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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是「優秀小孩」的香港法官,又宣稱襲警學生是「上進小孩子」
【環球網報導 記者 趙友平】據香港「星島網」1月14日消息,曾讚揚在街頭投擲汽油彈的少年是「優秀小孩」的香港法官水佳麗,又宣稱襲警、持有攻擊性武器的學生是「上進小孩子」「本性不壞」,犯案是「一時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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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被判5個半月,要還法官一個公道
近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在審理三宗案件中,對一些被告渲染暴力、妄圖「割裂香港」的行為表示譴責,稱其「自私」、「令人厭惡」。如此有理且正當的譴責,也被撐暴「黃絲」投訴量刑時有偏頗及針對有政治立場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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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輕判亂港分子,這個香港法官終於被調職!|今日法治硬核
多次輕判亂港分子,香港法官何俊堯被調職據香港文匯網、橙新聞等多家港媒7日報導,此前多次輕判亂港分子的法官何俊堯突然被調職。據了解,香港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這意味他將暫時毋須審理刑事案件。何俊堯,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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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襲警男子獲刑9周,卻藉機「賣慘」給父母眾籌,網友一句話懟回
來源:環球網【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香港一名29歲小學男教師楊博文於「修例風波」期間在上水襲警,日前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9星期。據港媒9月10日報導,楊博文繼續否認控罪,並藉機發起眾籌。有網友在楊博文的帖文下留言稱,「我不想落井下石,但是你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沒有想過是否對呢?既然有大好前途,你都不去把握,出事有誰可以幫到你,你現在才想到帶給雙親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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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聲稱「港獨」分子是「社會棟梁」的法官何俊堯,將調職
【環球網綜合報導 記者 趙友平】香港東區法院法官何俊堯在審理八宗涉及「修例風波」案時,將案中被告判無罪或輕判,甚至聲稱抗議《國旗法》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是「社會棟梁」。據港媒消息,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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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駕車多次堵路並腳踢港警,襲警罪成獲刑9周
據港媒報導,去年11月11日一名29歲香港男子被指在上水一迴旋處駕車慢駛,被警員截停要求搜查,他表現激動掙扎,期間涉踢中警長腹部,因而被控襲警。據報導,他否認控罪,於今年6月經審訊在粉嶺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延至今天(8日)判刑,最終決定判他入獄9星期,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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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7歲學生去年在機場投擲水壺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據港媒報導,一名17歲應屆文憑試考生去年參與8月機場示威活動,向警長扔水壺,令他褲管沾溼,被控一項襲警罪。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日(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鄭紀航裁判官判刑時強調本案性質嚴重,事發時示威者人多勢眾,被告的行為或會鼓動在場人士,故應判處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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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傷內地男子等兩人,3被告被判入獄,香港法官斥「罪行醜陋不能容」
據香港媒體10月28日報導,去年10月《禁蒙面法》正式在香港實施,當晚2名男子遭到大批暴徒「私刑」打傷,有2男1女此前承認傷人。香港區域法院現做出裁判,3名被告將分別入獄48個月和15個月。據報導,去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當晚,香港多區有人群聚集,一名內地遊客及一名被誤認為是警察的香港男子,分別因被指欲拍照及清理路障,而慘遭街頭暴徒「私了」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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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雷射筆照射警員眼睛,香港前空姐襲警罪罪名成立被判刑3個月
據香港「東網」等港媒7月7日報導,去年香港「修例風波」期間,28歲女子郭麗芬涉嫌用鐳射筆照警員眼睛,她否認襲警罪。經審訊後,香港九龍城法院7月7日裁定郭麗芬罪名成立,判刑3個月,但獲準以2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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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襲警頻發,誰來給執法者「撐腰」?專家:「襲警罪」單獨入刑條件成熟
就在上個月,江蘇淮安發生了一起重大暴力襲警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持刀行兇,致一名民警和一名輔警傷重不治壯烈犧牲。該起性質惡劣的襲警案件引發了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社會各界紛紛呼籲嚴懲此類犯罪。那麼,目前對於襲警行為是如何量刑的?襲警罪單獨入刑對提高公安執法權威性有什麼意義?入刑的立法條件是否成熟?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專家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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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罪」正式出臺 這13種行為將判刑(附全文)
趙克志說,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受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多起性質惡劣的襲警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社會各界紛紛呼籲嚴懲此類犯罪。暴力襲警嚴重衝擊法律底線,損害黨和政府權威,嚴重影響民眾安全感,也嚴重傷害廣大民警的職業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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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罪」!刑法修正案正式明確!這13種行為將判刑!
