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一位在鄉鎮任鎮長的朋友,主動申請從鄉鎮調進縣城,在縣城的一個重要部門任副局長,但保留正科級別。在當地體制內引起了熱議,有的人認為不值得,在這次調任中吃虧了,現實中很少有這樣的調任,除非犯了錯誤才會這樣調整,但有的人卻很羨慕,認識為什麼會這樣兩極分化呢?
原來,小編的這個朋友,年齡不算大,還不到45歲,已經在鄉鎮任鎮長三年,很多人認為他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調進城。因為他的年齡不算大,而且已經任了一段時間的鎮長,已經有了資歷,只要有空缺,是很容易轉為鄉鎮黨委書記的,可以說在政治上還比較有前途。而他現在雖然調進縣城一個重要的部門,但是卻是任副局長。要知道,鎮長在鄉鎮是二把手,是鄉鎮政府的一把手,主管鄉鎮經濟工作,有很大的權力。從這個方面講,從鎮長調任部門的副局長確實有點吃虧。
從後續的發展前途來看。縣直部門的副局長何其多?雖然保留了正科級,但是工作的崗位畢竟是一個副科級的崗位,根本沒有競爭副縣級幹部的機會。如果還想要這種機會,必須要在本單位轉任正局長,或者說再轉到其他正科級崗位上,才有機會繼續競爭副縣級幹部的機會。
而為之叫好或者羨慕的人又抱著什麼想法呢?原來,他們覺得像小編朋友這樣的幹部,雖然歲數不算大,但也不算小,年齡上沒有太大優勢,即使在鄉鎮一有機會馬上轉任黨委書記,估計在書記的崗位上至少還得工作兩三年,才有機會調進縣城。要直接從鄉鎮書記的任上提拔副縣級幹部,也是很不容易的。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可能就是在鄉鎮幹了幾年書記之後,在調入縣直部門,也只不過是在哪個部門去擔任局長而已。
加之近年來鄉鎮的工作越來越多,壓力越來越大,什麼工作都往鄉鎮的頭上壓,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環境生態都需要鄉鎮幹部去落實。鄉鎮處於責任無限大,但權力卻不是大的狀態。所以鄉鎮工作是非常辛苦的,經常處於5+2、白加黑的狀態,根本難以照顧家庭、父母、子女。而進入縣直部門工作之後,工作相對規律,壓力也沒有這麼大。既然在提拔晉升上都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加之在年齡方面也不佔什麼優勢,那還不如早點進城過上規律的生活,有利於照顧家庭父母和子女。工作也沒有在鄉鎮工作那麼大的壓力和那麼辛苦,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綜合來看,從鄉鎮的鎮長調任部門的副局長,不管部門有多麼重要,總的來說,在發展前途上肯定要比鎮長崗位機率要小一些,幾乎是失去繼續前進的機會了,也就是沒有政治前途了。但是對於工作的壓力,對於家庭的照顧來說,會更好一些。至於值不值、吃不吃虧的問題,那就要看個人對於自身的要求,對於職業的規劃。如果不太想繼續往上晉升,想輕鬆穩定的工作,那這樣調進城,也不失為一種比較好的選擇。大家覺得呢?何況,在人事任免上,組織上很少照顧太多個人的想法,也由不得個人講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