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寫作中,一直都對邏輯的使用是有要求的。這裡主要涉及的是「形式邏輯」。「形式邏輯」研究人的認識知性階段思維規律的學說,狹義指「演繹邏輯」,廣義還包括「歸納邏輯」。「形式邏輯」的思維規律也是思維形式和思維內容的統一。「形式邏輯」的對象是事物的質,「形式邏輯」靠概念、判斷、推理(主要包括歸納推理與演繹推理)反映事物的質。
平時的新聞寫作中,不易被人察覺到的錯誤,有時候就是邏輯錯誤(本質是語言表達上的邏輯錯誤)。往往在自述觀點式的文章中,或者在批駁他人觀點的文章中,因為不注意自己的表達邏輯錯誤,而讓此類文章失去應有的價值。
今天,我們來從反面例子中看一下,寫作中常見的15種邏輯錯誤都是如何犯的。對照檢查,學習提高!
1.以偏概全
定義:依據不充分的例證得出普遍的結論。
示例:「我的舍友說她的哲學課很難,我的哲學課也很難,因此,所有的哲學課必定都很難!」
分析:本例的依據僅為兩個人的感受,是不足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的。
建議:檢查所選用的例證:是否只有不多幾個人的觀點或者經歷?如是,則應考慮是否需要增加證據,抑或縮小結論涵蓋範圍。(注意:本例結論若改為不那麼絕對的「某些哲學課對某些學生來說是很難的」,則不屬於「以偏概全」。)
採編提示:在涉及一些經濟領域(或成就)報導中,切忌使用「最」這樣的表述,因為無論記者採訪到多少詳實的數據,都不能涵蓋此領域所有的特徵,在表述中,記者要謹記,防止 「以偏概全」!
2.推不出
定義:給出的論據的確能夠支撐某種結論,然而卻非欲論證的結論。
示例:「懲罰的嚴厲程度應當與違法的嚴重程度相吻合。現如今,對酒後駕車的懲罰也許不過只是罰款。然而酒後駕車乃是非常嚴重的違法,可以導致無辜行人的喪命。因此,酒後駕車應當適用死刑。」
分析:這裡的論據實際上可以支撐若干結論,例如「對酒後駕車應當嚴懲」等等,但卻不能支持適用死刑的正當性。
建議:分清論據與結論。檢查論據,看它們可以客觀地給出什麼結論。檢查結論,看它需要什麼論據作為支撐,然後檢查實際是否給出了這樣的論據。「推不出」的邏輯謬誤往往發生在結論過於寬泛或者過於絕對之時,因此,如果所提主張較大,則應特別小心仔細。
採編提示:新聞報導中,時評這種體裁是常見的。面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媒體通過言論及時進行適當的輿論引導,這是媒體應盡的社會職責。不過,在時評寫作中表述最終觀點時,一定要慎重推敲,避免發生「推不出」的邏輯錯誤。
3.事後歸因
這一謬誤的名稱來自拉丁語「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意為「後此,故因此」。
定義:認為事件甲之後發生了事件乙,因此事件甲導致了事件乙。有時,時間上似乎相互關聯的兩件事,實質上並不存在因果關係。換言之,相互關聯並不等於存在因果關係。
示例:「瓊斯總統提高了稅收,之後暴力犯罪上升。因此,瓊斯總統對犯罪上升負有責任。」
分析:稅收增加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犯罪上升的一個因素,但本例並未揭示二者存在因果關係。
建議:要避免「事後歸因」,本例的論證就需要給出一定的解釋,闡明稅收增加如何最終就會引起犯罪上升。因此,避免這一謬誤的辦法就是:如果要說甲導致乙,就還應說明甲如何導致乙,而不能僅僅說是因為甲先發生乙則後發生!
採編提示:記者對於一些生活中採訪到的事實、數據,要認真分析,在不明確或者沒有請教相關領域的專家幫助一起分析之前,一定要小心求證,切不可在羅列事實之後,直接推出「因果」關係,並以此作為報導的最終觀點。這樣,雖觀點是好的,但由於邏輯上存在「瑕疵」,因而報導本身是站不住腳的!
