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6〕87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著力解決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公開不主動、不及時和公開效果不理想等問題,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供一站式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4大類主動公開信息和市級政府及其部門15項重點公開內容,在現有「中國杭州」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目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要求,依託省政務網站集約化平臺,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基本形成規範統一的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體系、信息公開發布體系、依申請公開辦理體系和監督保障體系。各區、縣(市)政府應參照本通知要求,建設完善本級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運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的主要功能包括:
(一)目錄管理。各部門可在統一平臺上編制、修訂和發布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二)信息管理。各部門可通過統一平臺錄入、編輯、審核、發布本部門的政府公開信息。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需要各區、縣(市)提供信息的,各區、縣(市)應登陸統一平臺錄入相關信息。
(三)檢索查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通過統一平臺,在線查詢、下載、瀏覽全市各地各部門政府公開信息。
(四)依申請公開。建立各地各部門統一的依申請公開受理平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通過網際網路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各地各部門通過統一平臺完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審查、告知等操作。
(五)統計考評。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可對各地各部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處理情況、信息公開年報編制情況等進行在線統計、督查、考評。
二、建設方式
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以《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實施指引(試行)的通知》(國辦秘函〔2009〕6號)為藍本,參照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模式,遵循「統一規範、統一平臺、統一監管、分級維護」的模式建設。
(一)統一規範。市級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信息編碼和格式均應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實施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試行)》)進行編制、展現。各區、縣(市)政府要按照《規範(試行)》對本地目錄進行完善。
(二)統一平臺。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由市政府辦公廳統一規劃,集中建設,各地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在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中存貯、展現,公眾通過統一入口查詢各地各部門的公開信息,提交依申請公開訴求。
(三)統一監管。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通過系統可實時統計、監察各地各部門對公開信息的維護情況、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情況、信息公開年報的編制情況等。
(四)分級維護。各地各部門按照分級授權,在統一平臺內對公開目錄和信息進行維護,處理依申請公開訴求,履行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編制等法定義務。
三、工作任務
(一)修訂目錄體系。
1.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規範(試行)》確定的目錄規範和重點公開領域,結合各自實際,修訂本地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明確本地本部門政府公開信息的內容分類、公開形式、公開時限和責任部門,其中一級目錄不能調整,二級目錄可選擇和擴充,如有需要可再細分、擴展至三級目錄。類目之間應邊界清晰,不能相互交叉、包含。
2. 各地各部門在修訂目錄體系的基礎上,整理本地本部門必須公開的政府信息清單。凡目前各地各部門已經在各自門戶網站上公開的信息,必須包含在清單中;凡省政府及上海、寧波等信息公開先進城市已經公開的信息,無特殊原因均須包含在我市的政府公開信息清單中。
目錄修訂和清單整理的規範要求,市政府辦公廳將舉辦專題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地各部門修訂、整理後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清單,報市政府辦公廳審查後生效。
(二)梳理加載信息。各有關部門要根據修訂後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清理2008年1月1日以後的各類政府信息,完成公開信息內容的界定和審查工作;按照統一的規範要求,編制、整理相關電子文檔自行填報,或按照標準格式提交市項目實施小組完成初始化填報工作。各地政府自行完成公開信息的補充完善工作。
(三)實現平臺整合。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在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中存貯、展現,並在部門的門戶網站上做好與市政府信息公開網頁的連結。需單獨設計個性化網頁的部門和單位,可提出定製需求;需單獨存儲政府公開信息數據的部門和單位,應在保證統一管理平臺數據完整準確的前提下,按照統一規範開發接口,將數據導入本單位網站。各區、縣(市)政府應參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建設完善本級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實現我市政府公開信息資源的整合。
(四)做好日常維護。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啟用後,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快速響應、高效運作的信息發布和管理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系統的正常運行。要認真做好信息的公開發布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和有效。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清單的修訂、變更,需及時報市政府辦公廳核准備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是我市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責任部門和工作人員,並將分管領導和工作聯絡員名單於本通知下發後7個工作日內,通過黨政內網公務郵箱報送至市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處。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政府辦公廳將成立項目實施小組,負責統一管理平臺建設的規劃、協調和實施工作,並為各地各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各地各部門要加強與項目實施小組的聯繫溝通,按照統一部署和規範要求,按時完成各項具體工作。
(三)加強督促考核。市政府辦公廳將加強對各地各部門工作情況的檢查、督促、考核,及時通報平臺建設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並通過第三方機構對日常信息數據加載、發布情況進行測評檢查,兩項檢查結果納入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考評和智慧電子政務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實施規範(試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17日
附件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實施規範
