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追償併購損失「第二波」:公安機關對併購詐騙立案偵查

2020-09-24 證券市場紅周刊

由於併購標的天德福地陵園的潛在負債疑似隱瞞,福成股份認為標的公司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存在合同詐騙行為,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報案。9月23日晚間,公司發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三河市公安局對公司被合同詐騙案一案進行立案偵查,目前案件的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這意味著,福成股份正式通過法律方式開啟對於此前併購過程中存在的損失,開啟第二輪追償行動。短期來看,對於天德福地陵園的併購,由於存在業績未能達標、涉嫌隱瞞負債等諸多問題,難言成功;不過如果能夠把損失通過法律方式追討回來,對上市公司而言也不失為一個積極信號。

隱瞞潛在負債

福成股份於2018年11月與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園有限責任公司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籤署《增資與股權轉讓協議》。通過本次增資和股權轉讓,公司以人民幣1.8億元取得天德福地陵園60%股權。不過僅僅1年之後,就發現這次收購存在問題多多。

根據9月23日晚間公告,福成股份對天德福地陵園進行檢查過程中,發現天德福地陵園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在與公司籤署《增資與股權轉讓協議》時,存在提供虛假財務資料、隱瞞部分負債等方式,騙取公司籤訂《增資與股權轉讓協議》。針對天德福地陵園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上述合同詐騙的行為,公司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報案。

近日,公司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三河市公安局對公司被合同詐騙案一案進行立案偵查。目前案件的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被隱瞞的負債具體指向何方,公司在公告中並沒有明確。不過,有湖南當地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透露,對於天德福地陵園有「返利」訴求,這意味著天德福地陵園或存在類似集資行為,不排除「返利」或是福成股份公告中的「負債」指向的可能。

福成股份表示,經初步核查,天德福地陵園在收購時的淨資產有大幅縮減,具體金額還需公安機關和審計機構最終確認。公司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全力維護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時,公司會繼續督促原股東及時完整履行《增資與股權轉讓協議》的相關約定。

追償「第二波」

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此前因為提供虛假財務資料、隱瞞部分負債等方式被虛增的淨資產,可以視為福成股份追償損失的「第二波行動」。

」第一波行動」為原股東的業績補償。2019年天德福地陵園經營業績下滑,沒有完成收購時原股東的業績承諾。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分別向公司補償1000萬股,本次業績補償完成後,公司對天德福地持股80%。此外,因天德福地沒有完成業績承諾,公司在綜合分析後認為在合併報表層面確認的天德福地陵園土地成本價值存在減值風險。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實際上,兩輪追償行動之間存在一定關聯。正是由於天德福地陵園第一年業績只有原來的10分之一左右,使福成股份開始反覆研究是否天德福地陵園本身存在經營問題。由此開啟對於天德福地陵園的調查之後,才發現天德福地陵園提供虛假財務資料、隱瞞部分負債等嫌疑。

僅從業績表現來看,雖然天德福地陵園出現業績波動等瑕疵,不過由於福成股份整體營收、淨利潤和資產規模較大,對公司對整體業績沒有太大影響。以2019年為例,雖然天德福地陵園虧損達到千萬元,但是福成股份去年淨利潤依然超過2億元規模,同比增幅超過30%。

北京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人士指出,從福成股份併購天德福地陵園案例來看,提示市場主體需要誠信經營,需要敬畏市場、敬畏法治,同時上市公司也需要積極採取行動,通過正當方式維護股東和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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