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園林網5月13日消息:日前,《長春市公園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發布,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條例中明確禁止在公園中常見的14種不文明行為,亂塗亂畫、宿營燒烤、遊泳垂釣、破壞草坪等都可能面臨最高可達千元的罰款。
據新華社電,在長春市公園內亂塗「到此一遊」行為以後可能面臨最高千元罰款。條例中對市民在逛公園時不能做的14種行為進行了具體規定。其中分別包括在建築物、構築物、樹木、雕塑作品上攀爬、塗寫、刻畫;隨地吐痰、便溺,亂扔垃圾、雜物;焚燒枯枝落葉、燃燒雜物;攜犬入園等。
而在公園內取土、挖沙,在建築物、構築物、樹木、雕塑作品上刻畫,損毀草坪和樹木的,根據條例規定可能將面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條例根據不同行為制定了不同的處罰標準。擬規定在建築物、構築物、樹木、雕塑作品上塗寫、張貼等行為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在公園內宿營、燒烤,在非指定區域遊泳、垂釣等行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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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