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正值2016年畢業生求職季。一些學生吐槽籤好的工作又被毀約,求告無門。有人認為這是因為大學生缺少社會經驗,有人則表示這是當下社會契約精神缺乏的表現。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2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7.3%的受訪者認為具備契約精神是一個人重要的品質,58.7%的受訪者認為自己具備基本的契約精神,2.0%的受訪者認為自己不太具備基本的契約精神。
「我走的是正規的校招渠道,當時並沒有說有實習考核這一環節。實習到中期時,發現我實習的部門並不是我最初報考的部門。」北京某高校大四學生李璇最近正為找工作的事煩心。實習期滿後,她被告知目前沒有空餘的職位,必須再多實習一段時間「等等看」。李璇認為招聘單位此舉欠妥,「如果提前說明,我也不一定會放棄實習,但是這種含含糊糊的態度讓人難受」。
調查中,60.2%的受訪者認為違背契約精神的情況最容易發生在求職找工作時。
在北京一所985高校讀研究生的呂偉最近也在忙著找工作。他認為求職時強勢的是用人單位,作為毫無社會經驗的應屆生,能「討價還價」的餘地並不大。「比如三方協議是雙方都可以違約的,出現違約的情況賠付違約金就可以了。不過有的時候個人即使想違約,也會出現公司不同意的情況。」
呂偉表示,這種時候一般自己都會選擇儘量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或者在求職時就儘量選擇大型的好公司。「他們的行政管理體系比較健全,一般不會出現意外情況」。
李璇表示,面對對方不誠信的態度和做法時,她會儘量周旋一下,若仍然毫無效果,她會選擇不再與此類人打交道。
據受訪者觀察,違背契約精神的情況還多發於做生意時(54.3%)、租房買房時(49.3%)、考核考試中(31.2%)。
調查顯示,若出現他人違背契約精神的情況,54.1%的受訪者選擇儘量斡旋、完成承諾,59.1%的受訪者選擇求助第三方、想辦法調解,43.8%的受訪者選擇走司法程序,16.4%的受訪者選擇視而不見、不再合作。
受訪者中,00後佔1.0%,90後佔25.1%,80後佔49.0%,70後佔18.4%,60後及60前佔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