4.滑坡謬誤
定義:聲稱某事之後將會發生一連串通常是可怕的後果,但卻並無充分證據支撐該推論。這樣的推論事先假定,只要我們踏上了「滑坡」,就不可能中途停住,於是就必定會一路滑跌到溝底。
示例:「動物實驗有損對生命的尊重。如果不尊重生命,即可能越來越容忍諸如戰爭及殺人等等暴力行為。那麼,社會將很快就會淪為戰場,人人都會時刻擔憂自己的生命。這將是文明的末日。為了防止出現這種可怕結果,應當立即宣布動物實驗為非法。」
分析:非常明顯,這一系列事件未必就會件件發生。即使認同動物實驗的確危及對生命的尊重,而不尊重生命可以導致容忍暴力,但到此也可能就到了滑坡事件的終止點:我們也許不會非得一路滑跌到文明的末日。因此,並沒有充分的理由讓我們接受「必須宣布動物實驗為非法」的結論。
與「事後歸因」類似,「滑坡」謬論迷惑性也很強,難以識別,因為有時的確可以預知某事之後的一系列連鎖反應。
建議:檢查論證中屬於「如果甲,那麼乙,而如果乙,則丙」之類的連鎖引申,確保事件系列關聯合理。
採編提示:在新聞報導實踐中,尤其在言論的寫作中,經常會在文章的最後,記者會作出「延伸」性的表述,一不小心就可能犯這種「滑坡謬誤」的邏輯差錯。其實,就事論事就足矣,切不可隨意推導出沒有事實依據的結論。
5.類比失當
定義:很多論證需要類比兩種或更多事物、觀點或情形。如果所比較的兩件事物就所討論的問題而言實際上並非真正類似,這種類比就不恰當,基於其上的論證也就存在「類比失當」的邏輯謬誤。
示例:「槍枝和鐵錘一樣,都是可以殺人的工具。限制買鐵錘是荒唐的,因此限制買槍枝也同樣荒唐。」
分析:的確,槍枝和鐵錘有共性,但是,這些共性卻並非限制購買槍枝的主要理由。實際上,限制槍枝乃是因為槍枝很容易用於遠距離大規模殺人,而這一特性鐵錘卻沒有。因此,這樣的類比是不恰當的,而據此給出的論證也同樣不恰當。
建議:搞明白對於論題來說哪些才是關鍵屬性,再看所比較的兩個事物是否都具備這些關鍵屬性。
採編提示:新聞評論中,有的記者常會運用「類比」的手法寫作,看似其選擇的「同類」屬性似乎有關聯,但事實上對於事物本身的關鍵屬性,記者未必真的搞懂了,因而這樣的「類比」評述,無論論述手法和遣詞造句如何地嫻熟,如果說「類比不當」,那麼結論顯然是個假命題。
6.訴諸權威
定義:為使論證更為有力,我們往往舉出權威資料、權威論點作為參照。然而,如果只是舉出某個實際並非專家的名人,用來說服別人,那就犯下了「訴諸權威」的邏輯謬誤。
示例:「我們應當廢棄死刑。例如影星Guy Handsome公開表示反對死刑。」
分析:雖說Guy Handsome在演藝方面也許是個權威,但沒有理由認為他在政治方面的見解也很高明。
建議:有兩個很簡單的辦法:第一,確保所援引的權威在所討論的話題方面確實是專家;第二,不要只是說「×××博士認同某某觀點,因此我們也應該認同」之類,還應該充分闡述該權威所依據的理由或者論據。這樣的話,讀者獲得的就不僅僅只是某人的聲名。
採編提示:記者在報導中請記住,在使用「直接引語」(或「間接引語」)時,一定要優先援引那些中立或理性的權威,而非立場偏頗的權威。保持客觀中立、不偏不倚,才是報導中的原則。
7.訴諸公眾
定義:利用大多數人都期望受歡迎、主流的這種心理,從而贏得受眾的支持。其最為常見的一種形式是「從眾謬誤」,即試圖說服受眾採取某一行動或接受某一說法,只因為(據說)非常多的人們都這樣。
示例:「同性戀婚姻很不道德。70%的美國人都這樣認為!」
分析:雖然在決定需要對什麼問題立法方面,大多數美國的意見是有關係的,但是他們的意見卻無疑不能決定某事是否符合道義。
建議:謹記——流行的觀點並非總是正確!
採編提示:「從眾」心理,是大多數人生活中常見的一種並不客觀真實的心理。作為新聞報導,媒體是不能被「公眾」帶著跑偏。媒體,時刻要保持冷靜、客觀的態度來審視社會,報導中既不能違背法律規範,也不能違背倫理綱常與道義準則。這樣,才能保證報導的可信度。
8.訴諸憐憫
定義:指激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從而接受自己的結論。
示例:「我考試應該得高分,因為我的小貓病了,我又得了感冒,我的學習是很艱難的!」
分析:所給出的理由貌似很相關,但實際上邏輯不通。
建議:確保沒有僅僅只是激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從而認同自己的觀點。
採編提示:新聞報導中通過一些事實,可以激發出讀者的「側隱之心」,但記者切不可隨意在文章中生發出相關結論。只有結論與引發側隱之心的事實有著強邏輯關係,才能在文中表達觀點。否則,就只陳述事實,而不輕易發表觀點。這才是上策!
