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斯特倫克(1869–1946年)曾任教於康奈爾大學英語系。《風格的要素》是斯特倫克為寫作課編寫的教材,成書於1919年。這本僅100多頁、包括22條規則的寫作手冊,經歷百年考驗,成為後來寫作教材的重要參照,並受到眾多作家的推崇。如史蒂芬·平克的《風格感覺: 21世紀寫作指南》就是對斯特倫克的致敬之作。作家埃爾溫·布魯克斯·懷特曾是斯特倫克的學生,受後者影響,寫出名著《夏洛特的網》。
不過,斯特倫克將本書定位於「日常基礎寫作手冊」。他在前言中寫道:「在能夠根據這些規則進行日常寫作後,再嘗試通過閱讀大師的作品來探索寫作風格的奧秘。」
規則1:先謀篇布局,並始終如一
先構思、再動筆,已經是寫作共識。斯特倫克認為,書信、隨筆等無需構思,即興發揮,更能流露真情。大多數情況下,寫作要先有結構或「骨架」,再逐步增添「血肉」。結構越清晰,寫作越順利。
規則2:強調的詞放在句首或句末
斯特倫克提出,強調的詞放在句首或句末,強調的內容放在段落開頭或結尾。這樣能給讀者更深刻的印象。需要說明的是,這條規則在英文寫作中更有效。因為在英文句式中,單詞和短語的前置、後置更靈活。
規則3:以段落為文章的基本單位
段落是相對獨立的單位。段落開頭的表述,要向下一階段推進。
只要語意連貫,段落長短皆可。但為了兼顧視覺效果,過長的段落要一分為二。在對話中,每換一個講話者,通常要另起一段。
需要補充的是,新媒體文章為適應手機閱讀,呈現段落變短的趨勢。這要求寫作者的思維方式、表達方式也要有所調整。
規則4:使用明確、具體的語言
那些讓讀者身臨其境的描寫,得益於具體生動的細節;一切深入人心的觀點和論證,其論述必然清晰明確。肯定而不含糊、明確而不籠統、具體而不抽象,這樣的語言,更容易吸引讀者注意力。
規則5:以相似形式表達並列內容
該規則也叫「平行結構規則」。以相似形式表達並列內容,讀者更容易辨識。如果並列內容過多,比如有20項,那麼先分類;如分成三大類,將此三大類按平行結構表達。
除上文提到的5條規則之外,《風格的要素》中還提到「使用主動語態、刪掉多餘的詞語、避免使用一連串的散句、將相關的詞放在一起」等寫作規則,筆者已在「如何成為合格的寫作者」系列文章中提到類似內容,本文不再贅述。
系列文章:
如何成為合格的寫作者(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