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一代,共計皇帝(含後金汗)十二位,而各代皇帝誕育皇子數量分別為:太祖十六人、太宗十一人、世祖順治帝八人、聖祖康熙帝三十五人(因為人數太多、所以夭折的就不再序齒,有排行的二十四人)、世宗雍正帝十人、高宗乾隆帝十七人、仁宗嘉慶帝五人、宣宗道光帝九人、文宗鹹豐帝二人、穆宗同治帝無後、德宗光緒帝無後、遜帝宣統帝無後,合計清代皇子數量是一百一十三人。
這其中,自聖祖康熙帝第十六子允祿在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奉世宗雍正帝之詔入繼莊靖親王博果鐸(太宗孫、承澤親王碩塞子、聖祖康熙帝堂兄)為嗣子開始,至道光二十六年(1846)正月宣宗道光帝第五子奕誴過繼給惇恪親王綿愷(仁宗嘉慶帝第三子、宣宗道光帝之弟)為嗣子結束,整個清朝一共有五位皇子正常出繼給其他宗室為嗣子、嗣孫,分別是:
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聖祖康熙帝第十六子允祿出繼莊靖親王博果鐸為嗣子;
乾隆三年(1738年)三月,世宗雍正帝第十子弘曕出繼果毅親王允禮為嗣子;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十二月,高宗乾隆帝第六子永瑢出繼慎靖郡王允禧為嗣孫;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十一月,高宗乾隆帝第四子永珹出繼履懿親王允裪為嗣孫;
道光二十六年(1846)正月,宣宗道光帝第五子奕誴出繼惇恪親王綿愷為嗣子;
另外還有一次特殊情況:
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世宗雍正帝第三子弘時被撤除黃帶子(黜宗籍)、除名玉牒(宗室族譜),勒令出宮,過繼給已經倒臺的廉親王允禩為子(非出繼為嗣子,允禩有親子弘旺)。
這樣,整個清朝,一共是六位皇子被出繼為其他宗室的嗣子嗣孫(繼子)。
下面就這六位皇子出繼的情況分別加以剖析,以使各位朋友了解分明。
允祿出繼莊靖親王博果鐸:
莊靖親王博果鐸,是太宗的孫子,和碩承澤裕親王碩塞長子。碩塞在順治十一年(1655年)十二月初五去世後,六歲的博果鐸承襲親王爵位,依世祖順治帝詔令改王號為「莊」,稱「莊親王」,並獲得「世襲罔替」資格,成為清代十二家「鐵帽子王」之一。
博果鐸在親王位六十八年,享盡榮華富貴、積攢萬貫家財,又佔有數十萬畝莊田,是當時皇族內有數的豪富親王,讓其他宗族子弟羨慕不已。
但是博果鐸擁有如此巨額家產,卻沒有後嗣可以承襲,他一生只有兩個女兒,沒有兒子,而女兒們長大後,又分別撫蒙古,遠嫁巴林部輔國公納穆札和阿拉善部郡王阿寶,離開了京師。這樣,在博果鐸的晚年,他身邊一個子女也沒有,偌大的莊親王府內冷冷清清,了無生氣,使得七十多歲的博果鐸倍感孤獨。
比博果鐸小五歲的康熙帝對這個堂兄膝下無人可以承歡的境況十分同情,於是準備為其挑選嗣子,以承奉博果鐸身後的宗祀。起先康熙帝是想在博果鐸的二弟惠郡王博翁果諾和三弟輔國將軍鞥額布的兒子們中挑選一人作為他的嗣子,可是這些博果鐸的侄子們得知自己有機會可以繼承伯父的世襲親王爵位和龐大的家產時,立馬起了內訌,各自爭鬥詆毀,恨不得把作為對手的堂兄弟們一腳踢出入繼資格的行列,自己好入繼伯父家。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冬,博果鐸患病,康熙帝得知後帶著幾個皇子前往內城太平倉莊親王府探望病中的堂兄。但是在抵達王府後,原本奉康熙帝詔令在府內侍奉伯父的博果鐸諸侄卻正在對龐大的王府財產明爭暗奪、糾纏不清,根本沒有想到要到伯父的病榻前侍奉湯藥、照顧冷暖,致使康熙帝駕臨的時候博果鐸病床前僅僅只有幾個王府太監和侍女以及莊親王福晉侍候。