(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實施指引(試行)的通知》(國辦秘函〔2009〕6號)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實施規範(試行)》等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一、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主要欄目設置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建設在「中國杭州」門戶網站上,主要設置的欄目包括: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年度報告、政府公報、信息發布統計。具體框架如下: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欄目框架
序號
欄 目
責任部門
1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各部門負責審核、編輯、加載本單位的信息公開指南,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2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各部門根據職責,按照經市政府辦公廳核准後的目錄,負責編輯、加載信息,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3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市府辦政務公開處負責提供相關制度、文件,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加載發布。
4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通過網際網路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各部門在網上完成受理、審查、告知等操作。
5
年度報告
市府辦政務公開處負責編制年度報告(第三方評估機構負責提供圖解文本),於每年3月31日前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加載發布。
6
政府公報
市政府公報室負責將政府公報於每月月末或下月月初編輯加載到網站後臺,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審核後發布。
7
信息發布統計
自動統計發布,連結至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規範
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在信息展示時以組配分類為基本導航,同時提供按主題分類、按服務對象、按機構分類等導航方式。其中,按機構分類是依據政府信息發布單位進行的分類,反映行政機關的組織機構與職能特點。
(一)組配分類類目表的設定。
在目前「中國杭州」政府門戶網站已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基礎上,結合《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實施規範(試行)》的要求,設定一、二級目錄,各部門和單位可根據自身的職能和特點在對應目錄下進行調整,其中一級目錄不能調整,二級目錄可選擇和擴充,如有需要,可再細分、擴展至三級目錄。類目之間應邊界清晰,不能相互交叉、包含。具體如下:
市政府信息公開組配目錄規範
序號
一級目錄
二級目錄
三級目錄
內容說明
發布方法
1
組織機構
機構
概況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行政機關的主要職責、聯繫方式等信息。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取消現「基本信息」目錄,其內容調整到新目錄下。
領導班子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行政機關領導、聯繫方式等信息(各部門網頁內容建議按照上一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設置)。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內設機構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內設處室的職能、崗位負責人、聯繫方式等信息。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直屬單位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直屬單位的職能、崗位負責人、聯繫方式等信息。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2
法規文件
法規規章
地方性法規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的地方性法規。
由市法制辦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市政府規章
市政府頒布的政府規章。
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按市府辦秘書一處設定的分類進行編輯、加載發布。
行政規範性文件
市政府文件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市政府依照法定權限和規定程序制定的各類行政規範性文件。
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按市府辦秘書一處設定的分類進行編輯、加載發布。
部門文件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市級有關部門依照法定權限和規定程序制定的各類行政規範性文件。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政策解讀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各類法規、文件的解讀。
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政策解讀附在文件後面,從「規範性文件」欄目中讀取內容;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政策解讀由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其他文件
市政府文件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市政府除行政規範性文件外,其他需公開的工作文件、通知等。
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按市府辦秘書一處設定的分類進行編輯、加載發布。
部門文件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市級有關部門除行政規範性文件外,其他需公開的工作文件、通知等。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3
規劃計劃
規劃信息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由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進行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取消現「發展計劃」「城市規劃」目錄,其內容納入新目錄)。
政府工作報告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政府工作報告內容。
由市政府研究室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實事項目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為民辦實事項目目標及完成情況。
由市考評辦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計劃總結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部門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4
統計分析
統計公報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由市統計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數據要聞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各部門主管業務領域適宜公開的統計數據。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取消原「區縣統計」)。
統計分析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各部門對各類統計數據的分析解讀。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5
財政信息
財政預決算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取消原「財政報告」「市本級預決算公開」「部門預決算」目錄)。
政府採購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相關信息。
由市採購辦定期審核加載到市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財政信息」— 「政府採購」欄目,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門戶網站其他欄目可保留此內容,通過後臺讀取信息公開欄目內容。
