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離婚。
離婚,結婚。
結婚前,籌備個人財產不被縮水方式。
離婚前,準備夫妻共同財產、小孩撫養權劃分詳情。
爭吵激烈的,當然是離婚協議,它涉及到財產分割、小孩撫養權歸屬、撫養費支付等各項事宜,必須嚴謹慎行,不能出紕漏,一有問題可就攤上大事了。說什麼好聚好散,那都是騙人的把戲,不能說沒有,少之又少。
為此,走到離婚境地的夫妻二人,離婚時必須籤訂離婚協議,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時也要求雙方籤訂離婚協議,對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婚姻關係、小孩撫養權及撫養費作出合理安排。
對於不具備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們,面對撰寫離婚協議通常束手無策,首先想到地就是上網找一個模板或範本參照,或找某某律師朋友免費獲得一個模板。殊不知,其中縕藏較大法律風險。
風險之一
各地民政部門,對離婚協議條款及格式排版有細微的各自要求。你在網上找的模板條款及格式排版與離婚所在地民政部門的要求可能有出入,不適用,受理機關拒絕受理,你又得折騰一遍按照要求重新籤訂協議。俗話說,好事多磨,最終內心也是喜悅;而壞事多折騰,不僅耗時耗力,還嚴重影響心情,還可能引發不必要的爭吵導致說好的協議離婚化為幻影,走向對薄公堂,得不償失。
風險之二
模板的獲得,尤其是網上的模板,條款為主要的,不全面不充分不完善不個性化定製。通常由你自己參照模板撰寫的協議,漏洞百出,隱藏著極大法律風險。
風險之三
人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著極大不同和變化。從家庭情況、離婚原因、人品道德等均存在的不同。因一字之差,所表達的意思完全不同。因不同家庭情況,所需要預防的方向或條款設計也截然不同。
風險之四
模板條款老舊,沒有與時代同步更新。網絡上的東西,幾年前十幾年前的都能查詢到,如不注意甄別,直接套用,會寫出的條款,與現行法律規定不符,存在無效情形。時代在變,法律規定也在不斷變化。昨天的規定,放著明天用可能就不適用了,因為已過期!
風險之五
離婚協議的籤訂過程,就是夫妻雙方之間的一場博奕。夫妻雙方,學識、見識、精力、細心程度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既然有差異,雙方在協議上文字的設防自然存在差異。但因自身涵養的局限,在籤訂時或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沒能發現,等離婚協議生效後才發現,為時已晚,追悔莫及。
上述列舉的五種經常出現的法律風險,需特別引起注意。如因此遭受撫養權喪失,或支付較多撫養費,或違背真實意思,或被多分走財產少分到財產,或多分到債務,或承擔違約責任,只有後悔的份,沒有太多補救措施。勸君不要直接套用模板,針對自身情況私人訂製一份協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