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在你身邊
問:2015年李某的親戚王某向李某的朋友孫某借款50萬元,口頭約定年利率為14%,孫某將款項直接轉給李某,李某將50萬元直接轉給王某,2018年孫某要求王某為其出具借條,並約定還款計劃,李某做擔保在借條中簽字。雙方約定最後還款期限為2019年1月份。2020年4月份,孫某起訴王某、李某,要求還款。李某問其擔保責任如何承擔?
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使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本案中雙方約定的最後還款期限為2019年1月,未約定保證期限,根據以上規定李某系一般保證人,適用6個月的保證期限。2020年4月孫某起訴王某、李某,保證期限已經超過6個月,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李某應當免除保證責任。
問:2020年6月份朵某因與張某發生口角,被張某打傷,報警後,公安認定朵某構成輕微傷,並對張某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朵某因傷花費醫療費2000多元,未住院治療,也未構成傷殘。朵某問如何向張某主張,主張的費用都有哪些?
律師解答: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向張某主張權利,根據朵某所述傷情,主張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如果起訴所需要的材料有起訴狀、醫療費發票、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務工證明。若不構成傷殘,沒有精神損害賠償金。
問:2020年8月份,雷某(自行車)與於某(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雷某受傷,腳腕骨折,未住院,醫生建議休息至少一個月,醫療費用花費2000元,交警隊認定於某負全部責任,於某系未成年人。雷某問如何向於某主張權利?
律師解答:首先要確認權利主體,於某系未成年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本案在起訴時,於某作為被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同時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由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本案中於某作為未成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承擔責任時,首先從其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其監護人適當賠償。其次,確定賠償項目及數額,賠償項目由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財產損失,根據雷某的實際損失計算。
值班體會
通過今天在張店區人民法院值班,接待了十幾起當事人諮詢,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民間借貸、婚姻家庭等等相關問題,大部分諮詢,除了法律問題外,還有訴狀的書寫及網上立案的流程問題。在給當事人解答的過程中,本著為當事人解決根本問題的原則,告知相關法律規定及解決方案,當事人對解答非常滿意,自己也很有成就感,希望以後能夠用自己的職業幫助更多的人。
值班律師簡介:
侯倩,女,1987年3月9日出生,現系山東齊輝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2009年畢業於山東大學法學系,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曾在周村勝峰法律服務所從事法律工作者工作。個人擅長婚姻家庭、經濟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傳統類民事案件,個人及單位的法律顧問等非訴類業務。單位地址:張店區新村西路185號大學生創業園B座1508,聯繫電話:130227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