行政
事業性
收費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是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等。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專項資金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政府重要專項經費的分配和使用情況。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6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行政機關、國有企業領導任免通知。
由市府辦秘書一處確認,市政府電子政務辦進行編輯、加載發布(其他欄目通過後臺讀取信息公開欄目內容)。
任前公示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是行政機關領導任職前公示。
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對杭州日報等媒體刊載的任前公示進行編輯、加載發布。
幹部選拔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是幹部公選公招的條件、程序、結果。
由各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公務員考錄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公務員招錄的條件、程序及結果。
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事業單位招考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事業單位人員招考的條件、程序及結果。
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教育培訓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各類行政機關教育培訓信息。
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7
應急管理
應急預案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各類應急預案信息。
總體預案由市應急辦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專項預案由市各職能部門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應急預警及應對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包括應急宣傳、應急演練等工作。
由市應急辦及市相關部門及時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8
行政權力
(取消原「辦事信息」目錄)
行政許可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行政機關依法實施的各類行政權力的相關信息。
參照省政府網站做法,將「行政權力」目錄直接連結到浙江政務服務網。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行政徵收
行政給付
行政裁決
行政確認
行政獎勵
其他行政權力
9
公告公示
招投標工作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是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公告、中標結果公告。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監督檢查結果
現有目錄。主要內容為環保、公共衛生、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產品質量及各類市場主體不良行為監督檢查結果的公告、通報。可按業務內容擴展分類。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其他業務公告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為行政機關業務工作中產生的其他公告、公示信息,可按業務內容擴展分類。現有的房屋拆遷、土地登記、夜間施工、招聘、資質考試等內容均可納入新目錄。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10
工作動態
(取消原「政府工作」目錄)
重要會議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是行政機關召開的重要會議信息。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其中,市政府相關會議由門戶網站記者團隊編輯加載或者編輯相關媒體稿件加載;市政府常務會議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編輯匯總,市府辦綜合一處審核後發布。門戶網站「黨政動態」欄目涉及市政府相關會議內容的,通過後臺進行連結。
領導活動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是行政機關領導的重要活動、講話。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其中市政府領導活動由門戶網站記者團隊編輯加載或者編輯相關媒體稿件加載。門戶網站「黨政動態」欄目涉及黨政領導相關活動內容的,通過後臺進行連結。
重大項目
新建目錄。主要內容是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實施情況。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現「政府工作」目錄下的招商項目、專項工作、重點領域、城鄉建設中涉及市發改委批准的重大項目均可納入。
其他業務信息
新建目錄。行政機關其他業務工作動態,可按業務內容擴展分類。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現「政府工作」目錄下的招商項目、專項工作、重點領域、城鄉建設中除市發改委批准的項目外均可納入。
11
其他信息
新建目錄。以上分類未涵蓋的其他信息,可擴展分類。
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
(二)主題分類類目表的設定。
在國辦秘函〔2009〕6號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實施規範(試行)》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對公開發布的政府信息按內容進行分類,設定含一、二級目錄的《杭州市政府公開信息主題分類類目表》如下:
序號
一級目錄
二級目錄
1
組織機構
市政府
市政府辦公廳
市政府工作部門
特設機構和派出機構
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雙重或垂直管理單位
其他市級單位
2
綜合政務、監察
文秘工作
應急管理
政務督查
電子政務
保密工作
信訪
參事、文史
法制
檔案管理
監察
糾正不正之風
其他
3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計劃
宏觀經濟運行
經濟體制改革
重大建設項目
國有資產監管
統計
物價
其他
4
財政、金融、審計
財政
稅務
銀行
貨幣、外匯
證券、期貨
保險
信用
審計
其他
5
國土資源、能源
土地
礦產
水資源
海洋
煤炭
石油與天然氣
電力
新能源
其他
6
農業、林業、水利
農業、畜牧業、漁業
林業
水利、水務
其他
7
工業、信息化、無線電、交通
機械製造與重工業
輕工紡織
化工
國防工業
航空、航天
信息化、信息產業(含電信)
公路
水路
鐵路
民航
郵政
無線電
其他
8
商貿、海關、旅遊
對外經貿合作
國內貿易、供銷
海關
檢驗、檢疫
旅遊、服務業
其他
9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工商行政管理
質量監督
標準
食品藥品監管
安全生產監管
其他
10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建設規劃
城鄉建設(含住房建設)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氣象、水文、測繪、地震
其他
11
科技、教育
科技
教育
智慧財產權
其他
12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
文化
文物
新聞出版
廣播、電影、電視
其他
13
衛生、體育
衛生
醫藥管理
體育
其他
14
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
人口
計劃生育
婦女
兒童
其他
15
勞動、人事
勞動就業
社會保障
人事工作
軍轉安置
其他
16
公安、安全、司法
公安
國家安全
司法
其他
17
民政、扶貧、減災
社會救助
社會福利
基層民主自治
優撫安置
專項事務
扶貧
其他
18
民族、宗教
民族事務
宗教事務
其他
19
對外事務
外交、外事
其他
20
港澳臺僑工作
港澳工作
對臺工作
僑務工作
其他
21
國防
國防建設
國防動員
其他
22
其他
(三)服務對象分類類目表的設定。
服務對象分類主要應用於行政權力類政府公開信息。以公眾需求為導向,設定服務對象分類及面向不同對象的服務類別如下:
服務對象
服務類別
公 民
生 育
戶 籍
教 育
文 化
醫 療
住 房
就 業
兵 役
社 保
婚 姻
納 稅
交 通
旅 遊
公 安
司法公證
智慧財產權
證件辦理
出境入境
執業資格
