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託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指導託育機構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科學、規範的照護服務。
《大綱》適用於經有關部門登記、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為嬰幼兒提供全日託、半日託等照護服務的託育機構,從營養與餵養、睡眠、生活與衛生習慣、動作、語言、認知、情感與社會性7個方面,分別對照護7個月~12個月、13個月~24個月、25個月~36個月3個年齡段的嬰幼兒,提出了目標、保育要點和指導建議。
《大綱》指出,託育機構保育是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託育機構保育應遵循「尊重兒童、安全健康、積極回應、科學規範」的基本原則,通過創設適宜環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動,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護、平衡膳食和早期學習機會,促進嬰幼兒身體和心理的全面發展。託育機構應當建立信息管理、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和安全防護監控制度,制訂安全防護、傳染病防控等應急預案,確保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託育機構應當與家庭、社區密切合作,向家庭、社區宣傳科學的育兒理念和方法,提供照護服務和指導服務,幫助家庭增強科學育兒能力。(記者王倩)
【來源: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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