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會選擇租房,但是租房出去勢必要承擔風險,例如租客如果發生意外在出租屋內死亡,房東是否需要負責?
最近這則案例給了很多人一個答案。
據了解,死者徐某帶著家人從2018年1月開始就租了鍾某的房子,租客和房東的關係一直以來都較為和睦。
但是在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徐某酒後從樓梯上跌倒,因顱內出血,沒過幾天就死亡了。當時與徐某同桌飲酒的朋友私下賠償了徐某的家屬32萬元,家屬也承諾不追究同桌飲酒人員的責任。
但是因為徐某租住的房屋此前從一樓至三樓樓梯旁都沒有安裝扶手或欄杆。
因此徐某的親屬認為,徐某酒後摔倒和沒有安裝欄杆有關係,房東應該賠償損失,家屬起訴索賠房東148萬多元。
但是被告房東鍾某認為房屋地面平坦、整潔,樓道寬度合理,樓梯坡度平緩安全,完全可以正常通行,不存在安全隱患。
而且徐某是酒後致傷死亡,責任應該主要在於飲酒而不是欄杆。一審判決後,法院認為徐某的死亡的確應該由自己承擔大部分責任,但是房東無法證實徐某的死亡是否完全和欄杆毫無關係,因此應該酌情賠償4萬元。
目前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都很滿意這個結果。
你覺得房東應該負主要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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