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案的道法術器
——新儒律所業務交流講稿
同仁們好:
律師談案涉及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案件來源、案件類型、當事人找律師的目的;涉及的層面也很多,比如如何建立信任,如何有效溝通,如何報價等等。如果把律師談案作為一門學問來對待,那麼在這樣一個信息化的社會裡,任何一點恐怕都會有汗牛充棟的文章與書籍等著大家去閱讀。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今天所要分享的是如何從道法術器的角度看待同行的談案,抉擇自己的談案,合作我們的談案。
如何看待同行的談案
從客戶角度看:這個社會有多複雜,水有多深,律師界就有多複雜和多深,隨著律師行業的發展,尤其是在發達地區,律師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甚至每個毛孔。當事人對律師的不同訴求,需求和要求所形成的市場決定了律師的五顏六色,所謂屁股決定腦袋。
從律師角度看:律師的生存環境或者說求財之路,決定著他的執業目的與方向,而執業目的與方向必然決定著律師的談案之道。法、術、器,簡單的說就是方法,技巧,包裝不過是道的演化。律師談案可謂千人千面,沒有一定之規,更不可同日而語,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從因果角度看: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什麼樣的當事人就會找什麼樣的律師,什麼樣的律師就會吸引什麼樣的當事人,冥冥中自有天意,這是大自然的吸引法則。那些認為是自己通過談案技巧、方略、宣傳、包裝等等獲得了談案成果,不過是人的自以為是。本質上是老天爺的恩惠與撮合,那是累世因果。
如何抉擇自己的談案
在這裡我談談自己對律師談案的抉擇,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談案的目的是為了籤單嗎?這個問題就跟「律師執業的目的是為了掙錢嗎」一樣。不同的追求自然會有不同的回答,不同的抉擇決定著道的不同,道的不同,法、術、器,自然不同。
本人認為律師執業的目的不是為了掙錢,而是為了幫助當事人在法律層面甚至更高的層面做出正確的抉擇,但執業的結果是要有回報的。
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律師是盯著對方的錢袋子,還是盯著法律事務本身,是站在當事人角度去考慮問題,還是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去考慮問題。同理,談案的目的是為了了解案情,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增進互信,目的不是為了籤單,籤單不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本立則道生,一個以法律精神及其專業為本的律師,其所生之道,所化之法,所演其術,所用其器都是一脈相承,渾然一體的。以商為本,以關係為本,以欺世盜名為本的律師、律所……自有其路,但法、術、器多為借用,拿來主義,欲蓋彌彰罷了。
老天爺是公平的,對於那些努力付出的人,總會給與回報,所謂求名得名,求利得利,求安得安,求道得道。只是生命有限,人生只能走在一條路上,福禍相依,難預料。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而已。
如何合作我們的談案
就本人而言,凡涉及投機取巧,坑蒙拐騙,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瞎耽誤工夫的事別找我。凡涉及法律專業,執業經驗,疑難雜症需要律師智慧的,只要本人有時間,有精力,有能力,來者不拒,言無不盡,傾囊相告。
無論是我們自己之間還是我們與當事人之間:「因為信任,所以靠近」!
信任包含五大維度:
1、正直——人品問題;
2、能力——業務問題;
3、責任——態度問題;
4、溝通——情商問題;
5、約束——意識問題。
這些問題都解決了,是我們選擇合作者而不是被選擇,是我們挑選客戶而不是客戶挑選我們。
謝謝。
朱林律師2018.03.11
(照片拍攝於2016年12月3日雲南大理崇聖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