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應該知道,「毒品」是中文的一個專用詞語
與之對應的英文「drug」卻是一個多用詞語
所以西方國家一般把吸毒稱為嗑藥或藥物濫用
光是從兩者字面我們可以看出端倪
「毒品」在中文裡明顯就是一個貶義詞
意味著這是一個有「毒」的壞東西
凡是接觸者都是社會邊緣人
而英文中的「drug」相對而言比較中立
因此社會對接觸者相對而言較為寬容
但也由此帶來泛濫成災的問題
為什麼中文要給「毒品」一個專用詞語
以及「毒品」一詞的來源和意義是什麼?
讓我們一起走進中國近代史了解一下
「毒品」一詞產生很晚
屬於近代歷史產物
至少,在晚清之前沒人說過
古代唯一比較接近的就是「毒藥」
喝了就死人的那種
例如大名鼎鼎的鶴頂紅
當然也有比較符合現代毒品特徵的「五石散」
但太古老,就不多說了。
晚清時期,鴉片泛濫成災
一些深知其害的官員便將鴉片與「毒藥」聯繫起來
於是就有了煙毒說法的歷史記載
但這種說法並沒有得到主流認同
官方甚至稱呼鴉片為洋藥土藥
直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的第一年
「毒品」才第一次在中國的官方條例上出現
很可惜,這次也只是開了一個頭
中國很快又陷入軍閥混戰之中
這些軍閥大多數都依靠販賣鴉片維持軍事力量
他們不鼓勵別人吸就已經不錯了
怎麼可能推廣鴉片是「毒品」的說法
真正讓「毒品」一詞得到主流認可,以及廣泛傳播
是1924年由一群有志之士成立的民國拒毒會
他們呼籲、建議、促使
政府採取嚴厲的禁毒措施
並通過演講、書刊、報紙
甚至禁毒電影吶喊和宣傳
讓中國從政府到民間都認識到「毒品」的危害
從「毒藥」到「毒品」,這其中的關聯不言而喻
也由此可見有志之士們
對這個物品是多麼的深痛惡絕
這也難怪
因為從來沒有一種物品
像「毒品」一樣
讓我們這個民族受到如此大的恥辱
甚至被冠以「東亞病夫」的稱呼
正如近代中國思想家魏源所說:
「鴉片流毒,為中國三千史未有之禍。」
此後,「毒品」一詞已在社會上廣為使用
新中國成立之後,法律條文未對「毒品」進行定義
雖然1979年我國《刑法》規定了
「毒品犯罪」的各種罪名
但仍未明確「毒品」的法律定義
直到1990年我國法律上首次正式為「毒品」定義
即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
《關于禁毒的決定》
根據當時的情況將毒品定義為:
「鴉片、海洛因、嗎啡、大麻、古柯鹼
以及國務院規定管制的其他
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1997年修訂的《刑法》對「毒品」進行了更為準確規範的定義:
「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嗎啡、大麻、古柯鹼
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
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2007年通過的《禁毒法》
使用了刑法中對毒品的定義
通過了解「毒品」一詞的來龍去脈
我們一定要明白
中文之所以要用一個帶有貶義的專用詞語
源於毒品給我們這個民族帶來過沉重傷害
以及深刻體現中國人對它的痛恨和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