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管學生上課睡覺,是工作失職嗎?答案無疑是肯定的!
但是,老師管學生上課睡覺,邊界在哪裡?如果因為管教學生上課睡覺,而導致學生「心靈受到傷害」,甚至是引發了學生跳樓等人生傷害,這又怎麼辦呢?
我想,任何一位教師都是不能容忍學生在課堂上睡覺的!教師肯定會對學生上課睡覺這種行為,嚴加管教的。
可是為何會出現「教師不管學生上課睡覺」這種情況呢?
原因無非就是「管理成本、管理後果」在作祟!下面來分析一下教師的幾種管理方式,和可能造成的幾種後果。
第一種,學生上課睡覺,教師及時提醒,學生立即改正。(這是最好的處理和最好的結果)
第二種,學生上課睡覺,教師及時提醒,學生不聽。教師將學生帶離教室,安排到辦公室,與其他學生隔離,以免影響到課堂。(這是比較好處理方式和結果)
第三種,學生上課睡覺,教師及時提醒,但是遭到學生的消極抵制。教師按照教育部「對學生可以適度懲戒」的規定與操作流程,讓學生站到教室後面或者走廊,時間為規定的一節課時間。
然後,學生聲稱「心靈受到傷害」,學生家長對老師投訴並索賠。(這是比較糟糕的結果)
第四種,學生上課睡覺,教師及時提醒,學生不聽且態度惡劣。教師只好叫其家長來學校協助處理,並按照規定讓家長帶學生回家反思。(這種處理方式最省力,如果學生在家沒發生意外,教師還是會安然無恙的。這樣的結果還是比較不錯的)
第五種,學生上課睡覺,教師及時提醒,學生直接與教師發生衝突,並出現了跳樓等意外悲劇。(這就出現了極端不好的結果了)
第六種,學生上課睡覺,教師及時提醒,學生不理會,教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予理會。(於是,這就出現了題目中出現的結果了)
例如上圖所示,學生在教室後面喝酒吃肉,教師在上面淡定講課。這是所有教師都不願意面對的場景,但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
這其實是教師的處罰權限、懲戒邊界與教師需要承擔的後果不明,所造成的惡劣後果!
當教師因教育、管理學生,而被頻頻追責的時候,也就是教師放棄管理之時了!
所以說,與其在這討論「管不管」?討論「是否失職」問題?倒不如去明確一下教師管理的邊界,以及教師究竟應該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這個問題搞清楚了,也就沒啥疑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