理231名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起訴金額合計3,451.40萬元。
截至上述公告日,ST撫鋼收到法院發來的關於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405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6,589.90萬元。法院已於近期陸續開庭審理上述案件。
公告顯示,原告投資者訴ST撫鋼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主要事實與理由,是ST撫鋼於2019年12月26日收到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中國證監會認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實。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間買入ST撫鋼,並於2018年1月3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依法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郵箱,參加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徵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歷史信息顯示,ST撫鋼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是因為公司存在六大違法事實:一、2010年至2016年年度報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貨餘額存在虛假記載;二、2013年至201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餘額存在虛假記載;三、2013年和2015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資產餘額存在虛假記載;四、2014年至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的固定資產折舊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五、2010年至2016年年度報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的主營業務成本數據存在虛假記載;六、2010年至2016年年度報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的利潤總額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記者自「天眼查APP」查詢獲悉,ST撫鋼是東北特鋼集團旗下最重要的生產基地之一,是中國國防軍工、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領域使用特殊鋼材料的生產研發基地,主營鋼冶煉,壓延鋼加工及冶金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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