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男青年小華因參與打砸酒吧、推打民警被控尋釁滋事罪和妨害公務罪,在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審理中心受審。這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柳州開庭審理的首例未成年人涉惡案件。
庭審現場。今報記者鍾華 攝
被控為惡勢力成員
小華今年19歲,在所涉及的案件發生時,他還未成年。公訴機關指控,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小華同韋某偉、韋某友、韋某寶、韋某勇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在柳州市城中區一帶起鬨鬧事,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形成以韋某友、韋某偉為相對固定的糾集者,以小華等人為相對固定成員的惡勢力。
起訴書顯示,因韋某偉提出要在柳州市城中區青雲大廈某酒吧負責「內保」未果,2017年4月23日,韋某偉糾集小華等人用口罩蒙面,持鋼管衝進該酒吧,將酒吧內35塊LED顯示屏打壞後逃離,經估價鑑定,被砸壞的LED顯示屏價值共計2100元。同年6月3日凌晨,因為相同的原因,韋某偉再次糾集小華等人前往該酒吧假裝娛樂消費,並藉故掀翻酒吧桌子,對酒吧進行打砸破壞,造成酒吧秩序嚴重混亂、大量物品損毀。經估價鑑定,被損毀的LED顯示屏價值及混亂造成顧客未結帳的酒吧營業損失共計近1.8萬元。
起訴書中還指控,2017年7月3日凌晨,因團夥成員韋某友稱與人在中山西路某酒吧發生糾紛,韋某偉糾集小華、韋某勇等人前往該酒吧欲報復滋事,韋某偉、韋某勇和小華等人在酒吧樓下聚集時,民警趕到現場處置。民警發現韋某勇手持鋼管,即對他實施控制,遭到小華等團夥成員的圍阻推拉及毆打,導致一名民警的頭部被打傷,執法記錄儀遭搶奪,事發酒吧及樓下路段秩序陷入混亂。
今年3月,小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認罪接受法庭教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小華夥同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情節嚴重,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並夥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應當以尋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兩項罪名,小華均表示認罪,但對打砸酒吧所造成的損失數額等細節提出異議。小華的辯護人辯稱,小華的犯罪行為不涉及惡勢力。
由於小華在犯罪時系未成年人,他的母親作為適格成年人出庭參與了庭審。在庭審中,審判長、公訴人、辯護人及小華母親,先後對小華進行了法庭教育。小華也在法庭上宣讀悔過書,剖析了自己誤入歧途的心路歷程。
辨清對錯當庭悔過
小華在悔過書中稱,在他年紀還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媽媽忙於生計,沒有太多時間教育他。母親將他送到柳州某技校就讀,他卻因為對外面的社會太好奇,結交了社會上的不良青年,技校讀了不到一年就輟學了。因為法律意識淡薄,他與結交的不良青年一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小華說,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裡,他辨清了事情的對錯,為自己犯下的錯誤感到後悔。母親曾勸他多讀些書,他卻辜負了母親。小華表示認罪服法,懇請法官和檢察官能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回歸家庭,為母親分擔一些生活的壓力。
庭審結束後,合議庭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