康熙帝了解內情後勃然大怒,立即召博果鐸諸侄前來,狠狠訓斥了一頓,並公開宣布他們不再有資格入繼莊親王府為嗣子,然後指定隨駕前來的皇十六子胤祿負責此后庄親王府一切內外庶務及莊親王博果鐸本人的身體調養和起居飲食,承擔起莊親王府的管理大權。博果鐸諸侄、惠郡王博翁果諾和輔國將軍鞥額布的兒子們非奉詔不得擅自進出莊親王府。
康熙帝的這一舉動,實際上就是把胤祿作為博果鐸的嗣子,以繼承日後的莊親王府,但康熙帝在位時,沒有明確胤祿的出繼資格。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康熙帝駕崩,皇四子雍親王胤禛繼位,即雍正帝。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一,七十四歲的莊親王博果鐸也去世了,因為康熙帝生前一直沒有確定允祿(雍正帝繼位後,諸兄弟名皆改胤為允)為博果鐸嗣子,所以宗人府向雍正帝奏報請旨,詢問如何辦理莊親王葬禮事宜,同時宗人府投皇帝所好,提請以康熙帝皇子入繼莊親王(就是提名允祿,不過名義上人選由皇帝選定)。
雍正帝對當年康熙帝的安排沒有異議,同時允祿在康熙末年諸子奪嫡中實際上是暗中支持四哥胤禛的,所以登基後的雍正帝也想要回報十六弟。在這種情況下,雍正帝很是爽快地同意了宗人府的提請,在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三下詔命皇十六弟允祿出繼莊靖親王博果鐸為嗣子,並承襲莊親王爵位。這是清朝第一次有皇子出繼宗室為嗣子的情況出現。
弘曕出繼果毅親王允禮:
弘曕,是雍正帝第十子,也是最小的兒子,於雍正十一年(1733年)五月出生於圓明園,號稱「圓明園阿哥」。弘曕出生時,其父雍正帝五十六歲,已經是老年人了,所以對於這個老來子十分喜愛,同時雍正帝的兒子本來就不多,之前養大的只有弘曆(乾隆帝)和弘晝(和親王)兩人(皇三子弘時被勒令出繼、除名玉牒,已不算皇子了),所以老皇帝對這個小兒子的喜愛和關照可想而知。
不過僅僅兩年後,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就駕崩了,虛歲只有三歲的弘曕此後在皇兄乾隆帝的關照下繼續成長、無憂無慮生活。而比弘曕大了二十四歲的乾隆帝,其實是把這個小弟弟當兒子來撫育的,對他傾注了比兄弟還要更深一層的感情。
乾隆帝的十七叔、和碩果親王允禮,當年在康熙末年諸皇子奪嫡時就曾經暗中支持過還是皇子的四哥胤禛(雍正帝),所以雍正帝登基後對允禮加以厚報,在雍正元年(1723年)即加封允禮為多羅果郡王,雍正六年(1728年)又晉封為和碩果親王,授命允禮兼任正黃旗蒙古都統、鑲紅旗滿洲都統、鑲藍旗漢軍都統、鑲藍旗蒙古都統四職,並負責管理工部、戶部及宗人府事務,是雍正帝在位時,除怡親王允祥之外,最為倚重、辦差也最為得力的兄弟。允祥在雍正八年(1730年)去世後,允禮代替了十三哥在朝中的地位,成為雍正帝之後數年間第一心腹之臣,參與軍機大事,權威赫赫。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駕崩,臨終前遺命果親王允禮、莊親王允祿、大學士鄂爾泰、大學士張廷玉、領侍衛內大臣豐升額、領侍衛內大臣訥親、內大臣戶部侍郎海望等入受顧命,輔佐皇四子弘曆繼位登基,諸顧命大臣以果親王允禮為首。弘曆奉遺詔即位,即乾隆帝。