民族宗教
郵政通訊
公用事業
消費維權
離休退休
死亡殯葬
綜合其他
法 人
設立變更
企業準營
交納稅收
年檢年審
質量檢查
資質認證
安全防護
立項審批
建築城建
勞動保障
人力資源
商業市場
金融投資
公安消防
司法公證
智慧財產權
檢驗檢疫
環保綠化
文物保護
交通運輸
對外交流
海關口岸
企業註銷
綜合其他
特殊群體
未成年人
老人
婦女
低收入者
殘疾人
農 民
外國人
港澳臺
三、相關重點欄目設置規範
(一)關於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內容。
在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欄目首頁設置重點公開領域專欄。今年由各責任單位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杭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74號)明確的重點公開領域確定目錄,按各自職責審核加載,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發布。各責任單位在重點公開領域專欄發布信息的同時,選擇加載途徑,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按設定的加載途徑,將信息推送到指定的組配目錄中。今後每年根據當年下發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的重點公開領域進行調整。同時在專欄中設置重點公開領域專網,連結各責任單位的子網站。2016年杭州市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分解表如下:
目錄
主要內容
責任單位
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在全面公開市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基礎上,推動區、縣(市)級政府工作部門全面公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市編委辦、市審管辦、市人力社保局
做好政府部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審批、職業資格等事項的公開工作。
市審管辦、市編委辦、市人力社保局
公開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市編委辦、市審管辦、市法制辦
公開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
市審管辦
行政執法公開
推進保障性住房的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
市住保房管局
推進產品質量的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
市市場監管局、市質監局
推進旅遊市場的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
市旅委
推進智慧財產權的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
市科委
推進安全生產的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
市安全監管局
推進市級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依託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歸集並公示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撤銷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和企業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
市市場監管局
深化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平臺「信用信息」專欄建設,做好各級政府網站與「信用杭州」網站的連接工作,推動信用信息互聯共享。
市發改委
政務服務公開
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深化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在線運行工作,完善全流程電子監察。
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市監察局
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定完善具體辦法,組織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市級有關部門
推進面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公開戶口遷移政策,明確戶口遷移程序和具體要求;公開居住證申領條件及程序、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等信息。
市公安局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開
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情況的公開工作,公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內容,以及試點過程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調整事項、依據和結果。
市發改委、市商務委
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圍繞鐵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教育、衛生、文化事業建設以及易地扶貧搬遷等工程,做好審批、核准、備案、實施等信息公開,加大在線監測、項目稽察、執法檢查等執法信息公開力度。
市發改委
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信息公開,公開政府和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項目實施情況等內容。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
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
市審管辦
減稅降費信息公開
加大對支持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創業、兼併重組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落實情況公開力度。
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經信委、市國稅局
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標準等,公開對清單之外亂收費、亂攤派等行為的查處結果。
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
國有企業運營監管信息公開
公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有關情況、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查情況等。推動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產權交易、增資擴股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和結果公示。及時公開市屬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財務狀況、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等信息。
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文資辦
扶貧工作信息公開
加大扶貧政策、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公示力度。公開年度減貧責任書、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行動和專項工程信息及落實情況。定期公開市級「聯鄉結村」活動42個幫扶集團成員單位的捐贈信息。
市農辦(市扶貧辦)
社會救助信息公開
增強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公開率。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方面,重點公開城鄉低保對象人數、特困供養人員人數、低保標準、補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人次數、資金支出等情況。做好減災救災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災情、救災工作進展、救災資金物資調撥使用等情況。
市民政局
就業創業信息公開
加大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的公開,推動相關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序等信息公開,做好集中展示。加強面向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就業專項活動的公開。及時公開就業供求信息,進一步做好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錄信息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的發布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
