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保險這個圈子流行話術,很多似是而非的「原則」、「定律」以訛傳訛,時間久了就跟真的一樣。有些比較「聰明」的人,甚至會自己發明創造各種理論,如同我們在高中作文裡那些「名言警句」一樣,「為我所用」,糊弄外人。後面,我將會一一拆穿這些所謂的話術、謬論、歪理,以及綜合起來形成的「套路」。
如果你在買保險的過程中,潛意識覺得對方說的話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但又想不出怎麼反駁,那就在評論區留言吧。
第一期傳送門:拆穿保險話術系列(一):雙十原則
第二期傳送門:拆穿保險話術系列(二):標準普爾家庭資產象限圖
第三期傳送門:拆穿保險話術系列(三):重疾險保額是年收入的5倍
第四期傳送門:拆穿保險話術系列(四):小風險自留,大風險轉移
第五期傳送門:拆穿保險話術系列(五):人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概率是 72%
第六期傳送門:拆穿保險話術系列(六):剩者為王
一般的行業,若是有什麼騙局或者套路,都是內部人員勾搭起來騙外人,賣保險這個圈子可不一樣,先騙新來的「自己人」。
某些貴得要死的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通常有這麼一種話術:這裡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保險的預定利率。
預定利率,是指保險公司在產品定價時,根據公司對未來資金運用收益率的預測而為保單假設的每年收益率,通俗地說就是保險公司提供給消費者的回報率。
預定利率的高低和保險產品的價格直接相關。在其它假設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如果一款產品的預定利率越高,投保該產品時所繳納的保費則越少,保險產品的競爭力越強。
不僅僅是在「理財」類的保險中,長期險(保障期限大於1年)均有預定利率的概念。顯而易見,兩個同類型、同形態的保險,一個2.5%的預定利率,另一個是3.5%的預定利率,我們應該選擇後者。
當然了,保險公司為了避免投保人直接比較,往往會採用「多次賠」、「xx歲時返還」、「附加這個那個豁免」的方式來幹擾。
那些說大同小異的保險業務員,估計覺得2.5%和3.5%只是差了1%,其實它們兩個相差(3.5%-2.5%)/2.5%=40%。大同小異的只是形態,相差很多的卻是價格。
銀保監防止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的確不允許預定利率過高的保險出現在市場上,但沒說預定利率低的不能賣啊。
如果擔心產品預定利率過高,保險公司經營虧損導致破產(其實這事政府比投保人更擔心),完全可以在經營穩健的保險公司的產品庫裡,從中挑選預定利率相對比較高和賠付率比較的產品,如稅優健康險。
當然,預定利率不是決定產品定價的唯一因素,還要綜合考慮其他因素如預定費率等,比如同樣都是4.025%的年金險(多以養老保險、教育金的形式推銷)也有很大區別,有的要10多年以後才能回本,有的第2年就可以回本了(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我們當然是選擇後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