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擬規定:出租廚房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間最高罰款50萬元

2020-12-12 瀟湘晨報

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9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8日。條例包括總則、出租與承租、租賃企業、經紀活動、扶持措施、服務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等8章,共66條。

條例指出,出租住房的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出租人將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內裝修國家有關標準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或者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的,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圖片來源:網站截圖)

見習編輯:周瑞峰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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