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未經審批擅自拆改 要立案查處
今後市民、商家不得隨意拆改房屋。8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強化既有房屋結構拆改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發布(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今後哈爾濱市房屋結構拆改審批權限下放至各區,市民、商家因生產經營、發展經濟等需要拆改房屋結構的,應提前申請,對未經審批拆改的,移交執法部門。
按照《通知》要求,哈爾濱市各級管理部門將既有房屋結構拆改納入重點監管領域,進一步理順房屋結構拆改監管體制,確保房屋結構拆改「查得出、管得住」。同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必須按照房屋設計的結構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保證房屋結構的整體性和安全性。
據哈爾濱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通知》要求,哈爾濱市房屋結構拆改審批權限將下放至各區,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因生產經營、發展經濟等需要拆改房屋結構的,應當按照《哈爾濱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事前向房屋所在區住建部門提出申請,同時如實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房屋安全鑑定和設計文件等要件,並對提交要件的真實性負責。審批受理部門要優化審批流程,強化批後監管。其中,對老舊危房、無合法產權房屋、缺少房屋安全鑑定和設計方案,以及周邊居民強烈反對的拆改申請,不得審批;對涉及文物保護、歷史建築、城市規劃、市容市貌、消防安全的拆改申請,審批前要徵詢相關管理部門意見。對未經審批拆改、施工單位無相應資質的,區住建部門應責令停工,並按照規定移交執法部門。
採訪中記者還了解到,對於未經審批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立案查處,並監督責任人限期整改;對嚴重影響房屋本體安全的拆改行為,要及時採取應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避免拆改行為引發安全事故;對拆改房屋結構造成嚴重後果,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此外,對於房屋拆改監管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敷衍塞責的,哈爾濱市住建局、市資源規劃局等部門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記者 周琳)
(責編:王豔、趙怡)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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