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打擊欺詐騙保 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
人民網重慶4月9日電(王嫚 劉敏)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救命錢」,但是仍有人無視法律法規違規騙保!今日,記者從重慶市「打擊欺詐騙保 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上獲悉,去年9月,重慶市醫保局聯合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截至目前,重慶765家定點醫藥機構被暫停醫保服務,72家被解除定點協議,7例騙保違法案件被移交司法機關。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救命錢』,欺詐騙保行為性質惡劣,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重慶市醫保局黨組書記蔣建國表示,通過開展專項行動,追回醫保基金6322.1萬元,處罰違約金12248萬元。接下來,重慶將繼續在全市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
啟動儀式上,重慶市醫保局首次對外公布了在專項行動中查獲的典型醫保騙保案例。
案例一:偽造假發票騙取醫保基金
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大大方便參保人員,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騙保。
2016年4月,顧某、李某夫婦通過雲某購買虛假發票及相關就診資料,並虛構醫療費用26.8萬元,報銷醫保費11萬餘元。2017年,相關部門在對顧某在北京市就醫情況進行核查時發現,其報銷資料中填報的就診醫院無法查到其就診記錄,住院收費票據也並非該院出具的原始票據。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顧某參保所在地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將核查資料移交到公安機關進行立案查處。
經查,三人使用虛假醫療發票騙取醫保基金11萬餘元的行為屬實,法院判定三人犯詐騙罪,退回違法所得,顧某、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各處罰金0.5萬元;雲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0.5萬元。
案例二:冒用已故人員社保卡套取藥品
2017年,奉節縣相關部門發現,朱某、宋某、黃某等尿毒症患者僅有開藥記錄,沒有住院滲透記錄,存在異常。經調查,發現朱某、宋某、黃某等尿毒症患者在病故後仍有開藥記錄。相關部門立即將此案件移送奉節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立案調查。
經當地公安局查實,犯罪分子周某、陳某、龔某冒用以上已故人員社會保障卡,分別於2016年2至12月,2017年5至7月從重慶三峽中心醫院套取價值共計22萬餘元的特病治療藥品,出售給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馬某,然後再由馬某銷售給其他藥店,銷售金額達24.8萬元。奉節縣人民檢察院對周某、陳某、龔某、馬某以詐騙罪提起公訴,一審判決三人犯詐騙罪,分別獲刑,並責令犯罪人員退回國家基本醫療保險金,追繳非法所得上繳國庫。
案例三:串換藥品等方式騙保20餘萬元
李某是開州區普渡村衛生室和智慧藥品超市負責人,該村衛生室於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通過刷卡報銷智慧藥品超市藥品費用、串換藥品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20.1萬元。根據相關規定,醫保部門暫停其醫保網絡結算3個月,暫停李某醫保醫師資格6個月,追回違規費用20.1萬元,並處1倍違約金,拒付該村衛生室2018年度一般診療費用1.3萬元,責令智慧藥品超市限期整改。
案例四:刷卡購買日用品騙保22.4萬元
桐君閣藥房墊江二店將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擺在店內,且未標明應現金購藥標識,藥品進銷存不一致等違反服務協議的行為。經查,2018年以來,該藥房通過社保卡刷卡購買化妝品、普通食品、日用品等違反服務協議的物品,騙取醫保基金22.4萬元。
醫保部門依據《重慶市醫療保險協議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有關規定,追回醫保基金22.4萬元,處違約金112.3萬元,取消其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解除醫保服務協議。
案例五:掛名住院騙保17.5萬元
2018年度,黔江區普興中醫院存在空床住院、降低入院標準、成立市場部拉參保人員住院、藥品進銷存與醫保報銷數量不符、刃針治療無記錄且不符合臨床規範、檢查儀器未見檢查人員記錄、本院職工住院的同時還在上班等違規行為騙取醫保基金17.5萬元。
醫保部門依據《重慶市醫療保險協議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有關規定,追回醫保基金17.5萬元,並按協議規定處罰金。
案例六:多家醫院存在過度檢查治療
重慶涪陵協和中醫院存在對建卡貧困戶、因病致貧人員進行優惠以及接送(拉)病人,藥品進銷存與醫保報銷數量不符,降低入院標準,過度檢查,虛增費用,違反物價收費,過度使用藥品等違規違約行為,騙取醫保基金57.7萬元。醫療部門按照《重慶市醫療保險協議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中「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款、第六款、第十款、第十六款約定,追回醫保基金57.7萬元,處罰金218.5萬元。
涪陵協和醫院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存在過度檢查(或治療)、超限用藥、違反物價規定、降低入院指徵等違規行為騙取醫保基金66.7萬元。醫保基金全額追回,並處罰金145.7萬元。
忠縣中醫院於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存在違反物價規定加收,超物價標準收費,過度治療等違規行為騙取醫保基金45.9萬元,醫保基金全額追回,並處罰金104.9萬元。
(責編:劉政寧、張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