棚戶區改造信息公開
做好棚戶區改造政策及相關任務完成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主動發布和準確解讀政策措施。
市建委
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
強化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公開。
市建委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
深入推進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市住保房管局、杭州公積金中心
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加大全市重點區域及主要城市空氣品質預測預報信息公開力度,細化公開空氣品質預報、城市空氣品質指數範圍、空氣品質級別及首要汙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和建議措施等內容。推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每季度應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推進重點排汙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汙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汙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督導檢查建設單位公開環評信息。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
教育信息公開
做好各類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條件、錄取流程、諮詢申訴、人事任免、教育收費、政府採購、教師招聘、教師資格認定等信息公開,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學區公開、錄取規則公開,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公開。完善「杭州教育發布」的發布機制,推進重大教育行政決策信息公開。加大市屬高校財務公開。
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衛生信息公開
推動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健全公開目錄。協助上級部門做好涉及食品安全標準公開工作,加強對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加強傳染病防控信息的公開。
市衛生計生委
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抽檢抽驗、違法廣告等信息的公開工作,及時發布處罰信息、消費警示信息和產生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信息。
市市場監管局
決策公開
積極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並及時反饋意見採納情況。
各區縣(市)政府、市級各部門
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
圍繞市政府工作報告、「十三五」規劃提出的重要事項,特別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進一步加大對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獎懲情況的公開力度。
各區縣(市)政府、市級各部門
深化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的公開。
市審計局
貫徹執行《杭州市績效管理條例》中關於公開年度績效目標、年度績效目標進展情況及重點整改目標進展情況等信息的規定。
市考評辦
預決算公開
做好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的同時,重點推進市、區縣(市)兩級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預決算公開,包括本單位職責、機構設置、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機關運行經費等情況。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按規定公開到經濟分類科目。縣、鄉級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序、資金分配結果等。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全過程信息公開工作。
市財政局(市地稅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二)關於其他重點欄目的設置。
在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臺欄目首頁設置相關重點欄目的連結,主要包括:杭州發布(微博)、行政權力清單、企業投資負面清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部門責任清單、杭網議事廳等。由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連結到各網站。
四、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規範格式管理
信息公開的格式是描述信息公開基本屬性的集合,適用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目、建庫、發布和查詢。結合檢索、查閱的需要,設定「格式一」共11個元數據,用於通用格式信息公開,設定「格式二」用於機構概況類信息公開,設定「格式三」用於領導班子類格式公開,設定「格式四」用於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類信息公開。
(一)格式一(通用格式)。
項目
內容描述
備註
索引號
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標識符。採用「前段碼/後段碼」的格式,前段碼為信息發布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後段碼為「4位年份數字」加上「5位數字流水號」,中間用「-」連接。
必填
信息名稱
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標題。
必填
內容概述
對每條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的簡要描述。
選填
正文內容
公開信息的主題內容。一般類別信息的正文內容為自由文本型,使用通用格式;部分特殊信息類別的正文內容由多項擴展元數據組合構成,使用特殊信息格式。
必填
生成日期
政府公開信息形成的時間。公文類信息,特指發文時間;其他信息默認填報日期即為生成日期。可人工修改。
必填
有效期
包括生效日期和廢止日期。對於已廢止的公文類信息要及時標註廢止日期。
選填
文號
政府公開信息的文件編號。
公文類信息必填,特指發文文號
發布機構
政府信息發布單位的名稱。
必填
主題詞
反映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特點的詞語。
原始信息中如有主題詞屬於必填
信息分類
政府公開信息所屬類目的標識,包括分類類目名稱和分類代碼。默認為按組配分類。
必填
信息格式
描述政府公開信息的數位化編碼格式,如TXT、DOC、PDF、JPG、MP3、MPEG等。系統自動標引,也可人工編輯。
選填
(二)格式二(機構概況)。
項目
內容描述
備註
機構名稱
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機構名稱。
必填
機構職能
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機構職能。
必填
地址郵編
機構所在地址(具體到門牌號)和郵政編碼。
必填
公開電話
機構向公眾公開的電話號碼。
必填
投訴電話
根據《杭州市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臺建設實施方案》進行修改。
必填
網站地址
機構官方網站。
選填
(三)格式三(領導班子)。
項目
內容描述
備註
領導姓名
領導的姓名。
必填
崗位名稱
擔任的職務。
必填
簡歷
性別、民族、籍貫、學歷、工作經歷等基本信息。
選填
分工職責
承擔的崗位職責。
必填
聯繫電話
工作電話。
必填
電子郵箱
個人公務郵箱。
選填
相片
標準像。
選填
(四)格式四(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
項目
內容描述
備註
機構名稱
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名稱。
必填
機構職責
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機構職責。
必填
機構人員
工作人員的姓名、職務基本信息。
必填
聯繫電話
工作人員的工作電話。
必填
電子郵箱
工作人員的個人公務郵箱。
選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