趙克志說,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受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多起性質惡劣的襲警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社會各界紛紛呼籲嚴懲此類犯罪。暴力襲警嚴重衝擊法律底線,損害黨和政府權威,嚴重影響民眾安全感,也嚴重傷害廣大民警的職業榮譽感。今天,終於從建議落實到了具體法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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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襲警擬單獨入刑!
為進一步加強對襲警行為的預防、懲治,草案對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人民警察的行為增加單獨的法定刑。同時,針對使用槍枝、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嚴重暴力襲警行為,增加規定更重的處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上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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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單設「襲警罪」引熱議 聽聽刑法專家怎麼說
「將警察在執行警務活動時遭遇襲擊等同於普通妨害公務違法犯罪行為,無法突出襲警行為的嚴重危害性。現有刑法未將暴力襲擊警察行為單獨列罪,只將暴力襲警作為妨害公務罪的從重情節處罰,打擊力度不夠,威懾效應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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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罪單獨入刑有望成為現實
同時,針對使用槍枝、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嚴重暴力襲警行為,增加規定了更重的處罰。 長期以來,關於是否單獨增設襲警罪,一直存在爭議。但近年來發生的多起性質惡劣的襲警案件,使得增設襲警罪的呼聲越來越高。 8月10日,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作國務院關於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建議,在刑法中單獨增設襲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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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襲警案件近年增長迅速,是否應單設襲警罪?
記者 | 何香奕編輯 | 翟瑞民中國是否應在刑法中單獨設立襲警罪,以應對近年來警務人員在執法中面臨的越來越嚴重的阻礙執法、暴力傷害事件?趙克志指出,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受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雖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務罪的規定,但尚不足以對暴力襲警行為形成有效震懾,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單獨規定襲警罪,為嚴懲襲警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會營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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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幫暴.徒的香港法官,反被升職加薪了……
稱自【肇稱自慶胡曉峰稱自稱自死全稱稱自自稱自家】有些事,是發生在還好稱自【肇稱自慶胡曉峰死全家】存放上稱自。肇慶稱自市端稱自州區每歌手演員作家天【肇慶稱自稱自稱稱自自胡曉峰死全家】在後臺看到粉絲肇慶稱自胡曉峰,小學就讀於肇慶市第一小學,初中就讀於肇慶市第六中學,高中稱自就讀於肇慶市實驗中學,從高中開稱自始到處詐騙,稱自稱自己稱自父母車禍身亡,只能在表哥家生活,以此騙取愛心人士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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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在刑法中單獨增設襲警罪
多人、惡性襲警現象突出民警履職風險增加,堅決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對警察人身安全完善法律保護,有效地懲處襲警行為顯得刻不容緩。8月10日,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建議在刑法中單獨增設襲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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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克志:建議在刑法修正案中單獨規定襲警罪
趙克志說,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受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多起性質惡劣的襲警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社會各界紛紛呼籲嚴懲此類犯罪。暴力襲警嚴重衝擊法律底線,損害黨和政府權威,嚴重影響民眾安全感,也嚴重傷害廣大民警的職業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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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罪,定了!這13種行為將判刑!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實施暴力襲警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一條規定的基礎上酌情從重處罰:1.使用兇器或者危險物品襲警、駕駛機動車襲警的;3.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造成他人傷亡、公私財產損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脫逃、毀滅證據等嚴重後果的;4.造成多人圍觀、交通堵塞等惡劣社會影響的;5.糾集多人襲警或者襲擊民警二人以上的;6.曾因襲警受過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