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通過快遞寄東西確實是非常方便,有不少人不願意自己親自將東西送給另外一方,就會通過快遞來解決,如果寄送的是比較貴重的物品,通常情況下都是會保價的,若是物品損壞或丟失,則由快遞公司來賠付。
一男子給外地的大姐郵了一臺跑步機,雖然保了價,但是跑步機被摔爛,快遞公司卻不賠償,給出的理由是,如果丟了就可以賠,損壞卻不賠。那麼這件事最後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通過快遞運送3000多元的跑步機,跑步機損壞,快遞不賠償
汪先生家住寧波,他花3300多元買了一臺跑步機,但是因為時間比較緊,一直也沒用得上,前不久,他把這臺跑步機寄給了住在湖北鹹寧的大姐。
考慮到跑步機的價值比較高,而且又比較大,所以當時特地多花了200塊錢用木架進行包裝,另外他還保了價。但是汪先生的大姐收到跑步機後卻發現,跑步機被摔爛了。
正因為收到的貨物有問題,所以汪先生的大姐就拒收了跑步機,快遞原封不動的給汪先生送了回來。既然當初保了價,汪先生現在肯定要找快遞公司索賠,但是當他找到快遞公司的時候,工作人員給出的回覆是,如果東西丟了可以賠償,現在是損壞,不可以賠。
後來快遞公司又跟汪先生說,不賠償還有一個理由,那就是汪先生的大姐已經籤收了貨物。汪先生立馬給自己的大姐打電話確認,但對方說,根本就沒籤字,快遞單上只有快遞員籤名。
快遞總公司介入處理
後來汪先生把這件事曝光給記者,記者聯繫了寧波的快遞公司,對方表示,到底是收件人自己親自籤了字,還是有人代籤造了假,都得由總部核實情況。
另外,丟件賠、損壞不賠一事,快遞公司也做出了解釋,如果運送的是大件或者二手的東西,不是原廠的包裝,業務員收件的時候都會告訴客戶有怎樣的風險,盡到提醒的義務。
但汪先生則表示,從來就沒有收到過風險提醒,如今,寧波的快遞公司已經把這件事反映到總部,由總部進一步處理這個問題。
很多快遞公司收保費的時候特別痛快,但是到了理賠的時候總是推三阻四,這也不能陪,那也不能賠,要由寄件人自己來承擔損失,這真的是很不公平,如果有相關的風險提示,那麼收保費的時候就應該跟客戶說清楚,而不是事後拿這些條款來拒絕賠付。
希望快遞公司在這個方面能夠加強管理,完善相關的流程,避免因此而發生糾紛。客戶掏保費的時候,收件員就要說清楚,哪些情況不予理賠,雙方應該籤署一份合同或者協議,說明相關的情況,這樣才能保障雙方的利益,以免事後說不清楚。你認為,處理類似的糾紛怎麼辦才好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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