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我國的網際網路產業跟隨國家經濟的騰飛,其發展也可以說是非常迅猛!同時也誕生了許多家家喻戶曉的巨型網際網路科技公司。
像大家熟悉的我國網際網路支付行業的兩大巨頭騰訊微信和阿里巴巴的支付寶網際網路科技公司。
在有著14億人口的中國,大多數老百姓平時在購物、和其它消費時,都喜歡用微信和支付寶付款。至於到底是選擇使用微信付款、還是選擇支付寶付款,這都完全取決於消費者自己。
但是,大家如果在淘寶平臺上購物、或者在1688平臺上購物,我們就沒有這種選擇的自由權了。我們不能選擇微信付款或者雲閃付付款,只能選擇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付款。
同樣,我們在京東商城上購物,也沒有自由選擇權,只能選擇京東商城的合作方騰訊旗下的微信支付付款!要想選擇雲閃付付款或者支付寶付款,門都沒有!
說到這裡,大家不禁有些疑惑,那淘寶和京東商城的這種侵犯消費者自由選擇支付方式權利的行為,到底算不算是壟斷呢?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於11月30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徵求意見稿旨在預防和制止網際網路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明確擬將「二選一」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
根據這份反壟斷徵求意見稿來看,我個人覺得,淘寶和京東的這種消費者只能按照平臺指定的付款方式的行為,也屬於「二選一」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甚至比「二選一」的這種行為更惡劣,因為我們消費者沒得選。
以前可能是店大欺客,我們對淘寶和京東的這種行為好像也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
現在這個反壟斷徵求意見稿的出臺,我們才突然發現,淘寶和京東的這種行為,很有可能涉嫌違法。
該反壟斷徵求意見稿最後指出,要通過反壟斷監管維護平臺經濟領域公平有序競爭,充分發揮平臺經濟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發展潛在市場的作用,推動資源配置優化、技術進步、效率提升,支持和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期待反壟斷法出臺,保障我們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各位網友,你們對淘寶和京東的這種要求消費者指定支付方式行為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