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但事實上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再怎麼舐犢情深,也要尊重彼此的肉體和靈魂,保持適當距離。
有些表達親密的方式,並不適合親子之間。
沒有界限感的親密,可能會對家庭關係和人格發展產生永久的負面影響。
不懂事的父母,打破了「親密紅線」
還記得那個「高鐵上父親猥褻女兒」的新聞嗎?
一名男子抱著5歲的女兒,不停撩起孩子的衣服,親吻她的臉部、嘴巴、後背甚至胸部。
男子吻得很投入,但小姑娘始終不情願地扭動身體,一次次試圖掙脫,不停地把爸爸往外推,喊著「不要」。
可男子變本加厲,將手伸進褲子裡捏,疼得小姑娘喊:「爸爸,又摸我屁股了,疼!」
看來這位父親並非「初犯」,而女孩的母親和外婆竟然就在旁邊,熟視無睹。
周圍乘客紛紛表示辣眼睛,噁心陣陣,都覺得這種愛的方式,真的太過了。
很難想像,小女孩經常暴露於這種充滿侵犯的」愛」裡,會產生怎樣的心理陰影。
其實,這樣的家長不在少數:
珠海公交車上,一位父親與3歲的女兒,嘴對嘴親吻長達3分鐘;
霍建華、劉愷威都和女兒親過嘴,而胡軍不但與14歲女兒接吻,甚至還喝過交杯酒。
貝克漢姆也因與女兒行為過分親密多次遭到炮轟。英國名嘴皮爾斯·摩根表示匪夷所思:
哪有父親會和女兒嘴對嘴親吻的?他還把這個發給全世界的人看,為什麼?
我相信他只是藉此表達熱烈的愛,但即便是在相對開放的歐美,大多數人也接受不了這種欠缺分寸的親熱方式。
兒童性教育學家胡萍說:
有一種會給孩子性心理帶來巨大傷害的「隱性性侵害」,它來自於家庭,來自於父母,來自於很多不恰當的養育方式。
逾越界限的親密,是害不是愛。
它會模糊甚至扭曲孩子的性觀念和獨立意識,引發一系列心理問題。
但是,還是有人不以為然:
「這就是父母愛孩子的方式啊!」
「親親熱熱不是很正常嘛?孩子才多大!」
這種輕率的想法非常危險。
爸爸或媽媽是孩子接觸的第一個異性,與父母的交往方式,決定了孩子將來如何對待身邊其他人。
過度親熱,傷害的不僅僅是親子間的界限感,更是給孩子的身心健康埋下定時炸彈。
有分寸的愛,從尊重孩子的身體開始
父母隨意狎暱的舉動,會讓孩子錯誤地理解身體與性。
試想,當父母不斷以「愛你才親親摸摸」為理由,任意觸碰敏感部位,孩子會不會也將其他人的越界行為,當作善意的表達?
如果是這樣,孩子該如何區分關愛和侵害呢?
要知道,約七成的性侵事件都是熟人所為,如果所謂鄰居、叔叔、老師以「喜歡」的名義伸出魔爪,而孩子對此卻渾然不覺,後果不堪設想。
別忘了,鮑毓明案中的嫌疑人,正是用類似「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爸爸愛你才這樣」的方式,不斷合理化侵犯行為,以達到洗腦受害人的效果,真是讓人細思極恐!
自我保護沒有例外。所有孩子都有權利對令TA感到不適的行為說「不」,包括父母。
童年的性尷尬會帶來一生的煩惱。
有太多孩子的隱私和尊嚴,在毫無尺度的教養中被撕碎、踐踏,一生都難以彌補。
知乎有個網友分享過他的童年陰影:
幼兒園某個周末,媽媽帶他去女浴室洗澡。他很不情願,慢吞吞地脫衣服,媽媽嫌他磨蹭,強行扒光了衣服,拉到淋浴頭下一頓猛搓。
他一直喊「疼死了,我要出去」,媽媽氣得打他屁股。洗完後就把他往外一推:「穿好衣服等我!」
他百無聊賴地在女更衣室轉來轉去,突然一個阿姨拍拍他,帶著鄙夷的語氣說「這裡是女澡堂!」
他一下子紅透了臉,過街老鼠般跑了出去,也沒敢把這事告訴媽媽。
很多家長或許從沒想過孩子也有隱私,要麼圖方便帶孩子到異性澡堂,要麼從來不許孩子關上房門,卻忘了孩子和大人一樣,也有羞恥感和自尊心。
尊重孩子的身體,是教會他們自我保護的第一步。
我們有義務讓孩子明白,任何讓你不舒服的事都是不合適的,無論面對何時何地何人,都要關注自我情緒發出的信號,直覺會最準確幫你判斷自己是否安全。
保持距離,讓彼此自由呼吸
小陶虹爆料過一件事:
與寧財神一家聚會時,寧浩的兒子突然親了徐崢女兒一口。
徐崢很嚴肅地對寧財神說:讓你兒子離我女兒遠一點!
寧財神說:你這也太過分了,兩歲的孩子懂什麼呀?
其實徐崢的舉動非但不過分,反而值得點讚:
儘早給孩子植入分寸感的概念,是做父母不可忽視的大事。
孩子才不是「什麼都不懂」,他們早已在我們未發覺時,逐漸了解男女有別,知道自我與外界相對獨立,並且開始擁有小秘密。
此時,就到了父母悄悄與孩子「劃清界限」的時候了。
有原則地適度引導,是培養孩子界限感最有效的方式。
美國一位爸爸的做法,堪稱教科書般的操作:
孩子看見爸爸媽媽在吻別,醋意大發,委屈地哭了起來,非要爸爸給自己一個和媽媽同款的吻。
孩子含著眼淚奶聲奶氣索吻的樣子楚楚可憐,爸爸雖然於心不忍,但還是溫和而堅定地解釋:
爸爸不能親小女孩的嘴巴。我可以親你的臉頰,你的額頭……
最終,爸爸充滿慈愛和寵溺地在女兒額頭上吻了一下。
這位父親非常有分寸而明確地告訴女兒:有些事只能與特定的人做,比如接吻是愛人之間的表達方式,即使是和爸爸也不可以。
除了隨意親吻和撫摸,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都容易忽視,與孩子交往的分寸:
快十歲的孩子還讓異性家長幫著洗澡換衣,甚至不分床睡;
上廁所從不關門,穿著暴露的內衣內褲晃來晃去,或隨便脫衣服;
父母不允許孩子擁有私密空間,總是不敲門就自顧自地進去;
肆意將孩子的「醜事」公開當笑話講,或者發朋友圈;
縱容親友逗弄、觸碰孩子的身體或隱私部位,開粗俗的玩笑。
如詩人羅·白朗寧所說,無知不是無辜,而是有罪。父母在分寸感上覺醒得越晚,可能釀成的錯誤就越深重,越不可估量。
兒大避母,女大避父,世間所有的愛都是為了相逢,唯有父母與子女的愛是指向分離。
優秀的父母,不會任由泛濫的愛侵襲孩子,不會以侵略的方式給孩子施壓,擠佔成長必不可少的空間。
周國平曾言:
分寸感是成熟的愛的標誌,它懂得遵守人與人之間必要的距離,這個距離意味著對於對方作為獨立人格的尊嚴。
克制、審慎、界限、尊重,才能養育出健康獨立的孩子,收穫自由和諧的親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