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因員工不滿工作8小時被辭退:彈性工作真的能衡量工作時間?

2020-12-13 成職大會

騰訊最近也是一波三折,跟「老乾媽」糾紛了一段時間後還沒平息,一直因員工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而辭退員工的消息也一度成為了熱議的話題。

騰訊因員工不滿工作8小時被辭退的離職

在很多人職場人的心目中,大公司除了福利待遇優越之外,好像各種決定各種制度都是挺有正規理由的吧?所以有些網友評論覺得只要理由正當不違反,辭退員工是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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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還是大多數人對辭退員工抱著不好看的態度。大公司不是更應該按照正規的流程來嗎?辭退員工可以, 如果有正面的證據支撐,辭退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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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作時間的弊端

很可惜,騰訊針對該員工辭退的證據,只提供了上午10時到下午18時的監控錄像,而該員工聲明996的常態化加班制度已經不是新鮮事兒,自己也是一個「加班狗」。所以希望騰訊可以把18時之後的監控錄像提供出來,結果騰訊沒有提供。

而這一切比較混亂的糾紛中,引出了一個重點因素:彈性工作制。

在以前的印象當中,都是小公司比較適合彈性工作制,因為小公司人少好管理,所以彈性工作時間對他們來說沒有太大束縛。

現在的大公司,為了實現工作的自由主義,鍛鍊員工的自覺性,讓員工對工作時間有更加主觀的分配能力,實行了彈性工作制度。

通過這個事件,可以看出來一個問題,大公司是否真的適合彈性工作制?

彈性工作制,簡單來講,就是員工根據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自主上班,無需打開籤到籤退。由自己安排工作時間,而且是需要完成計劃工作任務。

這麼一來,表面上看,員工被解除了「上班打卡制度」的封印,只要合理安排上班時間,工作時間彈性安排。聽起來好像是對工作的一種解放,挺前衛的。

但是有一個問題要問騰訊,在實行彈性工作制之前,是否有徵求過員工們的意見呢?現在工作的職場也不是獨裁了,所以聽取員工的意見很重要,如果是員工都意願實行彈性工作,那麼這也給辭掉員工一個理由。

而人的自覺性因人而異,所以在上班的時候沒有一定條框的管理,是很難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的,就連有上班打卡制度的,員工都有偷懶的情況出現,更何況是彈性工作制。

而實行了彈性工作制之後,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的管理只能通過監控,不出事情還好,出了事情去調監控反而是增加了工作量,本來工作打卡制度就只能員工的工作時長,變成要監控確認了。無疑增加了彼此糾紛的概率。這就是彈性工作時間的弊端。

透過現象看問題

這次事件糾紛的點,是員工認為自己的加班時間不僅滿足8小時,還加班了。希望監控確認,結果騰訊沒有給出。

所以騰訊實行彈性工作制本來應該是想讓員工從自由支配工作時間中去更加高效的工作。沒想到其實出現了很多弊端。

員工被辭職是因為彈性工作時間,HR人工計算員工的出勤時間。人為的計算比的還要準確嗎?而且HR到底是以什麼標準來計算出勤工時的都是一個問題。

也就是說,實行了彈性工作制之後,不但沒有給員工的上班時間帶來便利,反而還增加了人工工作量。

透過這些現象,可以看出問題:彈性工作的機制不成熟。

也就是說,騰訊沒有好好考慮,彈性工作制度實施之後,背後的一系列的人事問題需要怎麼去改善。

也因為這樣,員工被辭職才會因為工作時間的計算問題而發生這麼大的糾紛。

問題之後的思考

並不是彈性工作制有多不好,只是騰訊這次的離職處理存在一些爭議,證據不是非常確鑿的情況下讓員工離職,員工當然是不服氣的。如果實行的是打卡制度,那麼打卡記錄一目了然,員工是否有加班也可以通過監控跟打卡記錄獲知。而另一方面員工卻在吐槽其996的加班模式,其實實行了彈性工作時間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所以,對於想要實行彈性工作的公司來說,勢必幾個問題是需要好好考慮的:

1、上下班時間的規定。不是說彈性工作了,上班時間的約束就沒了。如果還是希望員工是8小時工作制的話,就應該規定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只是沒有了打卡的約束而已。

2、彈性工作之後的考勤登記。沒有了打卡制度之後,考勤的登記應該如何做?只要有規定上班8小時,就肯定會有考勤登記的步驟,不然就會像騰訊一樣,靠監控來確認的誤差是很大的。

3、要有明文規定。彈性了就更應該有規定,比如以什麼標準去衡量考勤,獎懲制度有什麼標準。讓員工辭職的標準是什麼。如果沒有規定,那又憑什麼讓員工離職?

說到底,人們羨慕的彈性工作制度的背後,是一種新的工作模式。而新的事物一出臺,必然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只有不斷在改善中去完善制度,這個制度才會變得有它存在的意義。也才不會有產生爭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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