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
路先生通過朋友孫女士全權委託投資專家鄒某炒期貨,許諾以35%的收益率提供報酬,沒想到兩年多時間,千萬元帳戶「跌跌不休」,最後只剩下5.1萬元,遠遠超出合同約定的35%止損上限,路先生一怒之下將鄒某告上法庭。12月14日,南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宗民間委託理財合同糾紛案,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路先生代理律師說鄒某違反合同,全無風控意識隨意操作帳戶;鄒某表示不知道是替路先生炒期貨,雙方也根本沒有籤訂委託合同。
庭審中,該案第三人孫女士表示,2018年,其通過閨蜜在紹興召開的一次理財會議上認識被告鄒某,對方自稱期貨行業專業人士,是深圳市俊睿豐資本董事長兼投資總監,曾在第十一屆全國期貨實盤交易大賽重量組獲得第三名,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於是,孫女士找到朋友路先生商議投資期貨事宜。
2018年1月24日,孫女士與鄒某籤訂《委託資產管理合作協議》,全權管理在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的1000萬元期貨帳戶,協議約定按照理財淨利潤35%的比例給予鄒某報酬,並約定當帳戶虧損達到35%時,必須立即停止交易,等待孫女士書面許可。
原告路先生代理律師表示該期貨帳戶即為路先生本人的期貨帳戶。2018年3月25日,路先生期貨帳戶盈利258.7萬元,按照合同約定,向鄒某支付了報酬89.81萬元,孫女士抽取了5%的利潤作為相關費用。
因路先生身處山東,申銀萬國期貨公司地處深圳,2018年3月26日,路先生將期貨帳戶變更為山東的中州期貨有限公司,期貨帳戶本金仍為1000萬元。
2018年4月8日,鄒某修改了原《委託資產管理合作協議》相應帳戶部分內容,其餘約定不變,要求孫女士籤署協議後寄回。8天後,孫女士詢問是否收到籤署協議的快遞,鄒某微信回復OK的表情包。2018年5月2日,路先生的期貨帳戶虧損超出約定的止損原則上限,鄒某仍未停止交易,反而繼續操作交易,致使帳戶持續虧損,截至2020年6月4日,千萬元期貨帳戶僅剩餘51655.74元。
深晚記者通過天眼查發現,鄒某的確是深圳市俊睿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長和大股東,公司註冊資金為1000萬元,經營項目包括受託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曾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目前登記地址位於前海。此外,鄒某還是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培訓學院期貨投資高級研修班的老師,網頁海報顯示其為第十一屆全國期貨實盤大賽重量組季軍。
法庭上,路先生代理律師表示,事後經調查,鄒某並無任何金融行業從業資質,對外虛假宣傳其專業投資資質,騙取他人信任,收取高額手續費。尤其是在操作路先生帳戶期間,缺乏風控意識,違反合同兩次跌破約定的止損原則,仍然持續交易,造成重大損失。而所謂的「深圳俊睿豐資本」也僅是一家普通的有限公司,無任何期貨行業資質,且曾與他人發生過類似委託理財合同糾紛,並造成他人重大損失被訴公堂。
孫女士表示,2018年3月7日、3月22日、4月16日、6月12日等,孫女士多次收到期貨公司發來的涉案帳戶存在風險的提醒信息,並轉發給鄒某要求處理,對方卻說「不用搭理」「我可以翻盤的」「我曾經20萬元做到了5000萬元」等話語,直到帳戶變成5.1萬元。
「期貨本身就是高風險產品,既可以獲得高額回報,也可能讓人破產,我從未承諾穩賺不賠。」鄒某辯稱自己從未在網上做過任何宣傳,對方得到的資料都是網上百度文章,並不是自己提供的宣傳資料,而且從不幫陌生人理財。「圈子裡幾萬到幾千萬乃至上億元,是有非常多這樣的案例,每個投資者都有自己的判斷。」鄒某承認代管該理財帳戶後,曾收到了一筆89.81萬元的報酬,但表示並不認識路先生,也沒有籤署第二份協議,和孫女士之間純屬朋友幫忙,所以在跌破止損原則後,沒有書面告知。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