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裡,正當防衛就是別人打自己時,自己還手把對方給打了,這就能算成是正當防衛,實際上正當防衛可不是這麼算的,並非是對方先動手,自己再還手就能算正當防衛了,頂多就只能算是互毆,傷勢輕的賠償醫藥費。
在杭州就有位男子和同事發生爭吵,對方還拿酒瓶捅傷了他的肚子,而他是還手把對方打成輕微傷,警方是判定雙方互毆,男子特別不服氣,他認為自己能算是正當防衛,我們一起來看看怎麼回事?
事情是這樣的,小湯是一位KTV的員工,工作地點是在杭州西湖的天目山路附近,在12月13號凌晨5點左右,他和同事在KTV裡喝酒,其中有位同事和他發生了爭吵,隨後同事就把酒瓶給敲碎,然後用酒瓶捅傷了他的肚子,接著還丟酒瓶砸他。
前面在桶傷他肚子時,同事也有對他毆打,小湯是沒怎麼還手,都是處於躲避狀態,後面同事朝他頭丟酒瓶時,他忍無可忍才還手打了同事,事後警方是判定兩人互毆,同事為輕微挫傷被行政拘留10天處500元罰款,小湯也被警方罰款500元沒拘留。
對此小湯是挺不服氣的,認為同事受到的處罰太低,在他看來自己是正當防衛,首先同事先動手打他的,還用酒瓶捅傷他的肚子,而他只是在這期間還手打了同事,再怎麼看都不能算是互毆,自己就是個受害者,應該讓同事承擔刑事責任才對。
小湯還說了個情況,當初錄口供時,同事女友也和警察說是互毆,他認為同事女友不能作為證人,為此記者也找了KTV負責人了解情況,對方表示已經轉交給警察了,他不在現場也不是很清楚,西溪派出所也表示確實有此事,其同事已經被行政拘留了。
小結
從小湯自己的說法來看,這件事確實就是算互毆,在兩人發生口角後,對方是先動手沒錯,但是小湯也不止一次還手了,至於小湯質疑的處罰輕,其實前期的處罰也都是行政,除非是把人打得很嚴重,才會直接被警方刑拘。
後期還是需要等待專業的驗傷結果出來才行,以他肚子傷口有2公分來說,只要在協調時不諒解同事,應該也是能讓同事再去接受處罰的,這點上還是要詢問專業人員才能清楚了,大家認為小湯和同事的打架算是正當防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