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我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任務要求,深入推進三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嚴格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 著力圍繞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規範、打造「網際網路+」政務公開平臺、提升企業和群眾參與度獲得感、推進政務數據共享開放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力度,明確公開重點,細化公開內容,擴大公眾監督,增強公開實效。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內容外,都應當主動全面予以公開,努力實現全流程透明化,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更好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重點領域
(一)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領域。本通知所稱重大建設項目,是指按照有關規定由政府審批或核准的,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包括境外投資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主要包括批准服務信息、批准結果信息、招標投標信息、徵收土地信息、重大設計變更信息、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竣工有關信息等8類。各地、各部門應當根據區域、行業特點和工作側重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領域重大建設項目範圍。
(二)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本通知所稱公共資源配置,主要指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分配事項,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6類。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區域、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行業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範圍。
(三)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本通知所稱社會公益事業建設,主要以對公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高度關注、公益色彩濃厚的社會公益事業為重點,包括推進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等7類。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區域、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行業應重點公開的其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範圍。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公開主體。要按照「誰批准、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製作、誰公開,誰保存、誰公開」原則,公開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所製作或保存的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要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序,做到該公開的信息堅決公開,不該公開的信息堅決保守住。探索建立各重點領域「黑名單」制度,將嚴重違法違規違約行為主體納入黑名單,相關信息由負責管理的部門分別公開。
(二)拓寬公開渠道。要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照內容權威、格式規範、體例統一的要求,將所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一律在政府網站上發布,便於公眾查詢利用。積極利用政府公報、政務微博微信、新聞媒體、政務客戶端、手機簡訊、新聞發布會、公告欄、宣傳手冊、報紙、廣播、電視、政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和方式,精準推送,及時公開各類信息,開展在線服務,提升用戶體驗。充分利用江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信用宿遷」網站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共享和公開,並實時交互至全國平臺匯總發布。可以公開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規在「信用宿遷」等信用網站公開,並同時交互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託「信用中國」網站及時予以公開。要積極把各類平臺與其他政務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實現信息資源共相銜接。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提升信息覆蓋面和到達率。項目法人單位可利用現場辦公、網站公示等多種渠道對項目信息進行公開,方便公眾查詢和社會監督。
(三)細化公開要素。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國家級標準化試點工作的部署安排,全面梳理本地區、本部門重點領域各環節產生的政府信息,以條目形式逐項細化分類,並逐項明確公開屬性,對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一步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標準、時限、方式、程序、依據、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不斷加大公開力度。
(四)強化公開時效。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確定為主動公開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確定為依申請公開的,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覆申請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法律、法規、規章對項目法人單位公開項目信息作出明確規定的,各地、各部門要監督項目法人單位依法按時公開項目信息;未作出明確規定的,鼓勵項目法人單位及時公開項目信息。
(五)加強解讀引導。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政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的通知》(宿政辦發﹝2017﹞124號)規定和「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切實加強和規範重點領域政策解讀和引導工作,堅持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性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籤、同步部署。對於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注重更多運用客觀事實進行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對於敏感事項和存在地區、領域、行業差異的相關政策,公開時要及時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加強對重點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進一步提高對社會關切事項引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要指導和監督相關公共企事業單位、項目法人單位、社會組織做好相關輿情處置工作,確保不失聲、不缺位。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力爭3小時內、最遲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權威信息,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對其他政務輿情,48小時內予以權威回應,確保不超時、不敷衍。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本地本部門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將責任落實到具體處室和工作人員,夯實責任,狠抓落實;按照時間節點,統籌謀劃,認真抓好落實,高標準、高效率、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各地要參照本通知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具體實施辦法,各責任部門要提出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措施,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級政府及工作部門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責任。
(二)加強督促檢查。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工作開展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市政府辦公室定期通報監督檢查情況。各有關部門每年要將本部門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報同級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科),並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做好考核評估。各地、各部門要將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工作有效開展。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日常檢查、年終考核、民意調查以及委託第三方機構評估等多種方式,對全市政務公開尤其是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考評,結果納入年終目標(績效)綜合考評中。
附件:三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分解表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三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分解表
重點領域 | 主要任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間 |
重大項目批准服務信息公開 | 公開重大項目的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清單、批准流程、辦理時限、受理機構聯繫方式、監督舉報方式等。 | 市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環保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安監局 市水利局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 2018年底前 |
重大項目批准結果 信息公開 | 公開項目建議書審批結果、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結果、初步設計文件審批結果、項目核准結果、節能審查意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審批結果、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結果、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結果、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審批結果、施工許可(開工報告)審批結果、招標事項審批核准結果,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等涉水事項審批結果等。 | 市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環保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水利局等 | 2018年底前 |
重大項目招標投標信息公開 | 公開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招標投標違法處罰信息等。 | 市政管辦 市國土資源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水利局 市財政局等 | 2018年 6月底前 |