乾隆帝登基之初依舊十分倚重叔父果親王允禮、莊親王允祿,除加封兩位叔父「永賜親王雙俸」之外,又授予允祿、允禮可以在便殿受皇帝召見時免除叩拜之禮的待遇。
乾隆二年(1737年)二月,允禮患腳疾,行動不便,乾隆帝特諭果親王可以在私邸內處理政務,幾天進宮一次奏報政務即可,這是清代臣子中極少數人才可以獲得的隆恩。
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允禮去世,年四十二歲。因為他只生有一個兒子,而且出生當年就夭折了,並且此後再也沒有子嗣誕育,所以允禮也遭遇了當年莊靖親王博果鐸的身後尷尬事:沒有兒子承襲宗祀。
乾隆三年(1738年)三月,為了不使功勞赫赫的果親王允禮身後無人承襲香火,乾隆帝命諸王公大臣召開會議推舉,意在挑選何人承襲果親王。次日,在莊親王允祿的帶頭奏請下,乾隆帝幼弟、雍正帝第十子弘曕被王公大臣會議推選為果親王嗣子,於是乾隆帝正式下詔,把自己的幼弟弘曕過繼給十七叔果毅親王允禮,作為允禮的嗣子承奉其身後宗祀。弘曕以六歲的年紀,降等承襲果郡王爵,成為當時最年輕的王爺。這是清朝第二次出現皇子出繼宗室為嗣子的情況。
永瑢出繼慎靖郡王允禧、永珹出繼履懿親王允裪:
乾隆帝第六子永瑢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十二月出繼康熙帝第二十一子慎靖郡王允禧為嗣孫;乾隆帝第四子永珹在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十一月出繼康熙帝第十二子履懿親王允裪為嗣孫;這兩次皇子出繼的時間和前因後果大致一樣,所以合併一起加以敘述。
乾隆元年(1736年),乾隆帝剛登基不久,就改變皇父雍正帝當年的做法,給被雍正帝打擊迫害的諸叔加以平反,釋放了被關押十多年的十叔允、十四叔允禵,恢復三伯允祉、八叔允禩、九叔允禟宗籍,向皇室宗族示以仁德寬厚的善意,以此舉動團結並加強愛新覺羅宗族的凝聚力。之後,乾隆帝多次以懷柔政策對皇室宗族加以安撫和慰藉,以求撫平當年皇父雍正帝苛待迫害宗室子弟而對皇室內部所造成的巨大創傷。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五月,康熙帝第二十一子、慎郡王允禧去世,而他的兩個兒子都先於其去世,也沒有孫輩,所以允禧身後面臨絕嗣境地。
允禧自幼能詩善賦,書畫兼長,長大後稟性淳厚,生活儉樸,而且一生淡泊名利,無心政治,是宗室內有名的藝術家、賢王。同時允禧是康熙帝中年後所生,和奪嫡的諸皇兄年紀相差甚遠,在康熙末年時年紀尚幼,沒有參與奪嫡的能力和動機,所以皇兄們對他沒有防備和猜忌之心,這也是允禧日後平安成長的關鍵。
整個雍正一朝和乾隆中前期,身為皇弟、皇叔身份的允禧專心於筆墨丹青、絕不參與朝政大事,雍正帝、乾隆帝對允禧低調行事的風格十分鐘意,多次加以嘉獎,以為宗室楷模。
允禧去世後,為了顯示自己看顧、關照宗室的「仁德之心」,乾隆帝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十二月下詔,把自己的第六子永瑢過繼給沒有後嗣承襲宗祀的二十一叔慎靖郡王允禧為嗣孫,降等承襲貝勒,以奉允禧的身後祭祀。這是清朝第三次皇子出繼宗室為嗣的情況出現。
永瑢過繼允禧為嗣孫四年後,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七月,乾隆帝十二叔履親王允裪去世,年七十八歲,他的六個兒子中,最大的也只活到十二歲,所以允裪沒有子嗣可以承襲爵位和主持身後祭祀。
