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我,就給我一個「好看」
律師/付磊
律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編輯/李愛琪
律師
簡介
姓名:付磊
職務: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
個人履歷:刑民交叉事務部主任,合肥市蜀山區政協委員,安徽中山法援維權中心常務理事,業務部主任,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特邀監督員,安徽省律協參政議政專門委員會委員。2016年,獲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全國先進個人表彰;2017年,被評為合肥市第三屆十佳公益律師,並被安徽省律師協會授予十佳律師稱號。
觀眾提問:我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之前的勞動合同被莫名取消,現在要籤新合同。我們覺得不公平 ,不願意籤,公司就開除了我。請問律師:這是否合法?
律師解答: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除了公司裁員解除合同的情況,其他的情況還是要給予相應賠償的。
觀眾提問:我家住六安,去年9月一天晚上我騎電動車,撞到了馬路邊的稻草堆上,受傷挺嚴重,腦 出血,腿骨折。請問律師:堆稻子的村民要承擔責任嗎?
律師解答:堆稻子的村民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求助者可以保留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小紅和她老公都是上班族,每天朝九晚五,累的要死。回家還要被婆婆數落。
婆婆總說小紅掙得錢沒他兒子多。
更過分的是,婆婆讓小紅每天下班之後跟她去擺地攤,掙點外快。
自從那天之後,每天小紅下班之後,婆婆都不讓她進家門,說:掙這麼點錢還想回家。
小紅實在沒有辦法,就和婆婆去擺地攤,賣雜貨。
可是擺地攤的時候婆婆還讓小紅主動去招呼客人。婆婆還說不賣到一百塊錢不許回家。
小紅的老公也坐視不理。
小紅就想著讓婆婆在家休息,自己出去擺地攤,然後把這些貨都藏起來,回家自掏腰包上交賣貨的錢。
婆婆見小紅賣的不錯,又進了一大批貨讓小紅出去賣,還說一天不賣150不許回家。
小紅倍感壓迫。
我被婆婆逼著擺地攤,她是否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權?
律師解答
婆婆的行為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小紅的自由,再加上婆婆的行為很明顯是違背了小紅意志的,所以侵犯了小紅的人身自由權。律師建議,家庭成員之間出現了這種情況,還是需要多溝通,協商為主。如果內部溝通不成,可以找居委會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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