9.訴諸無知
定義:這一謬誤基本上等於說:「目前關於這個問題沒有誰能夠給出結論性證據,因此,應該接受我對這一問題的結論。」
示例:「人們都一直在努力證明上帝的存在,但迄今尚無人能夠證明。因此,上帝並不存在。」與此異曲同工的說法則是:「人們一直試圖證明上帝並不存在,但迄今尚無人能夠證明。因此,上帝確實存在。」
分析:這兩種論證都是利用證據不足來支撐結論的正確性。
建議:仔細檢查是否存在已經指出證據不足而又依據證據不足得出了某種結論的那些部分。
採編提示:新聞報導中,對於「證據不足」的事實,是絕對不可以下結論的。尤其在對一些尚未審判結束的公眾關注的案件的報導中,特別要注意。法律中,有時候會遇到「從未出現的判例」的情況,在沒有正式的法律審判文書公開之前,記者切不可為了「討好公眾」忙下判斷。
10.人身攻擊及「你也一樣」
定義:「人身攻擊」及「你也一樣」,類似「訴諸權威」,都是將人們的注意力引向人身而非論證、論據。這兩類謬誤會說「不應相信某某人的看法」,因為某某是壞人(人身攻擊),或者偽君子(你也一樣)。針對對手其人而非對手的論證。
示例:「Dworkin出版了若干專著,認為很多描述都會傷害女性。但是,Dworkin是個醜八怪,因此不值得相信。」
分析:這裡對Dworkin的長相的刻薄描述,與她的論證是否有力毫無關係。
「你也一樣」的例子:假定父母告訴你不能吸菸,因為有損健康、費錢等等,而你回答說:「我不聽,因為你在我這個年齡也抽菸。你也這樣!」但是,即使父母在過去也做過他們現在反對的事情,這一事實也無損於他們的論據(吸菸有害健康而且費錢)。
建議:務必專注於對方的論證,而非對方的品格。
採編提示:新聞報導中一般極少見到對某一個人的「人設」進行公開評論的文章,如果有,那麼就要切忌不能進行「人身攻擊」式的論證。
11.草人謬誤
定義:預測對方可能的論據,先發制人先行反駁之,的確可以增加說服的力量。但「草人」謬誤(也稱」稻草人「)則是先把對方的觀點變成一個容易推翻的版本,然後將其駁倒從而得分。先把對手描述為」稻草人「,然後駁倒」稻草人「,就仿佛駁倒了對方。這是空想。
示例:小明說國家應該投入更多的預算來發展教育行業,小紅回復到:「想不到你這麼不愛國,居然想減少國防開支,讓外國列強有機可乘。」
分析:小明的觀點只就」教育「這一件事來說,而」小紅「事實上誇大了對」小明「的判斷,隨意引伸到了」愛國層面「的表現,因此,這種論證中存在明顯的邏輯謬誤。
建議:在辯論之時,我們面對」對手「要寬容厚道。陳述對方的論點時應該儘量做到有力、準確,並且能夠將心比心。駁倒對方最有力度的觀點,那才是真正的成就。
採編提示:這種邏輯錯誤,在新聞報導中,也要避免。有時候,批駁公眾中的不好的觀點或是認識時,一定要站在同一個範疇裡來討論,切不可人為誇大了所辯論的範圍,跑到另一個層面去試圖駁倒」對方「。
12.轉移論題
定義:指在論證過程中偏離正題,轉向某一次要問題,從而轉移人們對要害問題的注意力,之後的論證往往再不會回歸原題。
示例:「考試分析採用曲線形式才最為公平。無論如何,師生關係融洽的話,教學效果就更好。」
分析:不妨將這裡的論據及其結論各自單列出來,看看其中存在什麼問題:
論據:師生關係融洽的話,教學效果就更好。
結論:考試分析採用曲線形式才最為公平。
這樣就看得很清楚:論證偏離了正題——能夠使人融洽相處,並不一定就更公平;公平與正義有時需要我們做出某些將會導致矛盾衝突的事情。實際上,上述論證並未給出能夠支撐「曲線更公平」的任何證據。
建議:借用提綱形式,把論據與相應結論分列出來,看看論證中提出了多少問題,各個論據能否支撐相應結論。
13.竊取論題
定義:「竊取論題」就是要求讀者徑直接受結論,但其論證要麼是建立在與結論內容相同的論據之上(即所謂「循環論證」),要麼就是略去了論證以為依據的某一重要(然而可疑的)假定。
示例:「主動型安樂死在道義上是可以接受的,協助他人死亡從而擺脫痛苦乃是正當的,符合倫理的。」
分析:試將這一論證的論據及結論分列如下:
論據:協助他人死亡從而擺脫痛苦乃是正當的,符合倫理的。
結論:主動型安樂死在道義上是可以接受的。
同一個意思重複了兩遍!
