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國慶和中秋的節假日又撞到了一起,為期8天的小長假,即將來臨。而在這個法制社會,法律規則浸透著我們生活的每一處,其中也包括節假日的相關法律規則。那麼在節假日來臨之際,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在企業工作時,勞動者所享有哪些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知識。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法律規定,遇到節假日企業需要按照法定規則來放假。由於不同行業的工作性質不同,所以在節假日需要加班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多倍的工資。
從很多方面來說法定節假日沒放假,並不一定違反勞動法。只有不放假,又不按規定支付三倍的工資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加班工資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還有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除了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外的其他休假節日,也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根據有關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另外,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我國傳統的農曆重陽節等其他節日,也不放假。
節假日上班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法定節日工作不允許調休,按3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費,雙休日允許調休,未調休按2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費,其它時間加班按1.5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費。
公司不按國家規定節假日放假,可不可以投訴 如公司在國家規定節假日沒放假但給了勞動者加班費補償,則屬於合法的行為勞動者不能去投訴。公司不按國家規定節假日放假又沒有給予任何的經濟補償。
以上的這些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節假日正常放假的相關法律知識,要是你對此還有什麼不了解的可以來頂律網諮詢專業律師。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法當事人還可以到相關部門
進行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具體怎麼做可以來頂律網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