而在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初,即允裪去世前的當年,他已經是乾隆帝在世最年長的叔父(康熙帝前十一子此時都已經過世),同時在當年康熙末年諸皇子奪嫡之爭中,皇十二子允裪也是少有的沒有參與奪嫡的成年皇子之一。年老德尊又和雍正帝、乾隆帝沒有歷史芥蒂,使得允裪極受乾隆帝重視,多次親臨府邸探視病情,寬慰其心。允裪去世後,乾隆帝厚加恩賜,安排規模宏大的葬禮,命和親王弘晝、皇五子永琪穿孝服主持喪葬事宜,同時讓皇四子永珹戴重孝為允裪送終,然後再持孝服百日,這完全是孝子孝孫給父祖輩守孝的儀制。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十一月,允裪忌日過百日後,乾隆帝發布諭旨,以皇四子永珹出繼和碩履懿親王允裪為嗣孫,降等承襲履郡王,作為對宗室之中齒德俱尊的十二叔允裪身後的無上尊崇和恭敬之意。這是清朝第四次有皇子出繼宗室為嗣的情況出現。
表面上看,乾隆帝在短短四年內,連續把第四子和第六子出繼給宗室長輩為嗣孫,是出於「安撫、尊崇」宗室長輩,以團結凝聚愛新覺羅氏宗族的用意。其實,在乾隆帝「慷慨」貢獻兩位皇子為絕嗣宗室的嗣孫情況背後,其實隱藏著乾隆帝內心一個策劃已久的目標——「立儲以長」!
按照乾隆帝原本的計劃,是立嫡子為嗣,但是乾隆帝原配富察氏所生的兩個嫡子:永璉、永琮,都是幼年夭折,富察氏皇后也隨後崩逝,乾隆帝無法實現立嫡願望,於是改而想立長。而乾隆帝長子永璜、三子永璋因富察氏皇后薨逝時迎接靈柩不悲傷、沒有哀容而被乾隆帝遷怒,倍加斥責後當眾取消了他們的繼位資格,永璜兩年後憂慮而死,永璋也在十多年後鬱鬱而終。
其實在乾隆帝心目中,在嫡子都夭折後,他最中意的是「於諸子中更覺貴重,文字騎射等事並皆嫻習,頗屬意於彼」的皇五子永琪。但是永琪是皇五子,前有四哥永珹、後有六弟永瑢,從宗法上來說不具有「長子身份」。所以乾隆帝為了給予永琪真正的皇長子資格,才會把他的兄弟:皇四子永珹、皇六子永瑢先後過繼出去,使得永珹和永瑢從宗法上來說不再具有皇子身份,這樣身為皇五子的永琪就成為乾隆帝在世的「長子」,從而獲得了被立為儲君的機會。至於之後永琪在二十六歲的盛年就去世了、使得乾隆帝立儲意願再一次落空,這不是本篇文章的著重點,就不再加以敘述了。
奕誴出繼惇恪親王綿愷:
奕誴,是道光帝的第五子,生於道光十一年(1831)六月十五,僅僅比他的四哥奕詝(即後來的鹹豐帝)小六天。從小就秉性粗荒、行事魯莽,書也念得一塌糊塗,再加上相貌醜陋,言語粗鄙,所以從小到大都不受皇父道光帝的喜愛。
惇親王綿愷,是嘉慶帝繼後、道光帝繼母孝和太后的親兒子,道光帝三弟,在道光朝依仗身為皇太后親子,行事不拘小節,為人驕縱無禮,給朝廷辦差時既不穩重、也欠缺考慮,多次因為辦事不嚴謹而被皇兄道光帝斥責乃至懲罰。綿愷當面對道光帝唯唯諾諾,事後卻絲毫不改,繼續肆意行事,因此被道光帝前後數次罰俸、降爵。只因為綿愷是孝和太后的親兒子,道光帝才在處罰三弟後又很快恢復其待遇,換一個普通皇子,早就被削爵或者圈禁了。對這個弟弟,道光帝也是頭疼得很。
道光十八年(1838年)十二月,綿愷去世,而他的獨子奕纘早在道光元年(1821年)就夭折了,所以綿愷身後沒有了奉祀香火的嗣子。而道光帝的第五子奕誴在道光二十年後也越來越不受皇父道光帝待見、屢次被斥責,道光帝心中早就想把這個不著四六的老五給過繼出去,眼不見心不煩。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六十四歲的道光帝終於下定決心,把皇五子奕誴過繼給和他一樣行事荒唐、為人輕浮、學識粗鄙的三叔惇恪親王綿愷為嗣子,讓這性格十分接近的爺倆兒去做宗法上父子,並「大度」地讓十六歲的奕誴降等承襲惇郡王爵位。在道光帝諸皇子中,奕誴是第一個封王的,就連他的四哥、後來的鹹豐帝奕詝,此時也只是一個普通皇子而已,沒有任何爵位。