這等於在說:「主動型安樂死在道義上可以接受,因為主動型安樂死在道義上可以接受」,這樣的論證並未給出任何真正的理由。這裡的論證「竊取」(亦即規避)了真正的問題。
建議:把自己的論據及其結論按提綱形式一一列舉出來,檢查其中是否缺少某些環節、步驟,從而造成論據之間或者論據與結論之間的脫節;補上缺失的那些命題。如果這些命題存在爭議,而又被含混敷衍過去,那就可能發生了「竊取論題」謬誤。
檢查一下論據所表達實質內容(雖然說法不同)是否與結論相同;如果是,那麼就屬於「竊取論題」。要旨在於:務必不要把試圖論證的問題用作假定或者無可爭議的證據。
採編提示:在新聞報導中,有時候我們表達觀點展開評論時,切不可」車軲轆話「來回說,對於要論證和表達的內容,一定要事先列出邏輯表,仔細核查有無錯誤,這樣才能儘可能讓你的評論有理有據、沒有差錯。
14.虛假兩分
定義:設法讓人認為只有兩種選擇,然後排除其中之一,於是便剩下似乎是唯一的答案,亦即論證想要的首選答案。但是,實際上往往存在很多其他選擇,而不僅只有兩個。
示例:「大樓的狀況很糟,要麼把它拆掉重建,要麼繼續拿學生的安全冒險。顯然,不應拿人的安全冒險,所以必須把大樓拆掉。」
分析:上述觀點中,沒有指出還有這種可能存在,即還可以維修該建築,或採取措施保證學生安全;如果只有若干教室破損,那麼可以不給這些教室排課。
建議:在對方聲稱只能二者選一的時候,注意檢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擇尚未提到;如果有,就不應略去不談,而應該也給出排除的理由。
採編提示:生活中有很多問題的處理解決辦法,大多不是「二元」論的。記者如遇到相類似的表述時,要多想想,慎重表述,儘可能不輕易下判斷,要讓公眾(讀者)多做「選擇題」,而不是做「二選一」式的判斷題。
15.詞語歧義
定義:在論證中某一重要詞語的兩個或更多含義之間遊移不定。
示例:「向慈善組織捐助是正確的,因此,慈善組織向我們要錢也是正確的。」
分析:這裡「正確」(right)一詞有歧義,既可以指對的或者好的,也可以指權利。有些論證會有意偷換詞語含義,常見的此類詞語有「自由」「正義」「正確」。
建議:保證在論證中所使用的主要詞語的含義前後一致,沒有歧義。
邏輯差錯的排查
以下是查找論證中邏輯謬誤的幾個方法:
站在反對相關結論的角度,反觀論證中哪些部分比較可疑,哪些部分最為薄弱,然後重點加強這些部分。
列出論證的各個要點,在其下方分別列出相應的證據,這樣也許就會發現某個提法並無過硬證據,或者可以更為嚴格地審查所採用的證據。
了解自己特別容易發生哪些邏輯謬誤,檢查自己的文章中是否出現這些謬誤。有些人頻頻「訴諸權威」,有些人則更容易「類比失當」或者發生「草人」謬誤。重讀一下自己以前的文章,看看是否存在今後需要注意防範的某種邏輯謬誤。
注意寬泛的說法,它們較之有所限制的說法需要更多的證據。說法中若有涵蓋全部的詞語如「所有」、「非」、「無」、「每個」、「向來」、「從不」、「無人」、「人人」之類,雖然有時是合適的,但較之不那麼絕對的詞語如「有些」、「很多」、「不多」、「有時」、「通常」等等,需要給出多得多的證據。
檢查並覆核涉及他人品格的用語,尤其是涉及對手品格的用語,確保這些用語準確、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