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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部安監總局:家屬入股煤礦 公務員可被開除
規定指出,國家公務員以及國企相關人員家屬在安全領域經商或入股煤礦、瞞報事故等,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規定第十條指出,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規定在煤礦等企業投資入股或者在安全生產領域經商辦企業的;違反規定從事安全生產中介活動或者其他營利活動的; 在事故調查處理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安全生產領域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公務員將被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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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想通以下四種行為發財,一旦被發現,嚴重者將被開除
公務員,就目前來說,是就業最熱門的職業選擇之一,從每年的公考報名人數就可見一斑。雖然現在公務員考試很火熱,但很多人知道,公務員職業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工作,其最大的優勢也就是穩定,朝九晚五、上5休2,算是個是不錯的「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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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出臺規定:體罰學生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
廣州白雲警方6月1日通報:關於劉某(微博名:小島裡的大海)故意編造謊言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一事,經警方進一步調查核實,查明劉某故意編造虛假信息,通過註冊微博、微信帳號方式冒用其他家長身份惡意散布傳播,並僱請人員進行網絡炒作,從而達到迫使學校開除涉事老師、索要賠償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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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入股煤礦討分紅 二審認為違反公務員法
由於2005年8月,中紀委明令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入股煤礦,張繼峰、陳旺榮達成口頭退股協議。2008年2月,張繼峰以其持有10%煤礦股份為由將陳旺榮起訴至法院,要求繼續分紅收益。由於張繼峰法官身份及迴避規定,榆林市中級法院指定橫山縣法院受理此案。今年2月,橫山縣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公務員法》、《法官法》禁止公務員入股是管理性強制規定,並非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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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7名國家公職人員投資入股煤礦被登記
除少數申報登記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問題被調查尚未結案、所投資入股煤礦的債權債務糾紛的訴訟審理尚未終結等原因暫時不能撤資退股,或因所投資入股煤礦倒閉、被關閉等原因無法撤資退股外,其餘人員已全部從煤礦撤資退股,撤資退股金額7.09億元,佔應撤資退股金額的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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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清理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行為
新華社哈爾濱7月18日電(記者閆睿)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日前出臺意見提出,全面清理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行為,明確2018年8月10日為相關人員退出經營的最後期限。這份文件名為《關於清理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工作意見》,適用範圍為黑龍江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組織中的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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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紀委監委清理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行為
東北網7月17日訊 日前,省紀委監委制定並下發了《關於清理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違規行為的五種情形:(1)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以自己或者他人名義投資入股煤礦企業或者參與煤礦經營的;(2)本人或者直系親屬違反規定在煤炭企業中兼職,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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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和事業編再做這些事,將被處罰甚至開除!
公務員和事業編再做這些事,將被處罰甚至開除!如果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違反了以下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輕則會被警告並退還不當的收入,如果情節嚴重,甚至會被直接開除公職! 說到公職人員,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公職人員包括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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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務員法:公職人再做下面這些事將被開除公職
第一,公務員不允許在企業兼職、入股、參與經營獲利。《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十六種違紀行為,其中第十四條就是「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如確因工作需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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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再做這些事,將被處罰甚至開除!
如果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違反了以下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輕則會被警告並退還不當收入,如果情節嚴重,甚至會被直接開除公職!說到公職人員,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公職人員包括哪些人?第一,公務員不允許在企業兼職、入股、參與經營獲利。《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十六種違紀行為,其中第十四條就是「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如確因工作需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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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公職人員已撤煤礦投資入股金額逾九成
中新網10月20日電 據華龍網消息,到中央要求的地方公職人員主動從煤礦撤資退股的最後期限9月22日為止,重慶市在自查清理中,共自查登記應清理糾正的292人,登記入股金額3751.6萬元,已撤資金額3582.5萬元,佔應撤資金額的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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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判刑是否給予開除處分
公職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一)《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職人員判處刑罰的行政處分,202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頒發前,適用《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公務員只要被判處刑罰,無分主刑、附加刑,一律予以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應當說,對公職人員判處刑罰的行政處分是相當嚴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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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抄襲剽竊學術成果,情節嚴重擬開除
(原標題:教育部:抄襲剽竊學術成果,情節嚴重擬開除) 新京報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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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紀委監委關於開展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市委關於小煤礦專項整治工作部署,集中清理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等行為,市紀委監委從即日起對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問題舉報進行專項受理。 一、專項舉報內容 (一)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以自己或者他人名義投資入股煤礦企業或者參與煤礦經營的; (二)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本人或者直系親屬違反規定在煤炭企業中兼職,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三)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本人或者直系親屬雖未出資,但實際收取經營管理收益的; (四)黨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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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紀委規定公務員不得參與投資入股
浙江省紀委規定公務員不得參與投資入股 www.zjol.com.cn 2005年06月10日 浙江在線新聞網站,省紀委為此專門向中央紀委作了請示後,近日向各地紀檢部門及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發出了《關於規範黨政機關幹部投資行為有關政策的函》,明確認定:投資入股也是一種經商、辦企業行為,應明確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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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務員法》6月起執行,公務員再做下面這些事將被開除公職
2019年6月起新的公務員法將進行實施,在正式實行的《新公務員法》規定中,明確提出了公職人員不能有第二份收入。《新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可以進行生產經營工作,對於生產經營工作的項目也有了舉例。規定一出讓很多公務人員陷入尷尬,到底發生了什麼情況,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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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可以做「副業」嗎?不賺這三種外快,發現直接開除
很多人說公務員是「鐵飯碗」,工資穩定有保障,福利還特別多。實際上,公務員的收入也是要根據地方財政來的,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公務員的收入肯定是要高於西部貧困地區的。其實,很多剛入職的年輕公務員,工資是很低的,每個月就三四千左右,根本不夠自己花的,於是就有很多公務員想出搞副業,搞兼職的想法,賺點外快補貼家用也好。但是千萬要注意了,下面這幾件事千萬不能幹!1.企業兼職有些企業會邀請一些公務員去站臺,去做兼職,這是絕對不被允許的事情,一旦被發現,必定會受到單位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可能會直接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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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被判緩刑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將"一律開除"
人事部:被判緩刑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將"一律開除"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8日 20:26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6月28日電(記者魏武)人事部新聞發言人28日就自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答問時表示,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將一律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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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1名公職人員被開除公職!
羅啟亮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9月,羅啟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三、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隊原黨支部書記周忠慧,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身份便利,在煤礦瓦斯爆炸事故處理、採礦權變更登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違規投資入股煤礦企業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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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公務員後,有沒有被辭退的可能?什麼情況下會被開除?
好不容易考上了公務員,公務員有沒有被辭退的可能?答案是幾乎不可能。其實,不光是公務員,包括事業單位在內的其他體制內崗位,除非嚴重違反相關規定,否則真的是一份工作幹到退休。因為太穩定了,所以才被人們稱為「鐵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