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買到的香薰。
市民秦先生是宜家家居的忠實粉絲,在8月13日青島宜家家居開業的當天,他也去湊了熱鬧,還買了不少家居用品。而在秦先生拆封一款香薰產品的時候,發現包裝上有兩行噴碼,他感覺自己從宜家買到了過期產品……
消費者:宜家開業當天,買到過期產品?
8月13日,秦先生在青島宜家家居選購商品的時候沒注意看,直到在拆封「尼特寧花瓶和6隻香味棒」這款香薰產品的時候,他看到商品包裝上有兩行噴碼:上面一行是「2020-04-23」,下面一行是「2017-4-11-17:09」。
秦先生認為這兩行分別是有效期和生產日期,他說:「如果這樣的話,不就意味著這香薰在今年4月就過期了?開業第一天怎麼還能買到過期產品呢?」於是秦先生拍照並發送了一條微博@宜家家居IKEA與@中國消費者協會。直到記者在8月18日聯繫到秦先生的時候,秦先生表示還沒有收到官方留言回復。
宜家:「2017」是內部識別碼不是保質期,該產品沒有使用期限
帶著秦先生的疑問,記者在8月18日上午撥打了宜家官方客服電話,客服人員表示會轉交給商場專員答覆。
8月18日中午,宜家一位王姓女士給記者進行了回復,她說包裝上的兩行噴碼,第一行2020開頭的不是保質期,而是生產日期;第二行2017的「20」代表的是2020年,而「17」表示的是第17周,這是一個內部的識別碼,因為剛好組合起來是「2017」所以讓消費者產生了這是生產日期的誤解。王女士還表示,秦先生買的這款產品是今年剛生產的沒有過期,並且沒有使用期限,可以放心使用。
記者將宜家官方回復轉述給秦先生之後,秦先生覺得編碼這麼寫,很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誤解,身邊的朋友也都認為是過期了。
律師:若買到過期產品可進行索賠
如果消費者真的買到過期產品,應該怎麼辦呢?北京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的於苗苗律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企業內部編碼如何編寫沒有具體規定。如果消費者買到過期產品,需要保存好購物憑證、不合格產品及其外包裝,先找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聯繫當地市場監管局或者撥打12315進行投訴;如果投訴也沒有達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半島全媒體記者
【來源:半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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