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19日電 題:雕塑貼金:再好的理由都是藉口
新華社記者黃冠
河南鄭州市一座在建雕塑「金色的夢」,地方政府將投資貼1公斤重、價值22萬元的金箔。消息一出,引起軒然大波。鄭州市城市雕塑建設項目部有關人員給出的解釋,則顯然難以服眾。
說雕塑能夠「體現城市品位和精神風貌」,也許並不無道理。但一個城市的「品位和精神風貌」與民生的改善相比,孰輕孰重應不難判斷。2008年以來,鄭州市政府投資6000多萬元,集中建造了23座城市雕塑。而截至2009年4月,鄭州市城市低保、農村低保、五保對象為16萬多人,而農村低保對象救助人數僅佔農業人口4.5%——這一比例低於全國農村低保覆蓋率。此外,城市的交通、服務、環境等諸多方面也肯定還有應該提升和改善的空間。在這種情況下斥巨資打造城市雕塑並貼上昂貴的金箔,這一做法是否脫離國情、市情、民情?城市的「品位和精神風貌」,又如何能夠依賴「貼金」的雕塑予以提升呢?
說雕塑建設有「合法的程序」也並不能作為理由。事實上,在市民指出公示中沒有提到要貼多少金,並由此質疑政府信息公開「走過場」時,恰恰應該反思這種程序為何沒能體現民意。公共財政管理如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如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值得認真審視。
至於說「不貼金不足以展示藝術效果」則顯得荒唐。如果一件雕塑要靠「硬通貨」的貼附,那麼其增加的是「價值」,則未必是「藝術價值」。
事實上,透過種種華麗的藉口,很多百姓直接稱「雕塑貼金」為「形象工程」,或許才是大家最直觀的感受。所謂「形象工程」都有一個特點:花的是公共財政,走的是「合法程序」,而實際上卻勞了民、傷了財、損害了百姓利益。由是觀之,鄭州究竟是給「雕塑貼金」還是給「政績貼金」,的確值得查一查實情,照一照「鏡子」。