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個企事業單位開始陸續發放新年第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了。那麼,按照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到手的工資收入和繳納的個稅金額,與改革之前相比又有什麼變化呢?
【月收入萬元 大都無需再繳個稅】
在重慶一家乳品生產企業,公司財務部員工唐君剛剛領到1月份的工資條。
重慶市某乳業公司財務部員工唐君:實行新的個稅法以前,我2018年8月份稅前金額接近7000元,大概要繳三十幾元到四十幾元錢的個稅,到10月份實行5000元個稅免徵額之後,我就可能不會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了。
個稅改革前,發放工資7000元,減除單位預扣的三險一金、企業年金等,共2000元左右,再減除3500元的個稅起徵點,餘下1500元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稅率是3%,需要繳納個稅45元。
個稅改革後,由於個稅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餘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0,唐君就不需要繳納個稅了。
那麼,對於月收入近10000元的車間管理人員王利來說,由於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他還能進一步享受到贍養老人、子女教育共3000元的稅前扣除。
重慶市某乳業公司生產車間王利:2018年9月份的時候,個稅大概繳300多元,到2018年10月份左右,應該就是100多元。到2019年,我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3000元左右,就沒有個稅了,到手的實收金額每個月大概要比以前多個200多元。
王利繳納個稅的變化怎麼計算呢?
個稅改革前,發放工資10000元,減除單位預扣的三險一金、企業年金等共2000元左右,再減除3500元的個稅起徵點,餘下4500元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是3%和10%,需要繳納個稅345元。
個稅改革後,不僅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王利還可以減除3000元左右的專項附加扣除,餘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0,也不需要繳納個稅了。
重慶市某乳業公司財務部經理周佳蘋:在個稅改革之前,我們繳納個稅的人數總額在1890人左右,2018年10月份以後就下降到了1400多人,到2019年1月份下降到只有800多個人,降幅也是非常非常大。
從全國來看,2018年10月,個稅起徵點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就減少了6000多萬名納稅人;2019年,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預計又將減少數千萬名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個稅一處處長陽民:這次個稅改革,對中低收入者減稅減負的效果是最明顯的。因為新稅法提高了起徵點,有相當一部分納稅人能夠享受到每個月2000元或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這樣算起來,再減去三險一金,月收入在10000元錢左右的原納稅人,可能就不用繳納個稅了。
【年收入40萬元內減稅力度最大】
與勞動密集型企業不同,收入狀況更好一些的金融企業在個稅改革後,到手的工資收入和繳納的個稅金額又有什麼變化呢?
在一家金融企業,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位普通員工陳美靈。個稅改革後幾個月,她的納稅金額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重慶某融資擔保集團員工陳美靈:在2018年9月的時候,我繳納個稅是800多元,但是在10月份的時候,我就只繳納了300多元。再到今年1月份,我的應稅額就變為了負數,也就是說我今年1月就沒有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小陳算了一筆帳,按照新個稅法,她一個月可以省稅800多元,由於每個月工資差不多,一年就能省稅近萬元。
公司的管理層人員個稅的下降幅度就更為明顯。
重慶某融資擔保集團貸款擔保部總經理助理蔣睿凌:這一塊的變化還是非常明顯的,像去年9月份我繳納的個稅在2600元左右,到10月份基數調整之後,繳納個稅在1800元左右,特別是今年1月份,我增加了3000元錢的專項附加扣除。
蔣先生說,專項附加扣除具有疊加效應,不僅總體上提高了免稅額度,還拉低了他的應稅稅率。由於月度工資差不多,現在,他月均收入的應稅稅率從最高25%下降到了20%。
重慶某融資擔保集團副總裁陳蘇蘇:實行新的稅基起點和新稅法以來,我們員工繳納個稅,2018年10月份較9月份人均減少800元左右。我們預計2019年人均繳納個稅與2018年同期相比,降低的幅度應該在每月1000元左右。
由於新個稅法擴大了3%、10%、20%三檔稅率的級次,相當於拉低了這些級次收入的稅率。相比改革前,工薪收入扣除免稅額度後,月應納稅所得額在1500元至25000元範圍的納稅人,獲益最大。
陽民:這三檔稅率級距,它對應的主要是年收入40萬以下的納稅人群體。這一納稅人群體,相對來說享受的減稅力度是最大的。
從全國來看,2018年個稅改革施行3個月,減稅就達1000億元;2019年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後,個稅減稅規模預計全年超過3000億元。
【專項附加扣除 體現個稅調控差異性】
在採訪中,一些納稅人已經開始感受到,專項附加扣除是此次個稅改革最大的亮點,它體現了個稅扣除量能負擔的差異化原則。
西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劉蓉:國家設置專項附加扣除,從差異的角度,讓每個家庭在起徵點以後還能夠得到一些實際的照顧。
業內專家表示,起徵點即個稅基本免徵額是基於社會生活成本的基本扣除,是普適性的;專項附加扣除雖然相當於再次提高了起徵點,但是它的調控目標是不一樣的。
陽民:這次稅制改革把這些支出考慮進去,其實也是考慮到了一個普適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因素,從而能夠進一步增強稅制的公平和合理性。
讓納稅人「勞有所得、老有所養、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新個稅法充分考慮到不同納稅人的實際家庭負擔狀況,既注重一致性,又注重差異性,讓減稅紅包精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