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熊芳雨6月21日報導:今天一早,不少上海人的朋友圈都不同程度地「炸了鍋」,爭議的焦點源於小學語文課本裡的一篇文章,將原文的「外婆」改成了「姥姥」。叫外婆還是姥姥原本是每個地區的不同習俗,但刻意把原作者稿子的「外婆」改成「姥姥」,讓不少包括上海在內的南方地區群眾表示不習慣、不接受。
這篇引發熱議的網貼稱,上海小學二年級課本中,《打碗碗花》(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改成了「姥姥」,而搜索課文原文,作者在文章中寫的全篇都是「外婆」。
對此,很快有網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針對此問題的答覆,答覆稱: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姥姥」是普通話語詞彙,指「外祖母」,姥姥、姥爺一般是在口語中使用較多,而「外婆、外公」屬於方言。
用「姥姥」真的比「外婆」合適嗎?
上海大學文學院中文系教授,上海大學語言研究中心主任錢乃榮表示,教材上的書面語規範是沒有問題的,但也不能把方言詞和通用語詞界線劃死了太過。方言詞和通用詞沒有嚴格的界限,普通話也要不斷從人民群眾方言口語中吸取活水,方言詞用得多了也可以成為通用詞。「外婆」在國內不少的地區都在使用,就連已經出版的書也有「狼外婆」這樣的書面語出現,所以在他看來沒有必要對這樣的字眼刻意改動。
錢乃榮提到,很多作家寫作都有用方言的習慣,魯迅、茅盾、老舍、葉聖陶這些作家文章中都用了很多方言,不少文章也被選入教材了沒有改動。《打碗碗花》作者是陝西作家,原文用的就是「外婆」。
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現代漢語教研室主任鄭偉也表示,這樣的改動其實並不妥當,可能以北方方言為詞彙基礎的普通話沒有「外公外婆」的叫法,但「外公外婆」在學術層面上算不上方言。鄭偉也告訴東方網記者,江浙一帶的方言有「好公好婆」、「舅公舅婆」之類,而「外公外婆」則是南方、北方地區都能理解、接受的正式稱呼。「北方方言區的人會覺得外公外婆更書面化,因為他們的口語裡不用,但嚴格說來,姥姥姥爺也是北方的一種方言。
不同於語言學領域的方言用法之爭,作家圈更關注的是,改動原作者已定稿的文字,是否合適?
上海作家協會專業作家孫未出版過二十餘本著作,她告訴記者:「出版過程中被刪改是可以理解的,我自己的文章就被改過很多次」。但是她始終認為,如果不是嚴格的公文寫作,在文學寫作中,使用少許方言的詞彙與敘述節奏是一種通常的藝術表達方法,甚至有一部分文學作品為了達到藝術效果,使用更大比例的方言進入書寫語言進行表達,不僅沒有引發閱讀困難,還造就了特殊的藝術效果。
「作家有來自不同地方的,大家的寫作可以讓孩子們了解不同的稱謂和文字風格之美,豈不是更符合文學的教育?」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