從這一點來看,老父親道光帝對於心目中「不爭氣、不著四六」的老五,其實還是盡到了作為父親的責任和愛心的,出繼他給綿愷為嗣子,其實也是從另一方面給予奕誴優厚的待遇和提前授予其王爵,愛子之心不能抹殺。奕誴出繼三叔惇恪親王綿愷為嗣子,是清朝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皇子出繼宗室為嗣子。
除了以上五位皇子出繼宗室之外,清朝還有一次特殊的皇子過繼,就是雍正帝第三子弘時被雍正帝下詔勒令出宮、撤除黃帶子(宗室)身份、移除玉牒(宗室族譜),給已經倒臺、同樣廢黜宗室身份的康熙帝第八子允禩為子之事。
弘時是雍正帝第三子,生於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比四弟弘曆要大七歲。因為雍正帝前三子都早夭,所以弘時是雍正帝實際上的長子。
雍正帝登基後大力打擊當年奪嫡時的兄弟:八弟允禩、九弟允禟、十弟允、十四弟允禵,手段十分嚴酷。此時已經年滿二十的皇三子弘時對於皇父雍正帝嚴厲對待諸叔、不斷壓制迫害的行為心中頗有不滿,認為皇父過於睚眥必究了。同時弘時少年時曾經和叔父允禩、允禟交往親密,關係很好,對於叔父們被皇父打擊迫害、身敗名裂之事有腹誹之意。
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廉親王允禩倒臺,被革除黃帶子、移除玉牒,交宗人府管束。而允禟、允、允禵等人在之前已經被拘禁管束,早已失去自由。皇三子弘時因為和八叔等關係很好,不忍見其遭受迫害,於是在皇父雍正帝駕前據理力爭,為叔父們求情開脫。雍正帝和允禩、允禟、允、允禵等人因奪嫡之事結怨日久,早已勢同水火,隔閡極深,絕不是弘時幾句話就能化解的。而弘時不明其中底細,依舊堅持為允禩等人說好話,最終觸怒了心胸本來就不甚寬廣的皇父雍正帝。
雍正帝在怒氣攻心之下,在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十八下詔,宣布把弘時「送給」已經被革除皇子身份的允禩當兒子,並廢除弘時黃帶子身份、移除玉牒,就是說不要這個兒子了。(弘時是雍正帝皇子,即使雍正帝不要這個兒子,也不好直接革除宗族身份,所以乾脆把他送給對頭允禩當兒子,父子之間就此恩斷義絕。)
就這樣,弘時被迫給八叔允禩當了兒子,和皇父雍正帝斷絕了關係。之後弘時名義上的父親允禩在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去世,弘時本人則被雍正帝交給十二弟履親王允裪,在履親王府內軟禁居住、嚴加管束。雍正五年(1727年)八月,被軟禁的弘時在履親王府中抑鬱而終,年二十七歲。因為他的獨子永珅早在雍正二年(1724年)就夭折了,所以弘時身後沒有人承襲宗祀和祭拜,就此絕嗣。這是清朝唯一一例非正常情況下,皇子被勒令出繼宗室,和皇父斷絕關係的例子。
以上,就是清朝六位過繼給宗室為嗣子嗣孫(宗子)的皇子出繼情況,其中有獲取世襲罔替資格的,有褒獎宗室延續血脈的,有掃清立儲障礙為皇嗣鋪平道路的,也有父子關係破裂主動捨棄兒子的,種種情況,不一而足。這裡加以詳述、分別說明,以便大家了解分析、加以區別,未到之處,敬請指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