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際投資規模仍低於金融危機前的最高水平,投資政策碎片化態勢嚴重。聯合國貿發會議6月預測,今年全球投資增速將下降10%—15%。「我們把世界經濟比作人的肌體,那麼貿易和投資就是血液。如果氣滯血瘀,難暢其流,世界經濟就無法健康發展。」2015年11月,在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第十次峰會上,習近平主席精準把脈,為世界經濟開出良方:「重振貿易和投資,讓世界經濟這兩大引擎重新高速轉動起來,是二十國集團工作的另一個重點。」
為切實推動G20由危機應對機制向長效經濟治理機制轉型,作為主席國,中國全面推動G20加強貿易投資機制建設,紮實推進全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發展。中國方案贏得國際社會廣泛讚譽。
南北矛盾,構建全球投資規則成為一大難題。
國際投資合作是解決各國資金短缺、制約投資保護主義抬頭以及促進綠地投資的有效途徑,是實現全球投資增長與世界經濟復甦的關鍵。日本國立政策研究大學院大學經濟學終身教授邢予青認為,在世界經濟增長乏力的背景下,制定鼓勵和保護國際投資的全球性統一協定,和推進全球貿易同樣重要。
聯合國貿發會議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全球已籤署國際投資協定3304個。然而,在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終身教授、世界貿易組織(WTO)教席計劃全球顧問委員會委員高樹超看來,這些協定不僅形式多樣、條款各異,而且相互交織、重疊,嚴重碎片化,因此,一個全球性的投資治理機制「將大大降低投資者在全球投資的成本,為投資者提供一套最低保護標準,提高投資規則的一致性和預見性,從而大大促進資本的全球流動,優化資源的全球配置」。
投資協定的不同,源於南北國家訴求的不同。商務部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所副主任張菲介紹說,長期以來,發達國家是主要的資本輸出國,強調投資準入自由化和投資保護;發展中國家是主要的資本輸入國,強調通過監管及限制,保證外資的安全性以及對本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
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凱思琳?奇米諾—以撒認為,歷史上,無論從《哈瓦那憲章》框架下建立多邊投資規則的失敗,到聯合國《跨國公司行動守則》談判無果而終,抑或經合組織多邊投資協定的流產,乃至WTO部長級會議最終放棄「貿易與投資關係」議題,全球投資規則的構建歷經數次失敗,種種努力陷入窘境,這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內在分歧,以及發達國家之間的矛盾分不開。許多國家希望在實際操作中保有靈活度,如對特定行業施以限制,為投資的某些特定階段設定國民待遇原則的例外情況,或是出於「國家安全」因素實行豁免。雖然各國投資政策中支持投資自由化的部分呈上升趨勢,但外國投資政策中的保護主義仍令人擔憂。
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世界經濟室副主任陳建奇解釋說,國際投資協定談判既要考慮到各國對海外投資保護及公共政策管制等的訴求,又要考慮各國經濟體制機制及意識形態差異,還要顧及可持續發展等重大社會關切,各國意見達成一致確實有難度。
儘管任務艱巨,整合提升現有投資協定,建立各國普遍接受的全面、綜合、具有約束力的多邊投資協定,成為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
G20中國年首次將跨境投資議題納入G20合作範疇,中方倡議制定《G20全球投資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為各成員制定國內政策和商籤對外投資協定提供指引。今年7月,G20貿易部長會議在上海達成首份《指導原則》,為加強全球投資政策協調作出歷史性貢獻。
作為世界首份關於投資政策制定的多邊綱領性文件,它確立了全球投資規則的總體框架,為各國協調製定國內投資政策和商談對外投資協定提供重要指導。「它明確了國際投資合作的發展方向,將成為未來國際投資協定的基礎性文件」。
中方推動制定《指導原則》,是對全球新一代國際投資規則制定的貢獻,填補了國際投資治理的空白。此次中國邀請不少發展中國家代表參與G20峰會,歐洲復興發展銀行中亞地區首席經濟學家阿格瑞斯?普瑞曼尼斯認為,中國方案有可能同時體現資本出口型和資本進口型國家的立場。印度國際經濟關係研究理事會研究員狄彼卡則表示,作為全球最大的外資流入國,中國推動在G20框架下制定多邊投資協定,也可以帶動發展中國家提升在全球投資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研究員李昕認為,建立包括《指導原則》在內的更廣泛的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全球生產鏈向廣度與深度不斷延伸,不僅符合中國等新興市場國家的利益,也是全球經濟實現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的現實需求。
(責編:趙青、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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