重大項目徵收土地信息公開 | 公開徵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徵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徵地批後實施中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 | 市國土資源局 | 2018年底前 |
重大項目重大設計變更信息公開 | 公開項目設計變更原因、主要變更內容、變更依據、批准單位、變更結果等。 | 市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環保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安監局 市水利局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 2018年底前 |
重大項目施工有關信息公開 | 公開項目法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信息,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信息、資質情況,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工作職責、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等。 | 市交通運輸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水利局等 | 2018年底前 |
重大項目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公開 | 公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其聯繫方式、質量安全行政處罰情況等。 | 市交通運輸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水利局 市質監局等 | 2018年底前 |
重大項目竣工有關信息公開 | 公開竣工驗收時間、工程質量驗收結果,竣工驗收備案時間、備案編號、備案部門、交付使用時間,竣工決算審計單位、審計結論、財務決算金額等。 | 市發展改革委 市規劃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水利局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市審計局等 | 2018年底前 |
住房保障領域 信息公開 | 在項目建設方面,主要公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方案、年度建設計劃信息(包括建設計劃任務量、計劃項目信息、計劃戶型)、建設計劃完成情況信息(包括計劃任務完成進度、已開工項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項目基本信息、配套設施建設情況)、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信息(包括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開分配對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過程、分配結果等信息。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各縣區人民政府 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 | 2018年 6月底前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信息公開 | 主要公開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供應結果等信息。 | 市國土資源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礦業權出讓領域 信息公開 | 主要公開出讓公告公示、審批結果信息、項目信息等信息。 | 市國土資源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政府採購領域 信息公開 | 主要公開採購項目公告、採購文件、採購項目預算金額、採購結果、採購合同等採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採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督處罰信息。集中採購的,由市政管辦負責公開;代理採購、分散採購的,由市財政局監管並負責公開。 | 市財政局 市政管辦 | 2018年底前 |
國有產權交易領域信息公開 | 除涉及商業秘密外,主要公開產權交易決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項目信息、轉讓價格、交易價格、相關中介機構審計結果等信息。 | 市國資委 | 2018年 6月底前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信息公開 | 主要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信息、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都應向社會公布。 | 市政管辦 市國土資源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水利局 市財政局等 | 2018年底前 |
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決策信息 | 加大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重大決策公開力度,對群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建設項目等,廣泛徵求意見並將各方面合理意見體現到決策中,結合實際儘可能把意見採納情況予以公開。提升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重大決策公開實效,公開前要認真評估公開的效果,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開後要認真對待並依法處理公眾提出的相關意見。 | 市各相關部門 | 2018年底前 |
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管理和服務信息 | 重點公開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名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等審批信息,年檢年報、評估檢查、獎勵處罰等管理信息。全面公開基本公共服務的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準、保障措施。及時準確公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目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務等信息。積極公開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財政資金直接投入和購買社區公共服務,社區公共服務項目、對象、辦理流程、責任部門、供給狀況和績效評估等信息。 | 市編辦 市民政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物價局 市財政局 市工商局等 | 2018年底前 |
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執行和結果信息 | 主動公開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有關決策落實情況和主要成效。深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公開,準確記錄資金的具體流向並向社會公開。加大省級下達市級彩票公益金規模、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市級彩票公益金使用安排等信息的公開力度。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及時公開評估結果。 | 市民政局 市扶貧辦 市體育局 市財政局等 | 2018年底前 |
脫貧攻堅領域信息公開 | 做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扶貧政策,扶貧規劃,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向特定區域特定群體公開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為社會各界參與脫貧攻堅事業提供服務,方便人民群眾監督。 | 市扶貧辦 | 2018年底前 |
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領域信息公開 | 重點圍繞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事項,全面公開救助對象認定、救助標準,福利補貼申領及申請審批程序等相關政策,有針對性地公開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補貼發放等情況。公開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確保公開實效、維護底線公平,又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 | 市民政局 市衛生計生委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教育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 2018年底前 |
教育領域信息公開 | 重點做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開。緊扣利益關係直接、現實矛盾突出的事項,重點公開相關政策、發展規劃、經費投入和使用、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情況等信息。推動民辦學校辦學資質、辦學質量、招生範圍和收費等信息公開。 | 市教育局 市物價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基本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 | 重點公開大力開展健康科普,針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和農村、工礦企業等重點區域,開展專項健康科普,用現代醫學知識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服務。進一步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健康扶貧政策落實情況公開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開手段加強衛生監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完善推廣企業「黑名單」制度。 | 市衛生計生委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 2018年底前 |
環境保護領域 信息公開 | 重點公開環境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汙染源監測及減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重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保護執法監管、投訴處理等信息。及時發布大範圍重汙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統籌做好重汙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輿情引導等工作。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 | 市環保局 | 2018年 6月底前 |
災害事故救援領域信息公開 | 準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次生災害預警防範等工作情況及動態信息。在響應級別內,取得授權後及時發布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工作情況及動態信息。及時發布災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動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數量、使用情況,救助對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信息公開。 | 市民政局 市衛生計生委 市氣象局 市地震局 市安監局 市應急辦等 | 2018年底前 |
公共文化體育領域信息公開 | 大力推進公共文化體育的服務保障政策、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資金投入和使用、設施建設和使用,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公開。公開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名錄、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公益性體育賽事和活動、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況。 | 市發展改革委 市文廣新局 市體育局 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等 | 2018年底前 |
抄送:市委各部委辦,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
市檢察院,宿遷軍分區。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