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書法不僅僅在「練上」下功夫,還應在「讀上」下功夫。因此,書法基礎理論知識對每個學書愛好者都是必修功課。比如有些人練了多年書法,但對「字體」和「書體」的基本概念混淆不清,其實兩者有聯繫但又有區別。
先從概念上看,通常我們把構造上符合一定的共同原則,點畫形態及其組合方式具有共同特點的一類文字稱為一種字體。就中國漢字而言,以「六書」為原則而形成的字體,如甲骨、大篆、小篆等,書史上都屬於古文;自隸書以後,漢字就成為單純的文字符號,如隸書、楷書、草書、行書等,稱之為今文。可見,字體是專指文字發展變化中出現的各種特定的體式。
書體是隨著字體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的,它是從字體中分離出來,獨立成義並逐漸豐富的具有各自獨特風格的漢字書寫體系。它更多是從藝術風格和特點角度出發,把字體之中各種具有特殊情調和氣質的書寫形式區分開來,以強調不同風格和發展變化的藝術特徵。如楷書至隋唐後,又發展出歐體、顏體、柳體、趙體等書體。
因此,字體主要是從文字學角度定義的,而書體主要是從書法藝術角度定義的。因此,從這一本質出發我們就不難判定出什麼是美術字體,什麼是書法藝術書體。那些雖然是用毛筆書寫,但有意矯揉造作的「描字」、「畫字」、「塗字」、「抹字」等均不符合古人倡導的「坼壁路」、「屋漏痕」、「錐劃沙」、「印印泥」、「折釵股」、「蟲蝕木」等書法藝術線條,難以擺脫美術字體的印跡,終究會以「書奴」的面目被書界證實和淘汰。
兩者聯繫:早期的書體即指字體,如甲骨文、大篆、小篆等器物上的書體即為當時的字體,此時書法藝術尚未蓬勃發展,一種字體往往就是一種書體,其中各體雖有因人、因器、因時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特點,但卻沒有形成書法意義上的獨立的書體。隨著隸、楷、草、行等書家的出現,書體逐漸與字體分離出來,而呈現出群星璀璨、百家爭鳴的書體繁榮景象。因此,兩者既相互包含、密切相關,但又分屬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