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視中,在新聞中,經常見到一些人因巧合被捕,輕則被關押一段時間,重則被量刑判刑。最典型的莫過於張玉環案,涉嫌殺人,最終被關押26年。
有時我們不禁心頭一震,萬一我們也遇到這些情況該怎麼辦呢?
這就要看我們怎樣運用「無罪推定」這邏輯啦。簡單來說,無罪推定就是不管你多麼懷疑我,你把我抓來,我是嫌疑人,但你必須搜集足夠的證據,而且每個證據不能有瑕疵。如果有一點點瑕疵,我就是無罪的,我就是一個好人。
所以,當我們遇到指控,一定要第一時間找到靠譜的律所,畢竟專業的眼光更能從這些「證據」中找到瑕疵。
當然,隨著「無罪推定」這判決邏輯的盛行,雖然能大大減少冤情,但也容易讓壞人成為漏網之魚。
您是怎麼看待「無罪推定」這邏輯?大家一起討論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