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招聘民生民政監督員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對民政工作的社會監督,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務質量,改進工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落實工作業績和服務績效由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評判的工作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生民政監督員30名,凡符合下述基本條件均可報名申請參加。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法律素養,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民政工作開展情況,並提出意見建議。
2、善於調查研究,了解和關心民生民政工作,熟悉民政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溝通和表達能力,身體健康,有時間和精力參與社會監督活動,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4、實事求是,自願擔任,遵守社會監督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監督員權利
1、根據工作需要,查詢各項民生民政政策落實情況;了解各科室(單位)對投訴、建議和意見的落實情況。
2、監督區民政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的工作;有權要求有關科室(單位)及工作人員協助、配合。
3、對區民政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監督員職責
1、收集民政部門在為民辦實事、辦好事工作中面臨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對各科室、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工作作風等情況進行監督評價。
3、對全區養老機構日常運營進行監督,發現安全隱患,要求民政局相關科室督促養老機構整改。
4、監督員可以單獨或自由組合的方式不定期對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明查和暗訪。
5、對移風易俗殯葬改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發現違反殯葬改革政策的,向相關科室提出整改要求。
6、接受區民政局委託的其他社會監督事務。
四、聘任程序
1、2021年1月12日前,凡自願義務擔任民生民政監督員者,請將報名表(附件1)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zmz3319059@163.com。
2、由市中區民政局進行審查、頒發聘書及工作證,並對外公布。
3、監督員每屆聘期2年,聘期屆滿自動解聘,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連聘。
4、聘期內,監督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適應履行職責的,可以提前解聘。
市中區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