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平利縣廣佛鎮發生一起車禍,大貨車剎車失靈撞向一處民房,造成一行人當場死亡,三間民房受損,房屋內一輛摩託車、一輛小貨車被撞報廢,事情過去半年時間,房主至今得不到任何賠償。
據房主劉女士介紹,當天這輛重型自卸貨車裝載了石渣,從平利縣廣佛鎮白獅路4KM處駛往平利縣廣佛鎮中壩村途中,在下坡時發覺剎車失靈,隨即急轉彎往上坡方向開,慌亂中撞向了劉女士的民房,衝破卷閘門將屋內牆壁撞損,造成距離不遠的行人黃某當場死亡,劉女士家的三間門面房卷閘門完全破損,一輛摩託車、一輛小貨車報廢,大貨車上的砂石瞬間傾倒在劉女士家中。
2020年7月8號,平利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平公交認字(2020)第57號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張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黃某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原告卜某系陝GBK033號輕型普通貨車、無號牌二輪摩託車、房屋受損所有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這套房子是2010年新蓋的,所幸事發時我家沒人,只是房子和車子受損,現在房子已經無法入住,司機張某的大貨車在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利支公司投有交強險和商業險,且本次事故發生在保險期內,事發後我與他們的賠償意見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所以我將司機張某和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訴至廣佛鎮法庭,但是兩次開庭因為保險公司不妥協所以法庭做不出判決,造成兩位老人無處居住。」劉女士說。
眼看就要過年了,劉女士更加心急如焚,平時為了方便工作夫妻倆都在西安居住,兩位老人住在平利縣,現在房子的破損程度讓家人很擔心,不敢居住,司機張某答應配合調查配合處理,但是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處理事情的態度卻讓劉女士很頭疼,她說:「保險公司既不同意協調也不同意法律的判決,事情便一直這麼拖著,我們也沒辦法。」
為什麼兩次開庭都沒有判決?在此次事故中,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基於什麼考慮決定暫時不調解呢?12月4日,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採訪到該公司理賠部經理梁磊,梁磊稱:「首先這個案情比較複雜,其次11月份第一次開庭,是原告方給中級人民法院提請需要重新鑑定,她對保險公司定損的金額不認可,所以導致第二次開庭,第二次開庭則是因為鑑定報告不太完整,缺失房屋安全性鑑定,我們已經當庭提交資料,包括房屋安全性鑑定的申請。」
梁磊表示現在還需要等待合議庭的結果通知,下一步將遵照合議結果和法院判決來執行相關賠償事宜。
廣佛鎮法庭法警於榮幸則告訴記者:「目前被告與原告對鑑定報告都有異議,這周合議庭工作人員去查看了受損房屋才剛開完庭,結果還沒出來,主要還是等合議庭的結果,希望雙方儘量和解、達成共識,下一步等條件成熟才能進行判決。」
華商記者 李程
作者/來源:二三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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